索引号 | 640522001/2017-71868 | 文号 | 海政办发〔2017〕24号 | 生成日期 | 2017-02-24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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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海政办发〔2017〕2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之年。为全面完成区市下达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的主要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经济建设类。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责任领导:童 颢
责任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 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国税局 海兴国税局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家。
责任领导:童 颢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责任领导:童 颢
责任单位:调查队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农牧局 人社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 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1.1万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 商经局 文广局 交通运输局 扶贫办
妇 联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6. 按照“五个一批”的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全面落实“1+5+15”脱贫攻坚计划,举全县之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整合各类资金2.5亿元,推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深化闽宁对口协作帮扶,加大与自治区“三厅一院”、宁夏军区及区、市对口帮扶单位衔接。继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 “脱贫保”,确保年内脱贫3.2万人,销号贫困村47个。加快县内移民安置点建设,安置840户2940人,县外移民1284户4762人。按照“五通八有”标准,改造提升47个脱贫销号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打造西安小河等示范村、重点村6个。加快关桥华润希望小镇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 (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7. 大力扶持贫困户发展草畜、马铃薯等“有土”特色产业,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1.68万人以上。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8. 做好劳务输出、交通运输、特色餐饮、剪纸刺绣四篇“离土”文章,拓宽增收渠道,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
责任领导:丁 芳 任进文 白 旭
责任单位:人社局 交通运输局 文广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 (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9.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3700人以上、社会保障兜底3100人以上。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0. 通过生态补偿脱贫500人以上。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1.通过发展教育脱贫2500人以上。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2.大力推广华润“投母收犊”帮扶模式,向贫困户赊销基础母牛6000头以上。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3. 新种优质紫花苜蓿3万亩,建成饲草加工配送中心3个,年加工优质牧草20万吨。新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场2个、肉羊养殖场5个,新建畜牧科技服务站10个。加快众一等企业养殖场建设进度,确保尽早投产达效,力争全县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2万头、152万只。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4.不断完善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大力推广全膜双垄覆盖技术,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5万亩,推广一级种薯20万亩,打造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区5个,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不断完善马铃薯“科工贸一体化”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5.依托慧芋中药材等企业,打造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完整产业链;开工建设华润饲草种植基地和饲料加工厂。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16.围绕硒砂瓜、葱韭蒜等特色种植业,打造关桥后河、史店苍湾、贾塘马营、西安园河等西甜瓜、红葱、大蒜、小茴香种植基地。借助华润、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进商场、进超市、进饭店,增加农民收益,提高收入。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17.投入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撬动金融部门贷款3.5亿元,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问题。
责任领导:韩玉江 金钟河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18.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建成东城安置小区并组织回迁,实施棚户区改造1500套,开工建设安置小区1处18万平方米,开发商住小区3处32.8万平方米。新建兴盛街等市政道路5条。建设群众健身文体广场1处、停车场4个。打造西安等美丽集镇3个、高崖红岸村等美丽村庄10个,完善道路、给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以脱贫销号村为重点,改造农村危房4645户。全面开展城镇污水治理,建成运行第二污水处理厂,铺设中水管网1.8公里。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国环局 街道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19.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净化、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打造综合治理示范点2个。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林业局 卫计局 街道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0.海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积极争取海原至平川、海原至中卫高速公路项目,以脱贫销号村为重点,新改建农村公路110公里。完成G341史店至下小河、寨科至三河和S204史店至李俊等二级公路改建项目。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国环局 沿线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开工建设汽修汽配园、杞春堂枸杞加工等项目7个,实现到位资金23亿元。
责任领导:童 颢 李万和
责任单位:商经局 海兴开发区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2.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适时召开在外创业人士回乡座谈会和“政银企”恳谈会。围绕重点项目,加强协调,跟踪服务,安排县级领导联系包保重点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领导:童 颢 李万和
责任单位:商经局 海兴开发区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3.力争华润20万千瓦风力发电、甘盐池振发50兆瓦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成达产达效,争取东风商用车和挂车生产厂家在我县设立销售分部。
责任领导:童 颢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4.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50个,依托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构建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打造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责任领导:童 颢 李万和
责任单位:商经局 海兴开发区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5.继续推行“运输户+专业村+货运公司”的模式,培育关桥马湾村等交通运输示范村5个,推动交通运输业发展。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6.实施福银高速和海同公路等主干道生态环境整治样板工程。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7.扶持群众在县内外打造餐饮品牌示范店。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 农牧局 商经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8.编制完成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善重点景区基础设施,推动九彩乡九彩村等12个旅游扶贫村建设,打造郑旗乡盖牌等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9.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完成基地布展并开馆运行。围绕“海原回绣”、“海原剪纸”品牌,做大做强宁夏牡丹缘非遗文化有限公司,辐射带动非遗文化产业合作社、专业村发展。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商经局 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30.建成宁夏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工程海原县三塘水库项目,新建泉河水库等灌区节水项目3个,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实施九彩马湾等坡改梯及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6个8万亩,实施杨坊河等3条河道治理工程。争取开工建设甘城石景河等水库3座。提升改造关桥八斗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8处,完成自来水入户3670户。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31.完成县城及周边绿化2000亩。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部门:林业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南华山管理处 海城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32.完成乡村绿化1000亩、退耕还林工程3万亩、移民迁出区修复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发展经济林种植8000亩。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部门:林业局
配合单位:国环局 住建局 扶贫办 南华山管理处
各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33.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把节能降耗关,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部门:国环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 农牧局 商经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34.新建档案局办公楼和新华书店。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部门:档案局 新华书店
配合单位:发改局 住建局 国环局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二)社会事业类。
35.实施全面改薄等项目,新扩建五中等中小学26所、幼儿园16所,为19个贫困村改造学校校舍及大门等附属设施。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36.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专做特职业教育,创办示范校、特色校。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37. 实施“三名”工程,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招录教师100名,增加专业学科教师比例,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38.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县医院合作经营模式,新建中医院,新建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39.继续扩大宁南医院办院规模,巩固提升以宁南医院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共同体效能,持续推进县、乡、村分级诊疗。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 人社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0. 继续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政策,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人社局 民政局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倡导优生优育,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1‰以内。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2.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新改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5个,扶持壮大文艺团队、文化组织。
责任领导:白 旭
责任单位:文广局 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43. 积极推进全民参保,全面推行“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44. 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备案等制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45. 建成第三、第四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开工建设儿童福利院,进一步规范农村“老年饭桌”管理。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6. 推进农村三网融合,实现宽带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
配合单位:电信公司 联通公司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47. 继续实施农电升级改造工程,基本实现动力电全覆盖。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部门:海原供电局 海兴开发区供电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三)社会创新管理类
48. 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安全网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禁毒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法 院 检察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9. 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坐班接访、包案化解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政府办 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0.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抓好道路交通、食品药品、非煤矿山、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有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1. 大力开展“七五”普法,深化法律“八进”。
责任领导:丁 芳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2. 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编办 国环局 人社局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53. 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供销社
配合单位:发改局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54.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三重一大”项目及时组织专家论证、群众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5.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督查考核,惩处失职渎职。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6.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张 鹏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7. 加强行政监察,强化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工程审计,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责任领导:童 颢
责任单位: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全县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要充分利用冬春季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是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分工,逐条细化任务,细化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做到“谁分管、谁落实”,层层明确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程进度,以表格形式每月向政府办汇报进度,政府办每月进行汇总。
(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由政府办牵头,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落实,并进行汇总,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