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2-0003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12 09: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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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根据水农(2019)2 号文件,2021年保障海城镇、贾塘、史店、郑旗、曹洼、李俊、九彩、红羊等 12 乡镇及甘盐池管委会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工程安全运行,全年需财政资金 338.27万元,其中:农村人饮 221 万元,中南部连同 117.27 万元。由海原县水务局实施海原县 2021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中南部各乡镇)项目。现将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中南部各乡镇)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中南部各乡镇)绩效评价报告
海原县水务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