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8/2023-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04 10:08:19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住建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原县贾塘乡南河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贾塘乡南河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6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位于贾塘乡南河村、甘城乡城村内,概算总投资599.58万元,其中:海原县贾塘乡南河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 298.05 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 268.06 万元,其他费用 21.31 万元,预备费8.68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计划如下:
二、 招标范围
贾塘乡南河村建设内容包括:村庄巷道硬化 9330 平方米,护坡压顶及挡墙 540 米,树框 52 组;护坡植草砖铺设 2024.8平方米;挡水墙 192 米、挡土墙150米,混凝土预制挡泥砖 169米;土坡整修 2147 平方米,素土填方 8800立方米,警示牌1座;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水沟72米;集体晾晒场硬化 620平方米,灰色面包砖铺装 257 平方米;台阶4.5平方米;嵌草砖铺装 48 平方米;吊干杏 54株(D=5厘米、土球直径 50 厘米、不少于三分支)。
甘城乡甘城村建设内容包括;起点甘城小学南门口,终点甘城乡卫生室,铺设排水管 469 米,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管径De300-De400,其中:De300 管道 407 米,De400 管道62米,检查井 15 座,化粪池3座(有效容积100 立方米),均为钢筋混凝土成品化粪池。街道两侧面包砖铺装 5238 平方米,混凝土道牙2616 米;沿街西侧室外混凝土台阶1565 平方米;硬化 774 平方米;植草砖铺装 983 平方米,挡土墙改造 220 米;垃圾清运 1687方;种植胸径 8-10厘米国槐81棵,树池81个(1米×1米)。
三、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四、 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
本项目委托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并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 招标时间计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7日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9:00
六、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