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40/2018-927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13 14:1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高崖乡 | 责任部门 | 高崖乡人民政府 |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高崖乡香水村村民在高崖乡草场村甜瓜大棚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混凝土拌合站,组织十几辆工程车在草场村枣树林地盗采砂石,扬尘污染严重,致使村民瓜苗死亡,推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高崖乡香水村民在草场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混凝土拌合站”的问题。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当事人名叫马军,系高崖乡香水行政村一组村民,该村民承接了海原县交通运输局高崖乡红岸村脱贫销号村道道路硬化项目。当事人为便于施工和降低成本,在高崖乡草场村甜瓜大棚日光温室园区内安装水泥搅拌设备和堆放水泥等材料,占地1.2亩,用地性质为临时占用。
2、关于“组织了十几辆工程车盗采砂石”的问题。
经核实,情况属实。在该村道硬化项目施工过程中, 施工方在草场村南山水冲沟内,开采10余车土砂,用于红岸村脱贫富民道路硬化工程垫方作业。
3、关于“扬尘污染严重,致使村民瓜苗死亡,推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施工方村道硬化项目拉土垫路基过程中采取了路上洒水、车顶覆盖篷布等方式进行扬尘控制,虽有扬尘,但较轻微,对周边农田农作物生长无影响。通过现场勘查,不存在“推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针对高崖乡香水村民在草场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混凝土拌合站问题,计划待红岸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完成后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2、针对组织了十几辆工程车盗采砂石问题,责令施工方立即认真做好开采土砂地块土地恢复;
3、针对扬尘污染严重,致使村民瓜苗死亡,推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要求施工企业立即在拌合站安装防尘网,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处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令企业严格履行施工环境治理要求和义务;
4、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该转办件已全面落实整改方案中的各项整治措施,恢复了被破坏的地块地貌,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扬尘污染,强化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属地乡镇的管理责任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验收情况:
该企业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恢复了违规采砂地块原貌,解决了扬尘污染,于2018年10月24日拆除了拌合站并恢复土地原貌。2018年12月12日经海原县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原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海原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4011498
联系地址:海原县政府街
海原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