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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作业干扰空气监测站点 大武口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索引号 640522009/2018-0177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国环局

近日,宁夏环保厅、石嘴山市政府组织查处了大武口区黄河东街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雾作业影响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17年12月2日至5日,大武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利用喷雾抑尘车,对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墙体和楼顶进行喷雾清洗。工作中,大武口区城管局没有细化喷雾抑尘车作业要求,喷雾抑尘工作不规范,现场作业时连续对黄河东街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所在的办公楼墙体进行喷雾清洗,喷雾直接影响了监测设备采样口周围局部环境,干扰了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事情发生后,自治区环保厅进一步明确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站点周围环境管理,确保正常采样监测不受人为干扰,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石嘴山市政府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大武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毛峻峰、副站长蔡天明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

  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将事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触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红线;对干扰正常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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