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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3年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40501012/2024-009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8 18: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海原县2023海原县污水处理厂

监测结果公示

一、检测项目

水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色度、pH、粪大肠菌群、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二、执行标准

本项目出口废水检测结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一级A类标准限值。

三、检测结果分析

时间

是否达标

超标因子

超标浓度

备注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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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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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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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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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显示,2023年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水质检测结果均达标。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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