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2/2024-009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18:0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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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
海原县2023年海原县污水处理厂
监测结果公示
一、检测项目
水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色度、pH、粪大肠菌群、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二、执行标准
本项目出口废水检测结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一级A类标准限值。
三、检测结果分析
时间 | 是否达标 | 超标因子 | 超标浓度 | 备注 |
一季度 | 是 | 无 | / | |
二季度 | 是 | 无 | / | |
三季度 | 是 | 无 | / | |
四季度 | 是 | 无 | / |
结果显示,2023年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水质检测结果均达标。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