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环境质量状况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境保护 > 环境质量状况

海原县2022年二季度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640501012/2022-0171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3 16:5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海原县2022年二季度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

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

2022年二季度,海原县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海原县高崖、李旺、七营、郑旗、贾塘、西安、树台、红羊、李俊、曹洼等1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进行了检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2022年二季度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情况统计表

乡镇污水处理站

2季度

是否达到一级A标准

超标因子

浓度

(单位:mg/L

高崖乡

/

李旺镇

/

七营镇

/

郑旗乡

/

贾塘乡

×

总磷

总磷(0.59

西安镇

×

总磷

总磷(1.12

树台乡

×

总磷、粪大肠菌群

总磷(7.5)、粪大肠菌群(2.7×103

红羊乡

/

李俊乡

/

曹洼乡

×

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

五日生化需氧量(134)、化学需氧量(391)、氨氮(23.6)、总磷(8.3)、粪大肠菌群(1.1×107

注:1.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检测指标为:pH(达标标准:无)、水温(达标标准:无)、化学需氧量(达标标准:50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达标标准:10毫克/升)、氨氮(达标标准:水温12℃以上,5毫克/升,水温12℃以下,8毫克/升,)、总磷(达标标准:0.5毫克/升)、悬浮物(达标标准:10毫克/升)、粪大肠菌群(达标标准:1000毫克/升);

3.浓度列()中为超标后实际数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