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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2年一季度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640501012/2022-0088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9 09: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2年一季度,海原县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海原县高崖、李旺、七营、郑旗、贾塘、西安、树台、红羊、李俊、曹洼等10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进行了检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2022年一季度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情况统计表

乡镇污水处理站

1季度

是否达到一级A标准

超标因子

浓度

(单位:mg/L)

高崖乡

×

总磷

总磷(3.15)

李旺镇

/

七营镇

/

郑旗乡

/

贾塘乡

×

总磷

总磷(2.79)

西安镇

×

总磷

总磷(1.57)

树台乡

/

红羊乡

/

李俊乡

/

曹洼乡

×

氨氮、总磷、悬浮物、粪大肠菌群

氨氮(9.61)、总磷(0.74)、悬浮物(33)、粪大肠菌群(1.3×104

注:1.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检测指标为:pH(达标标准:无)、水温(达标标准:无)、化学需氧量(达标标准:50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达标标准:10毫克/升)、氨氮(达标标准:水温12℃以上,5毫克/升,水温12℃以下,8毫克/升,)、总磷(达标标准:0.5毫克/升)、悬浮物(达标标准:10毫克/升)、粪大肠菌群(达标标准:1000毫克/升);

3.浓度列()中为超标后实际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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