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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522056/2022-000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0 09:2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上半年,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优环境、减流程、提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2年海原县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依据《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宁政职转办〔2022〕1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出台了《2022年海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了10大类50条具体措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渐成亮点。一是按照“统一收文、按则转办、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将24个部门(单位)的608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窗综合受理系统,设置“一窗综合受理”窗口10个,负责24个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收件、传递、出件、进度跟踪等工作。解决了办事群众在多个窗口来回奔跑,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前台与后台审批联动,审批服务信息实时流转、共享。截至目前,一窗受理共办理65775件。二是将海原县11个主题21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均在一个窗口受理,同一材料不再重复提交。截至目前,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89件。三是聚焦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有效服务人口流动,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区域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通办”“区域通办”事项1431项。

(三)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纵深推进。一是按照一体化在线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将34个部门(单位)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全部整合接入宁夏政务服务网,先后动态调整取消、下放事项6次,减少25项,新增30项。二是按照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要求,已经连通不动产登记、交通运管服务平台、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数据和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平台数据共享。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平台、不同区域办理的标准、形式、要件、时限等要素保持统一,网办率为85.8%以上。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构建“审管联动”一体化业务在线平台,协调各单位各窗口首席代表联动有效提高审管工作效率,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为34个部门、17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配备电子签章51枚,夯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区内通办”的基础。

(四)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民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三规范、七统一”和“十个一”要求完成提升改造了全县15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159个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大厅功能布局,规范了机构设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统一了场所标识、服务设施、人员备配、服务流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围绕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群众重点关注的事项,加大督查、检查、培训力度,使乡镇民生服务中心123项便民服务事项和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48项事项能够接得住,让办事群众少跑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办件量大幅提升。截至目前,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件量44562件,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办件量23567件,两项办件指标均位居全区第一。三是17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主任、工作人员及159个村(社区)级民生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进行分片培训。

(五)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出台了《海原县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巡查、周督查、周通报、月评比,评比“红旗窗口”以改促进,倒逼窗口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要求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办理,办件量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县城大厅办件量88250件,办件指标位居全区第一。三是在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机构推行“好差评”制度,畅通评价渠道,解决群众“不能评”的问题,实现线下服务“一次一评”、线上服务“一事一评”。评价结果与窗口工作人员个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截至目前,全县“好差评”评价数156110条,线上评价率81%,线下评价率99.82%,满意率100%,评价数位居全区第一。

(六)“零材料”办理、“一证(照)通办”和“证照免提交”办理有序推进。一是梳理编制了《海原县 “零材料”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和《海原县“一证 ( 照 )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文广、市管、税务等20个部门共计147项事项。截至目前, “零材料”  办理40507件, “一证(照)通办”7574项。二是72台高拍仪进行了功能升级,将电子证照录入工作纳入考核,对办结证照数量做好统计,加强对电子证照录入情况监督检查,保证入库的证照数据准确、齐全有效,为做好证照的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电子证照入库8429件。

(七)监管渠道逐渐完善。一是“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逐步提升。梳理了全县25个部门(单位)与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522项,已覆盖主项数335项,覆盖率为64.18%,位居全区县(区)第三。二是“12345”政务热线办理效果显著。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12345”热线的转办、催办、督办、答复工作。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诉求2139件,办结2079件,正在办理60件,办结率达97.2%。

(八)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梳理24个部门61项惠企政策,制作惠企兑现政策办事指南50份,配备惠企政策兑现窗口1个,工作人员1名,为办事群体提供咨询、导办、协调等服务。

(九)创城创卫工作持续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继续坚持每天巡查检查、每周评比及周五卫生大扫除整治活动。一是张贴创卫宣传海报100张,在大厅室内、外3个电子屏输入创卫宣传标语45条,每天上班期间滚动播放,悬挂横幅30余条。二是每周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创卫集中整治活动,清扫清理创卫卫生区域、大厅停车场及两侧绿化带垃圾。三是在大厅停车场安排专人对前来办事人员车辆引导规范停放,并对共享单车整齐摆放。

(十)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每天办事群众扫码、测温、戴口罩进入大厅,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定期对大厅消毒,按时给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外科免洗消毒液,滚动播放区、市、县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并对区外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大厅办事人员任按照要求防控。工作人员外出严格按照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离海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业务部门对下放乡镇事项、窗口派出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不到位。二是县区一体化发展以来,海兴区大厅新设“一窗受理”专区,缺“一窗受理”专职人员7名。三是政务大厅面积小,达不到自治区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规定的标准化建设要求。部分单位股室需要整体进驻,无办公区,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婚姻登记、车管所。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国务院和区市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放管服”、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和“互联网+监管”等改革,持续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大赋权力度。              

(二)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海原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专业系统及电子证照库的有效对接,不断完善功能设置,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进一步解决信息壁垒、二次录入等问题,实现信息共享。

(三)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的应用度,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四)进一步优化保障服务能力。通过我的宁夏APP,持续深化网上办理深度,实现办事群众“一次都不跑”。以“跨省通办”为抓手,扩大通办事项覆盖面,全面提升跨区域通办服务能力。对重大的投资项目建立项目审批与代办服务联动机制,通过提前介入服务,及时破解审批难题。

(五)持续发挥“好差评”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加强“好差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评价范围覆盖率、提升群众实际评价率、提升差评有效处置率、提升数据汇集及时准确率、提升评价结果运用率。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积极对接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大厅工作人员、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民生服务代办点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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