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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09/2020-00032 文号 海自然资发〔2020〕348号 生成日期 2020-11-26 09: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县法治办:

根据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勇于创新,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都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审议,进行科学化、法治化决策。聘请了法律顾问,对在我局行政执法中不明白、不懂得方面及时进行咨询,为我局科学化法治化决策提供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重新对接梳理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126项(不动产类56项、林草类27项、国土类38项、城规类5项),其中行政许可47项,行政确认5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征收7项,公共服务5项,其他9项。目前我局已全部授权并进驻到位,进驻率100%,及时成立了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备中心主任1人(兼首席代表),窗口人员配置齐全。目前,窗口运行系统主要有3个,分别是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在审批许可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奇葩“证明”进行清理,未发现“奇葩”证明,并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进行梳理整理,共拖欠30元,目前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0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县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就自然资源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进行梳理,发现共有5份文件。我局咨询法律顾问,对我局涉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民法典进行反复对照研究,与民法典没有任何冲突。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治化。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海原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里的涉及我局的事项包括编制或修改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或修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编制或修改矿产资源规划、制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切实履行决策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促进依法民主决策。根据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通过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保障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特别是事前公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在作出决策前会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有申请听证的的权利或主动进行听证公告,以进步听取意见,促进依法民主决策,包括征地、行政处罚、土地闲置、编制地价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等等。

3.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聘用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的合同审核、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部署安排,我局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标准化的公示流程和公示方式,统一化文书格式,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健全法制审核程序。不断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时对接上级政执法信息平台,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推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的公开透明。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上线应用,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

3.加强与公检法联系配合。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我局与检察院、公安局加强联系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树立全局观念、形成打击合力,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确保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强化案件移送工作,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资源管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来访、来电等信访渠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10月20日,共接待来访群39人次,接收土地违法线索举报及信访投诉事项共47件次,上级政府转13份,办结率100%。

2.加强资源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工作方面,我局直坚持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对适宜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以调处的矛盾纠纷,通过“访调对接", 在大调解工作框架内予以调处,就地解决,以达到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量逐步下降的目标,切实做到在信访中反映的矛盾纠纷有责任主体调处、调处及时和调处在基层。

3.加强资源管理复议诉讼工作。我局一贯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复议审查活动和法院审判活动,认真执行政府复议决定和法律生效判决。同时为加强法制宣传,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截至10月底,我局新收行政案件8(其中诉讼6,复议 2  宗,目前无败诉。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进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学法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和普法活动

1.重点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敬畏法律、了解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计划,我局将举办期专题讲座,目前已开展了两期,分别解读《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加强领导干部对新法修改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2.利用各种活动及节点进行普法。在对外普法宣传的同时,事实上也是对我局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再普法再巩固过程,我局对此予以十分重视。一是防控新冠疫情期间,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疫情期间,我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知识,并做了野生动物疫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讲解政策的方式,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宣传给养殖户开展“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美丽新海原主题宣传活动,在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管辖的村委会召集当地村民群众进行普法学习,免费发放各种普法手册,积极引导大家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等

二、存在的问题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学习不精不透,履职能力不足,不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二是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知识不强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建主业,夯实政治建设基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夯实党组织基础工程,紧扣自然资源部门特点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法律相融共促。严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抓好干部职工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闯敢试、努力担当、勇于负责的工作氛围。二是充实专业人才,建立长效培养机制。加强法律培训,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防治履行职责、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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