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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城市会客厅装饰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522008/2020-0014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4 09:32: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城市会客厅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发【2020】3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室内装修工程:拆除原吊顶面积1360平方米,拆除墙体面积233.4平方米;新吊顶共1268.7平方米,其中:石膏板吊顶711.9平方米,铝方通吊顶428.8平方米,镜面铝扣板吊顶35.8平方米,铁丝网吊顶48.6平方米,吊顶灯膜43.6平方米。地面铺装共1270.2平方米,其中:仿石材瓷砖186.1平方米,塑胶地板924.6平方米,地毯159.5平方米。墙体装饰共1384.5平方米,其中:干挂仿石材瓷砖133.5平方米,墙纸138.5平方米,吸音板安装72.2平方米,硅藻泥墙面25.5平方米,涂刷乳胶漆1014.8平方米。新建隔墙面积1080.4平方米。配套弱电、灯具、扶手、不锈钢装饰线条、卫生洁具40套、成品木门14樘、艺术造型2套、暖气片改造、空调安装、消防安装等。室内布展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城市变迁展区/昔日海原区域壁挂模型12平方米、规划蓝图展区大沙盘机械升降模型86平方米、产业腾飞展区/现代服务业区域模型4套6平方米、规划蓝图展区模型4套6平方米、多媒体视频制作及美工展板制作安装等。

2.2建设地点:县城运动广场(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纸质开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②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设计资质乙级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一级)且无在建项目。

⑤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③、④条资质要求。

⑥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一级)。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8:00 -12:00时,下午14:30-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8:00 -12:00时,下午14:30-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按照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有效减少投标人的聚集,行政主管部门到场依法进行监督。

5.2本项目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资格审查文件。

5.3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4开标时间:2020年8月24日09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与招标网、海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中卫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陈守仓

电话:13519241466

代理单位: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高尔夫A座6楼

联系人:赵留冉      电话:0951-67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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