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8/2018-9393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03 14:5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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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住建局 |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小区大门、围墙、自行车棚及强电、弱电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政府东街南侧、中静路西侧、惠民巷北侧、运财巷东侧。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建造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 (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被列入海原县建筑市场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施工标段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须于2018年12月12日前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7号楼319复室)获取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密封纸及施工图纸。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海原县
联系人:胡海军
电 话:0955-4011050
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7号楼319复室
联 系 人:骆旭东
电 话:0951-390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