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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庆祝建党100周年“翰墨颂党情” 书画作品展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522020/2021-0002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1 16:5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文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文广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局“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10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讴歌建党以来的辉煌业绩和伟大成就,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年“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决定举办海原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翰墨颂党情书画作品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具有反映时代主题,展现海原特色的书画作品,深入推进海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贡献海原力量,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喜庆祥和的文化氛围。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海原县委宣传部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海原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海原县美术家协会

海原县书法家协会

三、举办时间地点

  间:2020年4月10日—5月10日

  地  点:海原县文化馆二楼展厅

四、参展要求

创作的作品以建党一百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变化题材,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峥嵘岁月和丰功伟绩,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真实情感,激发干部群众以热情昂扬的斗志,共创美丽未来的时代风采。

(一)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3月202021年45日,在全县范围内征稿。

(二)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农民画等。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其他画种装裱后最长不超过2米;

(三)书法篆刻作品尺寸要求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为宜。

(四)参展的书法绘画作品,作者需提交10寸参赛作品照片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报送单位、通讯地址。根据照片经过初选后将通知作者报送原作由文化馆进行统一装裱。

(五)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1至2幅2021年45日前报送至海原县文化馆美影部。

(六)展览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五、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由文广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其中:书法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绘画类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报送作品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作品一律不退,作为展厅展品长期展出。

    人:  

联系电话:15595256111

  址:海原县文化馆美影部


附件:海原县庆祝建党100周年翰墨颂党情书画作品报送作品登记


附件: 海原县庆祝建党100周年“翰墨颂党情”书画作品展报送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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