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0/2024-0008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14 10:4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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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文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文广局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活跃广大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推动全县基层文化繁荣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民美育”文化走亲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文化兴盛沃土,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惠民理念,进一步下移重心、下沉资源。通过现有文化资源,面向基层群众,立足“菜单式”文化服务方式,开展理论宣讲、宣传培训、志愿服务、展览展示、文艺演出、艺术普及等活动,以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互动,构建城乡文化互动平台,提升全民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推动城乡文化的融合发展和繁荣兴盛。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0日—2025年7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总馆与分馆之间“文化走亲”活动。通过文化馆、图书馆总馆与分馆之间,各分馆与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之间“文化走亲”,进一步推动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切实实现“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和高效利用,满足广大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达到总馆与分馆之间的文化互动,每月开展文化走亲活动至少1次以上。
责任单位:文化馆、图书馆
责任领导:田志鹏、李 兰
责 任 人:王新林、崔正虎
(二)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之间“文化走亲”活动。采取由文广局组织协调,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积极配合,开展全县各乡镇与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之间交流互鉴,互帮互学,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引导乡镇综合文化站之间互相交流学习,通过文艺展演、图书漂流、借阅流动、歌咏比赛、民间艺术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形式,互观互鉴互学,交流管理经验,学习管理理念,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之间“文化走亲”活动,每月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文化馆、图书馆
责任领导:田志鹏、李 兰
责 任 人:王新林、崔正虎、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
(三)开展文化大院之间“文化走亲”活动。发挥全县文化大院资源优势,采取由文化馆牵头,积极引导文化大院之间开展广场舞、花儿、秦腔、眉户、器乐、书画、剪纸、刺绣、摄影、歌曲比赛交流,进一步提升文化大院之间的管理水平和运行能力,从而提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每月每个文化大院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文化馆
责任领导:李 兰
责 任 人:王新林
(四)开展文化骨干与各乡镇之间结对帮扶“文化走亲”活动。采取由县文广局统筹,文化馆专业人员全程参与辅导,根据各乡镇的需要进行艺术辅导及普及。以示范乡镇为龙头、文化队伍为支撑、文化骨干为引导,实现城乡之间文化资源共享,结合“菜单式”文化服务,每月至少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至2次。
责任单位:文化馆
责任领导:李 兰
责 任 人:王新林
四、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次“文化走亲”活动圆满成功,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 长:周玉宁 县文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志鹏 县文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兰 县文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宋国兵 县文广局办公室主任
王新林 县文化馆馆长
崔正虎 县图书馆馆长
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文化馆图书馆分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兰(兼),具体负责策划、组织、协调、统筹本次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局属各单位股室、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项活动,切实落实工作要求。本次活动作为心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具体行动,一定要加强组织、周密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各自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文化走亲”活动要与文化亲民、文化惠民紧密结合,弘扬文明风尚,提升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素养,打造精神家园。
(二)典型示范,力求实效。本次活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将评选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个优秀文艺队伍、5名优秀文化骨干、10个示范性文化大院,以树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加强活动的执行力、辐射力、带动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媒体、网站、自媒体、直播平台、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技术,对本次“文化走亲”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宣传,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附件:文化骨干与各乡镇之间结对走亲任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