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0/2021-0003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08 09: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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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文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文广局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丰富我县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全民文化素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举办海原县2021年农民文化大院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充分发挥各乡镇农民文化大院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熟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合格基层文化管理队伍,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推动全县群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培训活动落到实处,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周玉宁
副组长: 田志鹏
成 员: 宋国兵 王新林 陈 瑜 苏 刚
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化馆,办公室主任王新林(兼),具体负责培训班的策划、组织、协调、统筹等工作。
三、培训对象
县90个农民文化大院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
培训分两个班次,每个班次45人,每期培训5天,培训时间拟定为2021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六、培训内容
广场舞、秦腔自乐班、歌咏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灯光音响操作、公共文化体系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非遗保护等内容。
七、培训方式
采用现场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教学为主。
八、培训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海原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文化馆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要从大局出发,扎实抓好培训工作每个环节。要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应的计划,确保培训有序进行。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所属乡镇培训人员的组织、报名等方面工作,于2021年9月12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文化馆,联系人:王新林。
2、注重效益,提高品位。县文化馆要在局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培训活动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具体对接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人员报名、食宿安排、培训手册的设计编印、培训组织、疫情防控等工作。
3、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县文化馆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认真做好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培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基层文化管理者充分发挥职能和龙头带动作用,以便更好地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