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1/2023-00004 | 文号 | 海政办规发〔2023〕1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0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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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工信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海原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释放我县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质量增长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3〕1号)及《中卫市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卫政办规发〔2023〕1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建设更高质量的现代化流通体系,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供给更加优质的消费商品,营造更为浓厚的消费氛围,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日趋完善,消费市场能级实现跃升,商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突破31.5亿元,同比增长7%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实施“10+3”行动计划,多方筹措资金1000万元以上,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 适当增加公共消费,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实施消费恢复提速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的原则,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悦享消费·乐购海原”年货节、“赏花灯、闹元宵、耍社火、猜谜语、逛集市”元宵节促消费活动、“畅游百年梨园 古韵海原美食嘉年华”“相约红梅杏园,乐购农家特产”采摘节、“夜绽特色街”等重点促消费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促消费模式。农业农村、文广等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统筹资金发放消费券、惠民券,教体局、工会、妇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举办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田径、趣味等文体赛事,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满减、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倡导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县乡村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教体局、文广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实施商贸主体培育行动。鼓励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 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通过各种经营方式, 逐步扩大经营规模, 对年内首次入规上限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计划培育限上入统企业或个体10家以上。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 对新引进的区外商贸流通(批零住餐)、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 在县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进行统计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 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 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实施消费市场升级行动。积极打造消费场景,加快2个特色街区建设,力推消费品质提档升级。支持县内各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智慧化数字化改造,给予资金补贴。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依托天都山、关桥红色旅游基地,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型、百姓生活型、旅游休闲性消费集聚区。持续打造“泰丰观光”夜经济名片,组织开展“浪漫海原一夜倾心”主题活动,提升夜间购物时尚度和体验度。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构建便民生活服务体系,引导湘缘万家、贾塘亮晶晶等大型商超连锁企业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和社区下沉延伸,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11个,商贸物流项目1个,农产品流通项目1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2个。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文广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四)实施商贸物流提效行动。构建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完善海原县商贸业集聚街区和大型批发市场物流服务功能,推动物流与贸易、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建设集仓储、汽车销售、检修和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李旺汽贸物流中心1个,助推“汽运+农副产品”物流融合发展的交通运输物流产业。建立“县配送中心+乡村配送站+村级接收站”三级节点配送体系,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产品下乡”物流堵点。充分利用快递分拣物流仓储中心,引导、整合邮政、圆通等城乡物流配送资源,在县乡布局设立转运中心、分拣配送中心1个,实现统一配送,畅通市域快递物流微循环。实施海原县永盛屠宰、加工配送等项目,完善物流集散、加工配送、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储存配送服务能力,推动特色农产品产销供冷链体系全覆盖。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五)实施品牌消费提档行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吸引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县设旗舰店或体验店,丰富高端商品供给, 满足各阶层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外溢回流。对每引进一家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综合体给予20万元奖励。持续实施“宁夏老字号”“中卫老字号”培育工程,培育宁夏老字号企业1家,中卫老字号企业1家、海原老字号5家。开展海原县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20个,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扩展海原县产品外销渠道,采取部门授牌、资金补助和考核奖励方式,大力推动外销窗口建设,引导企业在福建、广州等地新建海原县农特产品特色馆2家。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文广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六)实施服务消费扩大行动。扩大养老托育、医疗健康、乡村旅游等服务消费, 激发服务消费活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统筹资金发放体育消费券, 引导群众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旅融合等消费业态,举办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及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促进体育产业蓬勃发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对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预留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业。做好泰丰时代广场夜市、格兰丽都特色街区、文体广场等休闲文娱场所推出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产生的电费,经申报审核后给予50%的补贴;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立足服务业发展基础,发挥优势和特色,积极培育并创建县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紧盯区、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支持动向,及时抓好商贸项目谋划,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服务业投资,形成更多有效投资,运营后带动和促进消费。发挥工会经费作用, 鼓励各级工会通过开展慰问、消费帮扶等活动,动员商贸流通企业主优先购买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的农副产品,切实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牵头单位:民政局、教体局
责任单位: 发展局、卫健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文广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七)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稳住汽车消费, 根据区、市扩大消费资金情况,在海原县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最高给予3000元/辆政府补贴,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最高4000元/辆政府补贴。同时,为提升大宗消费,对2023年一季度汽车销售额超过1500万元且每月销售额同比增幅达13%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一季度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且每月销售额同比增幅达13%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一季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且每月销售额同比增幅达13%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汽车全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10%及以上的企业,再奖励5万元。利用好中卫市“星星的故乡有个家”海原县第二届房车文化节、汽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展销平台, 举办家电下乡、人才招聘等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次,宣传落实好国家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 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 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做好充电桩进居民小区工作, 鼓励建设充电桩集中电源点, 对充换电设施运营给予支持。开展绿色高效智能家电惠民行动, 对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实际售价最高给予8%的补贴。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 发展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就创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八)实施餐饮消费激活行动。联合餐饮行业协会举办餐饮服务培训,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开展“浪海原、唱山花、吃美食”嘉年华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 研发创新和挖掘海原特色美食菜系, 全方位展示海原的风土人情和特色餐饮。利用好短视频、微纪录片、VR等传播手段, 大力宣传海原名菜、名小吃、名厨, 策划实施主题活动、主题栏目进行宣传推广。重点推广面包羊羔肉、泰丰牛杂、黄米散饭等为主要特色的经典地方菜和小吃,打造海原特色餐饮店5家,提升海原地域辨识度, 推动餐饮业繁荣发展。对县城重点街区车辆停驻进行人性化管理,城区停车场全部免费,18:00至次日8:00、11:00至14:00期间,对不影响道路通行临时停车用餐、购物等车辆不予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以及不服从交通执法部门劝告、指挥和管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财政局、公安局、新闻传媒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
(九)实施会展消费提质行动。精心办好产业博览会、推介会等展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标志的会展博览品牌。结合产业发展优势,巩固升级会展品牌项目,增强对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消费带动效应。以全年农民丰收节为契机,举办好海原县肉牛大赛,邀请区内外知名企业品牌展销,并举办电商直播带货周活动,邀请电商达人直播带货助推海原农特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品牌影响力,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助力乡村振兴。组织相关企业、合作社赴广东、福建等地参加展览会、世博会等活动推介全县优质产品。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十)实施数字消费赋能行动。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打造智慧街区、智慧商圈,鼓励餐饮外卖等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和智能化升级,丰富线下数字消费场景。
1.推动“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扩大特色产品销售。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实施电商提升改造及运行服务项目,实现孵化微小电商企业5家,开展电商人才培训300人次。新建10个村级电商直播间,进一步激发村级电商直播中心功能作用,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途径。举办“网上年货节”等电商活动3场次以上,持续拉动经济增长。开展“数商兴农”专项活动, 支持企业、农业合作社利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店铺、手机APP、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实现农特产品、文创产品线上销售,对2023年农特产品、文创产品线上销售总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合作社),按照线上销售额2%进行奖补,原则上每个企业(合作社)每年销售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推动“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并举,大力拓展文旅、医疗、教体等便捷化线上生活服务应用。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新时代文明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急、助医助洁、康复保健、家政维修等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服务, 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促进互联网医疗市场规范发展。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动发展无接触式交易服务,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广局、教体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十一)实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举办中卫市第二届房车节海原分会场促消费活动,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 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 加强房地产市场数据监测分析,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一房一价”政策,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 简化预售资金使用程序, 积极推动海原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对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给予政策支持。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建设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推动住宅产品绿色化、智能化,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利用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 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好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 优化金融服务, 促进家庭装修消费。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
(十二)实施引客入海专项行动。精心打造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成立旅游运输车队,推行与周边沙坡头、火石寨等景区开展捆绑式组团活动,打造海原县农特产品、文创产品集中展销中心,积极开展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激发海原文旅消费增量,推动海原全域旅游发展。举办“畅游百年梨园,古韵海原美食嘉年华活动”“相约红梅杏园,乐购农家特产”及相关篮球比赛、农产品推介等系列活动,赴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文旅推介活动。实施“引客入海”奖补政策,实现乡村旅游消费全面复苏。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工信商务局、乡村振兴局、融媒体中心、旅游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十三)实施稳岗增收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减、降、返、补、扩”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稳岗扩岗创造条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的招聘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全县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12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9万人;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大创业帮扶力度,开展创业能力培训不少于33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不少于500个,创业带动就业2500人以上;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困难群体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20人次,为就业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充分就业提供机会;结合自治区企业指导线,定期发布中卫市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信息,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根据自治区政策,贯彻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和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自治区政策,自2023年1月起,落实每人每月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0元,调整后海原县城乡居民每月基础养老金达到230元。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工信商务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及工信商务局为副组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发改、工信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县消费需求促进年行动实施,负责日常推进、督查、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叠加政策,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用足中央、区、市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商圈改造提升、引进首店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根据企业申请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层面已出台的消费促进、政策奖补、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三)协调联动,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进市场、进乡村、进景区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处理消费信息投诉,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引导市场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加强消费内需促进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新媒体、快手、抖音等,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内需促消费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行动实施方案成效,充分挖掘各地和不同行业、企业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多种手段及时“比、晒、促”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附件:海原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重点活动目录
附件
海原县2023年消费需求促进年重点活动目录
月份 |
活动名称 |
举办地 |
内容简述 | 参与企业数量(家) |
活动方式 |
责任单位 |
1 | “悦享消费 乐购海原”年货节活动 | 海原县人民广场和县仓储中心 | 组织企业在县人民广场统一集中销售鞭炮、对联等年货,便于群众购物;通过网上直播带货销售海原县农特产品,增加群众收入。 | 60 | 线上+线下 | 工信商务局、住建局、文广局 |
2 | “赏花灯、闹元宵、耍社火、猜谜语、逛集市”元宵节促消费活动 | 海原县人民广场和各乡镇 | 元宵节前后,组织企业在人民广场销售元宵、鞭炮等。统一组织各乡镇及街道社区的社火队巡演,活跃节日氛围。 | 17支社火队和50家企业 | 集中组织和各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 | 文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办) |
3 | 开展“她”建行生活特惠券促消费活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各参与企业和个体 | 在“3.8”“3·15”等重大节日期间,通过建行生活投入政府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和消费者权益宣传,激发群众消费热情,树立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18家限上企业和24家线下企业及大个体 | 线上投放政府消费券+实体店消费 | 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妇联 |
4 | “畅游百年梨园 古韵海原美食嘉年华活动” | 海原县关桥乡方堡行政村 | 4月全面进入盛花期,通过举办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宣传推介我县特色农业和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海原贺堡河流域梨园风情区的资源优势,打造关桥梨花小镇品牌效应,形成 2023年海原春季旅游的新亮点。 | 30家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和5家直播带货企业 | 线上+线下 | 关桥乡、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 |
5 | “浪漫海原 一夜倾心”夜店特色街区启动仪式暨美食节活动 | 海原县特色街区 | 进一步完善特色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彰显海原历史文化,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福建海鲜、肯德基等特色品牌入驻海原。 | 58家 | 实体店开展促消费活动 | 住建局、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 |
6 | “相约红梅杏园,乐购农家特产”采摘节活动 | 海原县史店乡田拐村 | 在海原县田拐村举办海原县第六届文化旅游节暨“田拐村红梅杏采摘节”,通过线上线下采购,引导各限上、限下监测企业、大型连锁商超推出满减、打折、抵用券等各类打折促销活动。举办全县大型篮球运动会,吸引区内外游客入海消费。 | 30家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和5家直播带货企业 | 线上+线下 | 史店乡,文广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 |
7 | 红色旅游+体育休闲活动 | 关桥乡和全民健身中心 | 在“七一”期间,充分利用关桥乡红色教育基地和天都山独特资源,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接收红色教育。举办全县篮球、羽毛球等各类运动会。 | 50家企业和个体 | 在举办地组织各类商户开展促销 | 组织部、关桥乡、文广局、工信商务局、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
8 | 海原县第二届房车文化节活动 | 联富汽贸城 | 在联富汽贸城组织举办海原县第二届房车节活动,通过政府补贴,开展绿色高效智能家电惠民行动。 | 10家汽车销售公司、2家非遗文化、20家建材企业等 | 线上+线下 | 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 |
9 | 肉牛大赛及农民丰收节活动 | 海兴开发区 | 在海兴开发区肉牛交易市场,举办海原县肉牛大赛及农民丰收节活动,展示海原县农特产品,评选牛王牛后等,邀请区内外农特产品及农机设备在现场进行展销。 | 50家农特产品、5家农机设备制造企业等 | 现场参评+线上销售农特产品 | 农业农村局、肉牛集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办) |
10 | “浪海原、唱山花、吃美食”嘉年华海选比赛活动 | 县城内 | 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培训,研发海原特色美食菜系,举办面包羊羔肉、牛杂、黄米散饭等比赛活动。通过海选的方式举办海原县花儿比赛,选树海原县非遗花儿传承人。 | 邀请企业和花儿歌手参加比赛 | 海选比赛的方式逐步推送 | 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乡镇商贸中心启动仪式暨促消费活动 | 新建及改造乡级商贸中心 | 在贾塘亮晶晶、湘缘万家等新建改造商贸中心,组织各相关企业进行参观,并举办乡级商贸中心启动仪式,并动员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 11家乡级商贸中心企业 | 实体店开展促消费活动 | 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三河、李旺、七营、高崖、贾塘、树台、西安、曹洼、郑旗、关桥、李俊等乡镇 |
12 | 海原县农特产品推介促销活动 | 福建、广东等地 | 组织企业在福建农博会、花博会等开展农特产品推介促销活动,提升海原县“西海固”品牌影响力。 | 10家合作社 | 现场展销+线上直播带货 | 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