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0-00081 | 文号 | 海政办规发〔2020〕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3 17: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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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办规发〔2020〕8号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按照《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2020〕4号)和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2017年全面清理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梳理,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72件,其中保留48件,
废止19件,失效5件。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宣布失效。
附件:1.宣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宣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海原县医疗废物集中收回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10号 | 卫健局 | 保留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53号 | 住建局 | 保留 |
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74号 | 住建局 | 保留 |
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绿化树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215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5 | 《海原县殡葬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4〕93号 | 民政局 | 保留 |
6 | 《海原县回汉公墓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4〕94号 | 民政局 | 保留 |
7 | 《海原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 海政办发〔2015〕186号 | 住建局 | 保留 |
8 | 《海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和海原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 | 海政办发〔2016〕38号 | 民政局 | 保留 |
9 | 《海原县失地居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6〕39号 | 民政局 | 保留 |
10 | 《海原县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办法(暂行)》 | 海政办发〔2016〕44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1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8条(暂行)的通知》 | 海政发〔2016〕38号 | 商经局 | 保留 |
12 | 《海原县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6〕55号 | 人社局 | 保留 |
13 | 《海原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2017-2021年规划》 | 海政办发〔2017〕6号 | 应急管理局 | 保留 |
14 | 《海原县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 海政办发〔2017〕177号 | 生态环境局 | 保留 |
1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促进金融业发展十二条优惠政策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2号 | 财政局 | 保留 |
1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县城规划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3号 | 住建局 | 保留 |
1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4号 | 住建局 | 保留 |
18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5号 | 住建局 | 保留 |
19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兴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奖励政策(暂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6号 | 工信商务局、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保留 |
2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车间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8号 | 工信商务局 | 保留 |
2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2号 | 水务局 | 保留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2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3号 | 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 | 保留 |
2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4号 | 发改局 | 保留 |
2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5号 | 水务局 | 保留 |
2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老饭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6号 | 民政局 | 保留 |
2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7号 | 财政局 | 保留 |
2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8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2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9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29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1号 | 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 | 保留 |
3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等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2号 | 财政局 | 保留 |
3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3号 | 财政局 | 保留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3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2号 | 应急管理局 | 保留 |
3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村道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3号 | 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34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4号 | 财政局、 扶贫办 | 保留 |
3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5号 | 财政局 | 保留 |
3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6号 | 民政局 | 保留 |
3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7号 |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 保留 |
3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号 | 财政局 | 保留 |
3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2号 | 发改局 | 保留 |
4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4号 | 财政局 | 保留 |
4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程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5号 | 财政局 | 保留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4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发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原县关于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6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4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7号 | 工信商务局、就创局 | 保留 |
4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业产业化专家服务团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8号 | 科学技术局 | 保留 |
4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9号 | 财政局 | 保留 |
4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0号 | 自然资源局 | 保留 |
4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1号 | 医疗保障局 | 保留 |
48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2号 | 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 财政局 | 保留 |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43号 | 财政局 | 废止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44号 | 财政局 | 废止 |
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村镇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217号 | 住建局 | 废止 |
4 | 《海原县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 海政办发〔2014〕32号 | 住建局 | 废止 |
5 | 《海原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4〕49号 | 财政局 | 废止 |
6 | 《关于城乡规划违法违章建筑暂行办法》 | 海政办发〔2016〕50号 | 住建局 | 废止 |
7 | 《海原县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储管理暂行办法》 | 海政办发〔2016〕160号 | 财政局 | 废止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7〕31号 | 民政局 | 废止 |
9 | 《海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海政办〔2017〕32号 | 政府办 | 废止 |
1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 海政发〔2017〕55号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废止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1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7〕186号 | 司法局 | 废止 |
12 | 《海原县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医疗等临时救助实施方案》 | 海政办发〔2017〕224号 | 民政局 | 废止 |
13 | 《海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试行办法》 | 海政发〔2018〕1号 | 民政局 | 废止 |
14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执法“三个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1号 | 司法局 | 废止 |
1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号 | 司法局 | 废止 |
1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1号 | 民政局 | 废止 |
1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3号 | 工信商务局、就创局 | 废止 |
18 | 《海原县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 | 海政办发〔2017〕178号 | 自然资源局 | 废止 |
1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0号 | 自然资源局 | 废止 |
附件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 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结果 |
1 | 《海原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及村容村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5〕134号 | 交通局 | 失效 |
2 | 《海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6〕174号 | 财政局 | 失效 |
3 | 《海原县村道养护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7〕168号 | 交通局 | 失效 |
4 | 《海原县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 | 海政发〔2017〕101号 | 应急管理局 | 失效 |
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7号 | 财政局、扶贫办 | 失效 |
6 | 《关于加强全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管理规定》 | 海建发〔2018〕191号 | 住建局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