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12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15:4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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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4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计划资金1400万元,资金来源于海原县2024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00万元。此项目旨在对我县脱贫人口家庭春(秋)季学期在校中高职学生给予资助,缓解学生家庭经济支出压力,扶持在校就读学生完成学业,提高职业技能,为后续有效实现就业提供保障,项目资金年度累计发放6507人,共计1301.4万元。(其中春季3282人次656.4万元、秋季3225人次645万元)
(二)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为资助脱贫人口家庭春(秋)季学期在校中高职学生,减轻脱贫人口家庭经济负担。
二为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雨露计划”资助项目计划资金1400万元,资金来源于海原县2024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兑付资金1301.4万,兑付率92.95%。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方面2024年度雨露计划项目春季学期补贴学生人数3282人次,秋季学期补贴学生人数3225人次;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补助发放对象信息公示率100%;时效指标方面2024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率100%,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方面享受资助学生每学期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学期,年度补贴资金发放额度为1301.4万元。
2.经济效益指标方面雨露计划资助项目有效缓解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支出压力,不断增强受助学生完成学业保障水平、受助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培养劳动技能型人才。助力我县中高职教育水平不断提升。
三、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分析,2024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未偏离原定绩效目标。并将继续保持“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帮助脱贫人口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附件:海原县“雨露计划”资助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