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3/2024-00224 | 文号 | 海财(农)指标〔2024〕110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25 16: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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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县农业农村局、就创局、县人民医院、各乡镇:
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41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海原县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资金调整的函》,现收回原下达至相关部门、乡镇的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198.9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调整明细表
海原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