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6/2018-84048 | 文号 | 海三河政发〔2018〕314号 | 生成日期 | 2018-09-2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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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三河镇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三河镇 |
相关行政村、站所(中心):
《三河镇2018年劳务奖补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三河镇2018年劳务奖补实施方案
按照《海原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两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海党办发〔2018〕27号)、《海原县2018年巩固提高村项目建设方案》(海政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以及海原县项目库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劳务产业奖补工作,促进全镇劳务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补对象
鹭海、富陵、四营、唐堡、坪路五个行政村未享受种养殖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 奖补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三、 资金来源
扶贫办专项扶贫资金64万元。
四、标准及形式
1、依据2018年各村项目库建设计划,劳务奖补共涉及五个村,其中,鹭海村33.6万元、富陵村12万元、坪路村6万元、四营村10.8万元、唐堡村1.6万元。
2、长期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到种植业、养殖业补贴的建档立卡户,根据其劳务收入给予补贴奖励。建档立卡户务工收入每万元给予1000元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得超过3000元。
3、务工人员要与企业或私营主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持劳动务工合同和就业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流水)或工资证明,才能予以补贴。
4、建档立卡户申请奖补时,除提交劳动就业合同和工资发放花名册定材料外,同时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一卡通折子复印件。
5、如果无工资花名册或流水,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证明时,证明要附有用人单位法人或个人的签字及联系方式。
6、奖补资金审核通过后,镇财务室直接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户一卡通账户上。
7、2018年项目库中未列入劳务奖补项目的村,如确有劳务奖补对象,待项目村劳务奖补资金兑付后,若仍然有结余资金,由所在村两委提出申请,镇党委根据资金结余情况给予调整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1、项目村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户户知晓;深入动员,主动收集、整理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人员务工资料,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享受到奖补政策。
2、项目村上报资料时,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坚决杜绝开假手续、做假证明、交假资料等虚报冒领、欺瞒哄骗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不良行为。
3、按照上报一批、审核一批、奖补一批的原则分批进行,各项目村上报奖补资料时间截止12月30日,2019年1月以后上报的,将不再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