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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8/2023-0037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1 15:23: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民政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2月2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开展了巡察工作,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项检查。2023年3月15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指出我局存在的三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以严格的措施、明确的责任力求整改出实效、出成果。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为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我局迅速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立廷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问题查摆,助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二)问题整改的完成情况。我局党组制定出台《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要求他们以不见成效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一条一条兑现。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4项具体问题,除第2项和第5项外,其余12项均已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把握不够深入,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近三年仅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2次,未在干部理论学习中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开展相关学习宣传。同时,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形式单一,以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学习代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流于形式,2022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单次内容达45项。

整改措施:一是每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结合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避免出现“学习次数少、单次内容多”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学习内容,在工作之余,组织干部职工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党的理论政策,做到学深学细、学懂弄通。二是坚持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和各支部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三是重视理论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微信等平台灵活开展学习。四是积极组织协调乡镇民政助理员,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政策开展深入学习和宣传,做到学深学细、学懂弄通。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殡葬改革不到位。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够有力,灌区乡镇公益性改革缓慢,三河公墓道路未硬化,未建烧纸坛,给群众造成了不便,且存在山火等安全隐患。七营、高崖等灌区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散埋乱葬现象,距离文明殡葬要求还有差距。三河殡仪服务中心2019年建成后至今室内设备未配备。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公墓选址从根本上解决散葬乱埋问题,需要“疏堵结合”,光堵不疏,必然反弹。因灌区农村群众居住分散,扬黄灌区已存在无地可埋的现状附近乡镇大多没有公益性公墓,选址难度较大,为加强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我局与灌区乡镇对接确立其为项目建设主体,联合第三方现场实地勘查初步完成公墓选址同时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到确保土地红线坚决不踩,群众诉求及时回应。二是完善建设方案我局聘请第三方制定海原县公益公墓统一建设规划,科学预计未来50年内安葬需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规模,一次性完成公益性公墓的布局规划。加快完成改革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散葬乱埋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建有公益性公墓4并与近期逐步完善公益性墓地建设方案计划在李旺镇七营镇高崖乡等灌区附近乡镇新建6个公益性公墓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我局把提高“入墓率”和严打殡葬领域乱象作为工作重点,高频次针对灌区扬黄灌区附近的乡镇殡葬开展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强乡镇对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属地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县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将信息资源综合利用,通过信息比对,及时发现乱埋乱葬信息,在第一时间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划片执法等形式,及时对殡葬领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和有效打击。

完成情况:此问题未完成整改,因公益性公墓选址方面难度较大,初步选址多为一般性农田,农导致我局公益性公墓改革进度较慢。

3.档案管理不规范。党组忽视对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室环境较差,面积过小,档案材料没有按照要求分类归档,档案管理水平较低,乱堆乱放,2018年部分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截至巡察期间还未进行整理。查档、调档较为困难,甚至出现丢失现象,2022年中卫市检察院调取杨辉、杨海燕结婚档案时,发现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对各乡镇婚姻登记档案移交催收不够到位,目前还有关桥乡档案未移交整理。

整改措施:一是对已经登记的婚姻档案,进行一定的保存年限,当超过一定的年限,移交到更高级别的档案局进行档案统一的专门管理。二是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查询制度,若是婚姻双方需要对档案材料进行查询、利用时,婚姻登记大厅的管理人员要详细地记录婚姻当事人的姓名、时间、内容,方便当事人查询,同时还能及时地对材料进行归档。三是当前婚姻档案室环境较差,对接局办公室在大院内腾出两间收拾好的房间,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逐年整理存放,认真清理历史遗留下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并进行分类和归档,妥善保管这些历史档案。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对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监管。对社会组织监管重视不够,只停留于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对注册以后业务运行、活动开展和财务支付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主要依赖于每年一次的年检,日常监管不够有力,出现康馨残疾人托养中心自登记后未开展过活动、春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海原县义工联合会举办重大活动前未报备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规范社会组织运行,2023年2月向全县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印发了《海原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年检进行前置审核指导,目前2022年度年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依据《海原县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批报备制度》要求全县各社会组织在开展重大活动之前经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报批报备同意后方可开展,通过加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及时掌握社会组织活动内容及动向,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及时梳理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据《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海原县康馨残疾人托养中心自登记以来未开展过活动、海原县春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将两家社会组织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四是加大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成员从业素质。邀请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网信办、公安局就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反邪教知识、非法宗教渗透、网络管理、非法集资和传销知识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工作方面进行讲解与培训,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能力得到提升,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养老服务存在短板。一是养老服务体系滞后。对集中供养政策宣传不够。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差距,中心敬老院和物流园区敬老院共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有养老服务资格的仅有4名,占比26. 7%,养老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养老服务阵地作用未充分发挥。全县先后投入建设58个老年人饭桌和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但由于缺少配套资金,有的建成后运行一段时间就关闭,有的建成后未使用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服务老年人作用也未发挥。

整改措施:养老服务体系滞后:一是向上级民政单位争取运营补助资金,适当将资金向中心和工业物流园区敬老院倾斜,用于配套购买服务人员资金,吸引养老护理持证人员进入机构就业,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避免人才流失;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人员按月考核制度,通过赴外学习、组织培训、评优评先、技能大赛等方式提升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培育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目前,已通过乡、村两级干部走访入户宣传集中供养政策、动员7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敬老院和物流园区敬老院正在面向社会招聘专业养老护理人员。

养老服务阵地作用未充分发挥:一是在管好用好基层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服务资金的同时,争取市、县配套资金,支持基层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转;二是完善就餐补助政策,就餐老人中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老人或存在不同经济困难程度老人给予临时救助,民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补助政策;三是规范助餐服务,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机构至少提供午餐、晚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征求就餐对象意见建议,形成需求清单并改进服务,每年开展1次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抽查。四是引导行政村使用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为老服务,盘活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形成良性循环;五是拓展服务内容,鼓励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发挥乡镇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2023年,已争取自治区衔接资金82万,市县配套168万元用于农村老年饭桌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转。

完成情况:此问题未完成整改,由于薪资待遇低,专业护理人员从业意愿不强,后续将加大专业护理人才培训。

6.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够有力。党组对如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指导检查村委会规范化建设不够,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到位。巡察发现,近三年大部分村存在村务公开不及时,“五联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甚至出现填写逻辑性错误,常规性议题记录在村民代表会议中等问题。民政局虽然在2021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指导意见》,但对各村督查指导不够,各村村规民约普遍未结合实际制定,存在雷同现象,内容、形式缺乏实效性。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安排业务工作人员在海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楼会议室对全县18乡镇(街道)进行了民政工作专题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重点对“四议两公开”执行机制、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以及村规民约的修订程序和重点进行了专题培训,解读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相关政策,就五联会议记录本的规范填写现场指导。二是加强日常督导。强化各乡镇及所辖行政的督查,通过现场看档案资料、问工作情况等方式,认真了解村规民约的修订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等,明确村规民约的修订要围绕本村实际,突出重点,现场及时反馈五联会议记录本填写中的问题,推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断规范化下一步将认真总结各乡镇各村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查漏补缺,完善方式方法,严格修订程序,加强村规民约的宣传教化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村规民约有关工作落地落实。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对红白理事会指导监督不够,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已逐步完善红白理事会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发挥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对所辖行政村进一步按程序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修订红白理事章程,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婚嫁事宜报备制度,根据《海原县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时规定》文件精神,把执行相关纪律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必须报告的事项,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对新进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发挥好领头雁作用,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凡在本辖区举办婚丧嫁娶的实行村级报备、乡镇备案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压得不实,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党组成员分工中无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部署谋划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次数较少,2020年至2022年仅研究过1次,也没有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海原县民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每季度定期对风险点进行研判,在民政局党组工作要点、学习安排、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都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虽然制定了年度工作安排计划,但计划的内容空洞不具体。二是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以来民政局共有6人举办过婚丧喜庆事宜,仅1人有事前申请表,但无事后报告表,其余5人均无落实“双报告”制度的相关资料。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近三年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参加民政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及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的常设议题,加大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频次和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剖析,用发生在身边的“活教材”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对相应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对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干部上下班不签到,迟到早退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内部文件管理制度审核不够细致。未结合单位实际,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如民政政务信息报送制度中出现了较多的“交通、公路段”等词汇,文件审核把关不够严谨。发文不够规范,党组发文有时为“海民党发”,有时为“海民党组发”;支部委员会发文有时为“海民党发”,有时为“海民党支发”,且部分发文未履行签发程序。

整改措施:对干部管理“宽松软”:一是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我局考勤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调整管理结构,理顺各股室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分工,将按时上下班与学习、绩效、评级等挂钩。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日签到、周汇总、月通报”规定,进一步完善日常考核制度、约束干部行为,坚决杜绝电话请假、口头请假等现象。

内部文件管理制度审核不够细致:一是提升学习能力。坚持把“终身学习理念”贯穿工作和成长始终,组织干部职工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先进学习,养成精读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工作简报、领导讲话稿等文稿的习惯,不断提升文稿协作能力。二是做好文号管理。由专人负责做好登记,每次发文签必须登记好时间、文号、题目、经办人登记齐全,方可发文。三是严把文稿“审核关”。今后在拟稿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审”工作原则,切实杜绝文稿起草过程中照搬照抄、疲于应付的工作作风。四是抓好警示教育。转发“材料东拼西凑、文件照搬照抄”等纪委曝光文件、公众号文章到工作群内,让全体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以抓铁有痕、壮士断腕的决心整治文稿质量不高、审核不严的问题。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根据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细化本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管理较为混乱。二是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缺少必要的附件,缺少经手人、经办人签字。报销单据手续不全,2021年11月30日报销海兴养老院办公费缺少会计审核签字,也没有附件单据数量。拨付经费手续不全,2021年9月30日阅海老年服务中心在兰州购买服装仅凭购买合同,缺少税务发票;2021年12月31日购买档案盒,缺少购买清单等必要附件。三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2021年7月31日购买的电脑,未入固定资产账,也没有领用人签字。

整改措施:我单位在2022年1月份委托宁夏祥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民政局开展内控制度建设。目前内控制度已健全,财务工作将制度化开展;根据反馈意见,对历年票据进行筛查,对缺少签字进行补签,缺少附件进行补充完整。同时,在以后财务报销、审核方面做好前置审查,确保审核合规、要件齐全、签字程序完备。2023年3月份已记入固定资产。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有人管,效益最大化。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项目管理不规范。民政局项目都以外包形式发包,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评估方案、评估报告、评估人签字及评估结果等,2021年12月31日支付的贾塘堡台村、李俊联合村社区服务站工程款合同价与审定价格不同,缺少增加价格原因和增加内容,也没有相关追加文件。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党组会议要求,我局安排分管领导和项目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在项目建设中邀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按照海原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批复、土地批复、办理项目三证一书,进行招投标、施工过程,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结算、会计决算等项目管理工作。三是聘请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18年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贾塘乡堡台村、李俊乡联合村)进行了结算审核。根据现场场地建设要求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堡台村增加拆除旧混凝土院平及前墙调换门窗位置;联合村拆除旧院平,增加混凝土院平和土方,导致合同价与审定价不同,我局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并签订工程签证单,同时设计单位出具了变更通知单。四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海原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继续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责任人。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2020年至巡察日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情况。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较少,2020年至2022年三年间仅研究了3次,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不健全,党员评星定格等党务工作内容未及时上墙展示。

整改措施: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每月定期研究党建工。按照《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增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健全党员活动室上墙制度,将党员评星定格等党务工作内容及时上墙展示。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4.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规范。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2020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大多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的谈话记录,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的谈话较少;2020年组织生活会缺少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二是部分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2022 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员大会14次,有5名退居二线党员和5名退休党员一次都未参加。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增加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话次数,明确谈话内容。从严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制度保证“辣味”不变,保证领导带好头,真正做到“红脸、咬耳、扯袖”,达到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目的。

完成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老人现代养老意识不高,特困老人患传染性疾病人数较多,符合集中供养要求人员较少,导致集中供养率低。二是巩固拓展整改殡葬工作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个别村的村规民约知晓率低,缺乏约束力;个别村修订村规民约的程序不到位,特别是在修订过程中,征求村民意见不充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突出整改实效,对已经整改的将长期坚持,防止老问题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建立台账,紧盯不放,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

(二)从严落实两个责任

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自身建设,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方位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推动党风和行政风持续好转。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持做到执纪在前,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把巡察工作成果转换成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引擎”。

  

  中共海原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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