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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树台乡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43/2023-0003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7 09:5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树台乡 责任部门 海原县树台乡

2022年7月1日至9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乡进行了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了9个村党支部,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项检查。1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我乡进行了反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树台乡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逐一对照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整改40条问题,正在整改1条,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台乡党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1次;二是2023年先后开展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党委(扩大)会议及9次干部理论学习等集中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和我乡实际进行交流研讨5次;三是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笔记,分管领导对全体乡干部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3次。

(2)对《论“三农”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必学篇目未安排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学习计划,每季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论“三农”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学习内容系统学习2次;二是采取系统学、分块学的方式,并通过5次交流研讨,将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理论学习效果。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扎实

(1)主导产业推进不力。近年来,乡党委政府未能很好的抓住华润定点帮扶海原“母牛银行”模式发展机遇,也没有充分利用当地群众肉牛养殖的传统意愿和经验统筹抓好牛产业;对养殖服务冷配技术重视程度不够,2017年至2020年建设的3个冷配点至今未使用,致使赊销的高端基础母牛养殖户不懂科学饲养技术,肉牛繁殖死亡率较高,经济效益欠佳,一定程度挫伤养殖户的积极性;在完成县委、县政府2022年下达养牛补栏2000头、出栏2500头的任务上进度迟缓,目前完成补栏209头,出栏123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我乡常住农户,并建立台账,积极动员有肉牛养殖意愿的农户发展肉牛产业,目前已完成基础母牛补栏23户、101头;二是组织村级兽医和畜牧站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次,建立健全冷配体系,为冷配站的运行提供人才保障,有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截至目前对养殖户进行集中技术指导8次、入户养殖技术讲解9次,并且发放养殖技术指导资料500余份;三是组织养殖农户到乡外进行观摩学习肉牛养殖技术,提高科学养殖水平,目前已经完成1次高素质农民学习、养殖技术培训1次;四是召开乡党委会研究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发展补栏进度,压实责任,主要领导每天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对接和督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对外购肉牛进行登记、隔离检疫。并且制定《树台乡2023年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和《树台乡2023年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计划全乡补栏任务2000头,出栏任务2300头,实行“每天一统计、每周一通报”的模式,督促各村完成补栏,持续推动我乡肉牛产业的快速发展。

(2)马铃薯产业后劲发展不足,树台乡有种植马铃薯的传统习惯,也有种植马铃薯的地域、面积和气候等优势,马铃薯历年种植面积均在7万亩以上,但乡党委对如何形成规模与特色优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未形成产业链,市场附加值较低,带动群众如何增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树台乡2023年马铃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照“种薯示范,鲜薯外销”的思路,建设以“一点两地三线”的旱作马铃薯产业带,“马铃薯粉条加工厂”为一点,“大嘴和韩庄新品种种植示范”为两基地,二百户-浪塘、树台-红井-大嘴、韩庄-龚湾为三线的马铃薯种植产业带,辐射全乡零星种植的布局思路确保全乡马铃薯种植面积达6.5万亩,其中“四位一体”面积达6.05万亩,集中连片种植2.5万亩;计划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建成2个马铃薯种薯试验示范基地,其中大嘴村1400亩,韩庄村1600亩,提高种薯扩繁率。二是加大托管服务推广力度,让农户减少种植成本,进一步增加农户的种植积极性,目前已完成服务合作社前期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三是加大对大嘴村淀粉加工帮扶车间政策帮扶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流转土地3000余亩,带动周边群众2100名,其中脱贫户占60%。

(3)开展“四查四补”工作不实不细。每月排查出具体问题偏少,大部分村没有排查出问题,但在2022年5-6月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过程中发现11个方面636个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树台乡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动态化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对标25项内容,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每月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进村入户进行摸排,加强与农村低收入人口衔接,重点核实新增低保、大病救助和新改造危房的农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全乡2023年1-3月排查出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问题,正在整改14个问题,因病纳入监测对象2户7人。二是成立树台乡“四查四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牵头,不定时对各村“四查四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三保障”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农户住房安全与饮水保障仍存在问题,龚湾村3户住房有裂缝、韩庄村1户住房需要鉴定、二百户有2户住房需要加固;浪塘、二百户、红井、树台等村19户由于自来水管道铺设过浅,冬季有冻管现象,导致无法正常用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全乡安全住房排查工作,对房屋出现裂缝不能居住的房屋,及时对接县住建部门进行专业鉴定,对鉴定不达标的房屋进行改造,确保农户安全住房保障到位,2023年公平计划实施抗震宜居房改造42户;二是依据《海原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划定管理责任范围,摸排冻点,建立台账,联系中源水务公司进行抢修,目前已完成断水农户的故障抢修,保障农户正常供水。

(5)对扶贫赊销信贷协调配合工作不力。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现象仍存在,全乡有8户逾期40.1万元未收回;对追缴华润历年到期赊销母牛款力度不够,目前全乡共欠到期赊销款224.4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逾期农户入户催收并下发催缴通知书,对暂无偿还能力的农户联系银行做借新还旧盘活。二是制定《树台乡2023年华润赊销欠款回收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定期督查收缴工作,对拒不还款的赊销户,配合华润公司进行依法起诉处理。三是有关行政村对照花名册及时督促赊销到期户还款。

3.党委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不够有力

(1)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责任不够到位。乡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不健全,缺乏教育引导,部分村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备不足,乡村内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不及时,仍存在脏乱差现象,2022年5月先后被中卫市农居办和县检察院通报要求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树台乡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督查机制,按照“卫生垃圾每天一清运,每周一通报”的模式建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对卫生垃圾清理不及时的行政村出具环境整治督查单,督促及时整改。二是各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红黑榜的运行制度,并且按需配备垃圾箱,目前已经给相桐村、红井村等行政村配备大垃圾箱各10个;由各村建立清运记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垃圾清运台账。

(2)落实植绿增绿工作有差距。乡党委对植绿增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压的不实,工作推进缓慢,2022年上半年庭院经济仅完成任务的78.6%,在全县排名靠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树台乡2023年植绿增绿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确定树种、各村任务量和造林地块,乡村两级干部要组织人员丈量勘察好地形,计划好栽种树木种类和数量,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并且成立树台乡植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合理、科学进行规划布局,严格按照要求平整土地、挖坑栽种,坚决杜绝“只图种的多,不管种的活”等现象的出现。二是建立组织管理、施工、抚育管护、检查整改、自查验收等基础台账,并组织各村支书到乡外观摩学习栽种技术。2023年,全乡植树造林重点围绕乡村绿化、主干道路、及村道补植补种、废弃的院落,巷道及房前屋后栽植,计划栽种乡村道路绿化树种和庭院经济林树种共计40000株,春季植绿增绿任务18400株,目前已完成种植11599株,完成率63%。三是建立每天上报植树、开挖树窝、整理路面实施进度,实行“一天一通报”机制,对工作进度较慢的行政村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土地资源利用不足。全乡共有撂荒地1.5万亩,乡党委没有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出点子、想办法,在引导组织群众盘活撂荒地上用力不够,粮食安全和群众增收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在街道口、入户等形式加强撂荒土地利用的宣传。二是对新庄村低效坡改梯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已经开工建设;三是对大嘴村、红井村、树台村、浪塘村、二百户村5个行政村低效坡改梯进行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项目的申报,目前正在等待项目审批。四是剩余土地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带头,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进行土地流转承包种植,严禁出现耕地撂荒情况。

(4)惠民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死亡1年以上人员仍领取低保金、残疾两项补贴情况,如新庄村马风珍死亡22个月才停发低保金,李应花死亡13个月才停发残疾护理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死亡人员新庄村马风珍、李应花涉及低保金与残疾护理补贴全部追回并上缴至县民政局指定账户(银行户名:海原县民政局,账户5002588000019)。二是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再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将入户核查、动态管理细致化。三是规范民政待遇享受人员动态调整,对已经享受民政政策对象及时进行入户核查、民政云系统核对等,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5)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资本金流失风险。乡村两级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的投入使用风险评估不足,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相桐村100万村集体资金注入“海原县相桐村东顺种养殖合作社”,目前经营状况较差,2022年3月合同到期后,6万元分红至今未兑付,也未续签合同,法人代表经营积极性低落,对经营前景持放任自流态度,该项目投入资本金已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农业技术人员对资金投入的合作社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帮助改善其经营状况。并且规范合同的制定和签发。二是已经完成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资金投入合作社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资产保全。三是对投入合作社查看经营状况,适时进入司法程序。

4.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不足。没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理念,信访案件不降反增,2020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8件(其中答复不满意36件),2021年受理144件(不满意57件),信访件增长率高达112%,矛盾突出,群众满意度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干部集中学习,学习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1次,包村领导所包村走访36次,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聚焦劳动就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医疗、接经济金融以及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4次。三是组织网格员培训1次,要求网格员摸清情况、底数,发挥接地气的优势,将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主动调处、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有效整合乡综治中心、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排查化解3次。目前,已处理信访件4件,化解4件。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进行学习,也没有建立普法宣传台账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海原县普法学习安排制定普法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干部集中学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二是督促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学习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营造“大学习”氛围,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针对性、时效性。截至目前,乡领导带头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3次、专题辅导2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3次。结合“八五”普法安排,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开展集中进乡村、进学校等“八进”普法宣传活动1次。

(3)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综合执法办现有在编工作人员6名,其中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仅有1人。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执法考试情况已对接县司法局,已列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名单,计划组织参加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考取执法资格证;二是对我乡执法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海原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全区第五期法治政府建设课堂等,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安排,轻落实问题,乡党委会议安排后未进行过有效的督导检查,道路安全、山火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2023树台乡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已和各行政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食以安为先”专项整治、“科学防控、专项整治”、“居安思危年年乐,警钟长鸣岁岁欢”等活动4次,通过活动积极引导企业、重点场所等行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三是对乡镇街道商铺、村民危房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限期整改,针对检查结果建立了台账,对号消除,形成闭环。对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村民已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等待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四是乡纪委对9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等人员进行谈话,引导村“两委”、第一书记等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至2021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符合每半年研究1次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重点环节,2023年已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了工作制度,细化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此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和所包村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压实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开展主题宣讲形式单一,简单的以拉横幅、电子屏形式进行宣传,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专题宣讲,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36余次,邀请宣讲团成员通过集中宣讲1次,包村领导到所包村开展宣讲18余次,在树台广场组织“长廊宣讲”1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村级大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党的创新理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共悬挂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3500余份。

(3)风险研判不够及时有效,内控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召开风险点研判会议,意识形态风险点查找不全面,开展的部分讲座未向宣传部分报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多渠道收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并进行研判。截至目前开展风险点分析研判会议1次。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1次,明确责任人,确保管控有力。三是及时与县委宣传部对接,严格落实各类宣讲工作的报备程序。

6.对各类检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整改不到位。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文字整改,如二百户村对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发现的“贫困户收入不降反增”问题,在未定制具体帮扶措施情况下就已上报整改销号;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关于彩礼等人情负担过重、甚至出现贷款娶妻、借钱做客”的问题,又在2021年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效后评估被反馈;浪塘村对上届巡察反馈的“未实现网络全覆盖”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针对17户“脱贫户收入不增返降”问题,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及时指导修改完善具体帮扶措施,二百户村安排网格员及时对17户脱贫户入户核查,对未纳入收入核算的收入及时在系统进行修改,确保数据准确详实,现已对17户脱贫户收入问题全部核实细化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借助志愿服务队,开展移风易俗集中宣讲和“移风易俗示范户”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目前已上报4户“移风易俗示范户”。三是积极与电信部门对接,浪塘村已实现网络全覆盖。

(2)边改边犯。对巡察反馈的“村民代表大会五联记录本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乡党建办和社会事务办到各村督导检查“五联记录”4次,指导村“两委”干部规范签字,盖章等程序,找准时间节点准,规范会议记录,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五联记录”真实规范。二是采取强村带弱村、老书记带新书记的方式,划分帮带队伍,从“三会一课”制度内容及其他党建业务能力方面对村干部的培训2次,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党建指导员具体负责的形式,对各村大小会议的会前指导和会后督查4次,下发督查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从业务能力到思想认识上都能够严格落实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较少,党委未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效果不明显,近三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干部达9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二是乡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1次。三是定期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周、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并结合身边人和身边事等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切实提高警示教育成效。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0次。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所包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村廉政警示教育周、“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没有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到所包村组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场次。二是班子成员到所包村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所包村“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9场次,督促各村建立“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台账。

(3)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未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咬耳扯袖不够经常;对村监会业务指导不到位,致使部分村监会在实际工作中有更多的只是协助村“两委”办理日常事务;未严格落实乡村干部婚丧嫁娶“双报告”制度,近三年全乡只有2人报备,与实际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已提醒谈话25人次。二是举办村监会成员专题培训1场次,会上要求村监会主任认清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确保不漏一人。

2.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1)工作作风不扎实。乡党委对收发文管理不严格,同一文件用不同文号签发,如海树党发〔2020〕98号文件与海树党发〔2020〕115号文件内容相同;部分村干部对工作敷衍应付,存在形式主义,浪塘村2021年“五联记录表”中,在无研究议题的情况下村民代表已签字,存在造假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制定的收发文管理制度,严把收发文关口,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并严格登记、传阅签字流程,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遗漏、重复登记,确保文件收发管理严格;二是乡纪委对浪塘村村支书、主任进行责任约谈1次;三是2023年第一季度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到村指导9个行政村“五联记录”1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五联记录”,确保“五联记录”真实规范。

(2)对干部管理不到位。部分乡村干部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红井村村监会委员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连续一个月未到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每周定时不定时对各办公室迟到早退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出勤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乡纪委对红井村村支书进行责任约谈1次,并在乡村两级干部大会上通报,提醒广大干部引以为戒。

3.对群众身边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

(1)接待引导服务工作不够,群众咨询或办事时,因无人引导出现众办事找不着门,造成群众“多跑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对班子成员排班接访,并在一楼大厅显目位置设置“领导接访牌”为群众做引导,减少群众跑路次数。二是教育引导全乡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加强干部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村级代收代缴惠民养殖险、农业险、铁杆庄稼险等三种保险程序复杂,需通过村干部统一收缴,由乡政府统一投保,村级干部与群众普遍反映,村级工作量大,代缴过程容易出错,造成投保赔偿被拒情况时有发生,群众意见较大,严重影响群众投保积极性,完成收缴任务困难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配备专业人员和协理员到村进行养殖保险的购买和保费收缴,并且出具保单,进行保险理赔。二是进村入户宣传农户政策同时宣传种植、养殖保险的益处,让农户尽量较少损失。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村集体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村将录入U盾和审核U盾由“村廉通”会计一人管理,缺乏财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财务会计做书面检查;二是“村联通”会计管理录入U盾负责支付资金录入,政府财务会计管理审核U盾负责支付资金审核,资金支付信息村委会账户绑定村“两委”人员手机,经济合作社账户绑定理事会成员手机,负责监督。

(2)树台、韩庄、新庄等9个行政村的华润收益资金40.8万元、光伏收益资金350万元和村集体壮大资金200万元均没有专户核算。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2021年10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发文(《关于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经发[2021]14号)要求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我单位已于2021年1月开设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并正式运行,2022年6月各村将华润收益资金、光伏收益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已全部转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并进行独立核算。

(3)村集体资金支出均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县级推进“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建议>的通知》(宁民发[2019]47号)文件精神;二是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财经服务中心定期到村开展村级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情况并建立“四议两公开”检查台账;三是各村集体经济资金支出已全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

(4)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美丽小集镇项目招标金额1970.33万元,审计结算金额1972.78万元,由于前期设计不够精准到位,造成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断出现设计和签证变更,变更金额达440.43万元,除 139.8万元经2021年第10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变更,剩余300.63万元由乡党委会议研究变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乡党委书记曹昀同志(时任乡长)向乡党委作出检查。二是由乡党委、纪委对时任分管领导魏松耀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现任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好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切实把好关。

(5)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多,群众意见大,信访不断。美丽小集镇项目已于2021年验收交付使用,但强弱电至今未入地,街道电线“蜘蛛网”乱象比较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招标148盏路灯,尚有78盏未安装;征地补偿不到位,新建建材市场征地涉及5户21亩,至今尚未与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兑付征地补偿款;项目建设涉及房屋拆除33户,乡政府承诺每户奖励资金3万元,共计99万元,至今未兑付;项目建设中群众自拆自建外立面改造涉及20户,5837平米,乡政府承诺每平米补贴90元,共计52.533万元至今未兑付;项目完工后仍有22户下水问题未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海原县国家电网公司对接,争取强弱电入地项目立项,并在此基础上对接美丽小集镇施工单位及时安装剩余78盏路灯。二是积极与建材市场征地农户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兑付征地补偿款。三是积极与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对未兑付的99万元奖励资金和和52.533万元补贴资金予以解决。四是积极和美丽小集镇建设单位对接,解决22户下水问题。目前已兑付33户奖励资金共计99万元。

(6)新庄村村部厕所于2021年7月已建成验收交工,但因化粪池塌陷、下水堵塞等原因至今闲置未能启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接施工方进行检修,目前新庄村村部厕所化粪池、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方面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班子成员对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力。近三年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到联系村党支部落实党建指导工作,大嘴村党支部2020年党建联系只有3次,龚湾村和浪塘村党支部2021年全年党建联系均只有2次,其他各村均没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党建联系点指导员,根据各村情况和包村情况,整合力量,确保班子成员能集中精力抓好党建联系点的党建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已指导36次。二是压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借助党委会议和微信群提醒班子成员及时到所联系指导村组开展党建指导工作4次。三是加强督导力度,由党建办牵头,每季度对党建联系点党建指导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书面反馈至联系指导员手中,形成做有所查,查有所改,改有所升的良性循环模式,真正将工作压力传导到位。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到所包村指导开展36次,督导检查36次。

(2)乡党委对村级班子建设重视不够,对村“两委”在换届过程中提名的成员年龄、文化程度把关不严,换届后“两委”班子成员 龄偏大,学历低,战斗力不强,不能有效运用现代化技能办公,工作效率低,难以适应当前实际工作需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导师帮带制,对所有村“两委”班子成员45人进行专题培训1次,针对办公技能、发展党员、应急处突、政策理解等多项内容,邀请县级对口专业人士和乡级各对口分管领导系统展开系列培训,指导村“两委”成员尽快熟悉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吃透各项理论政策,提升政治本领、责任意识、工作能力、服务水平。二是组织45名村“两委”干部参加中卫市“三农”干部培训1次,切实提高村“两委”干部能力素质。三是紧抓各党支部后备力量发展,利用假期开展大学生返校座谈会,定期召开“两个带头人”座谈会,吸引年轻人返乡就业,发挥带头人作用,从而充实村级后备力量,不断改善村级干部老龄化的现状,截至目前,已召开“返乡大学生座谈会”1场次、“两个带头人”座谈会1场次。四是加强各村之间的互评观摩竞争力度,组织9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到兄弟乡镇观摩学习1次,学先进经验、学典型做法、学思路模式,通过观摩,取长补短,从而改善干部队伍素质。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

(1)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党员列席人员参与表决情况,班子内一名党外人士长期参与党委议事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及时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增强领导班子对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认识。二是严格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11次党委(扩大)会议,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情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让与会者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对班子成员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做好详实会议记录。三是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结合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以彻底贯彻落实。四是明确非党员不得参与表决和党委议事表决,分管领导协助党委书记及时提醒严格落实议事制度。

(2)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2020年以来,全乡有违纪党员7人,但在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分管领导未对违纪问题进行剖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党委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的指导审核力度,确保剖析全面深刻,班子剖析材料提交党委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确保内容全面深刻。二是会前发放征求意见表,2023年民主生活会共梳理归纳乡党委班子存在的问题2条,乡党委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3条,通过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带着问题、带着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增强了民主生活会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日常交流和信息共享,每季度与分管干部和包村村干部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间了解不同领域的工作,提意见建议,通过谈心谈话吸经验教训,引优点亮点,补缺口不足,从而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的效果,进而确保民主生活会材料更加全面深刻。

(3)乡党委督导指导村级党建工作不深不实,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主题不突出,大嘴、二百户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大多以学习为主,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党员参会率低;红井、浪塘等村党务工作者对党建业务不熟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党建联系点指导员,确保班子成员能集中精力抓好党建联系点的党建指导工作,每月对所包村党建重点任务及时研究部署、跟进指导。二是各支部书记在乡村两级干部例会上近期党建工作完成情况14次,对发现问题乡党建办及时跟进指导;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借助入党宣誓、讲座宣讲、红色朗诵、红色观摩、互评互促等多种形式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同时由党建指导员及时指导各村“主题党日”活动的召开。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轮训和组织生活,严明党规党纪,加大《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力度,严格党员评星定级,公开透明党员评星定级结果。五是选取党员带头人,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宣讲,宣传带头人事迹,引导其他党员积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六是将红井村纳入2023年整顿提升村,着力从党建业务能力方面入手,一对一进行指导8次。七是组织二百户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对浪塘村帮带1次,切实在党建业务能力上得到进一步提升。

3.党员教育管理及先锋作用发挥不强

(1)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外出务工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季度开展一次流动党员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分类管理。3月份各支部已摸排流动党员1次,并及时更新李流动党员工作台账,确保党员全部在组织管理范围内。二是通过微信送学等方式,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力度,确保党员学习全覆盖。并要求流动的党员每半年向组织汇报学习心得或思想动态至少1次。三是要求各支部加强与流动党员交流力度,由党支部书记与流动党员每半年谈心谈话至少1次,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动态和思想状态,确保流动党员不游离组织之外。

(2)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有力。乡党委对“两个带头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村在评议致富带头人工作时均没有进行会议研究和公示,评议流于形式,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村摸排各领域致富带头人,严格评选程序,督促各支部会议研究并公示结果。二是组织开展致富带头人座谈会1次,在座谈会上鼓励致富带头人讲经验、传事迹、解政策,真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持续做好“两个带头人”动态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海原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扶持办法》,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断扶持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建立各支部“两个带头人”工程一本账的台账资料,选取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从而引导群众增收致富。引导群众增收致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部署要求,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汇报,实现思想建设有新提高、组织建设有新加强、作风建设有新气象、制度建设有新完善。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导向,持续落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盯正在整改的1个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持续跟踪督办,紧盯反馈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对已经整改完成的40个问题,定期进行“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夯实责任、常抓不懈,确保按序时推进,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履行好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抓好问题的整改。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切实把整改提升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标本兼治,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对标“四个示范县”和“1355”工作思路,主动谋划勇于担当,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上,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进我乡持续高质量发展。


附件: 树台乡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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