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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甘城乡党委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522051/2023-000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16: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甘城乡 责任部门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甘城乡党委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甘城乡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海巡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瑞东书记相关指示,甘城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安排整改工作,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检视问题,细化措施,坚持自查与落实同步推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清零存在问题,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理清发展思路,助推党建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基本情况

甘城乡位于海原县东部,距海原县城110公里,东与甘肃环县毛井乡接壤,南与原州区炭山乡相连,西与七营镇相邻,北与同心县张家塬乡交界,是两省(宁夏、甘肃)四县(海原县、原州区、同心县、环县)的结合部。全乡地域面积241.3平方公里,耕地9.5万亩,退耕还林4.89万亩,生态草原17.92万亩;共辖7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全乡户籍人口2614户8598人,常住户1010户3596人,其中:脱贫户568户1981人,监测户20户73人。全乡牛存栏3428头,羊存栏2.1万只。

二、巡察甘城乡党委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甘城乡党委工作共反馈4个方面15条问题。目前,已整改15条,全部整改完成。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及区市县党委相关重要会议精神还不够深入。一是乡党委统揽全局意识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对《关于转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执行不够及时到位,也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乡创建行动等文件只是转发,未针对本乡实际制定行动方案。二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全面。党委会及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学习不及时,交流研讨不够,安排部署上与乡村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村党支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村干部对重点工作任务了解还不够到位。三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方面还存在差距。2022年根据下达指标全乡连片种植小麦面积为2000余亩,受干旱影响,亩产为80公斤左右,经济收益低,群众种植积极性不高。部分村耕地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耕地坡度大,无法进行机械化种植,存在土地撂荒现象,如三台村撂荒地面积2800余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乡党委统揽全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针对反馈问题,结合甘城乡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甘城工作方案》、《甘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甘城乡“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乡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等,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在党委会及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及时结合本乡实际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同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冬季轮训工作开展,督促各村党支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村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2022年,先后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9次,各支部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各12次。三是进一步强化村干部抓落实工作积极性。通过印发各项重点工作方案、召开重点工作调度部署会、周一集体学习暨工作例会部署、乡纪委跟踪督导等形式,督促村干部熟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效增强了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杜绝土地撂荒现象。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成春小麦种植2085亩。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农业部门启动实施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三台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422亩。同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落实春覆膜地块8600亩,并结合脱贫户“一户一策”制定工作开展详细排查登记农户2023年种植计划,明确监管责任人,盯住落实,有效解决了个别农户土地撂荒现象。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不够紧密。一是防返贫监测户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1年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脱贫户、监测户基础信息出现个别错误,收入测算不够精准、务工地错误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防返贫“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没有明确监管责任人。2022年吴渠村新纳入2户防返贫监测户“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资料不完善。二是厕所革命工程推进力度较为缓慢。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使用卫生厕所积极性不高。全乡常住户1010户,2019至2020年共完成旱厕改造为250户,占总户数25%,2022年任务数53座,截止目前未开工建设。三是部分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速缓慢。由于农业产业单一,加之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导致人均纯收入降低。全乡2021年82户脱贫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县平均数(10.3%),人均纯收入也低于1万元。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度相对缓慢。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引领作用发挥不强,缺乏积极性和主导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仅有三台村养羊合作社壮大村集体资金正常运行,其他村目前还在谋划阶段。五是劳动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全乡共有劳动力1752人,2021年培训20名致富带头人市场营销和企业模块一期,2022年培训50名劳动力中式面点一期。存在培训人数较少,技能培训不精准、普及率低,对劳动力市场信息了解不够全面,稳岗就业较为困难。六是对自主迁移居民缺乏有效管理。三台村自主迁移居民224户951人长期人户分离,还有一些自主迁移居民存在“两头跑”现象,造成迁入地、迁出地管理难度大。七是特色产业发展收效不明显。红梅杏种植面积11012亩,产果4680亩(其中川台地600余亩),因田间管理粗放,防冻防病虫害措施不够到位,连续三年收益低,影响农户种植积极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防返贫监测监管责任。一方面,坚持由分管领导牵头、农业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干事和各村协调配合,每季度排查更新一次防返贫监测系统人员务工、公岗、在校年级等基础信息,确保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同时,每月入户精准测算脱贫户、监测户,对收入测算不精准、有疑问的反复入户核查,在确保账实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录入系统,经测算,全乡前5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2月)脱贫户(监测户)人均纯收入6809元,同比增长0.53%;另一方面,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为“一户一策”监管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围绕帮扶计划逐项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一户一策落地见效,目前已将全乡588户脱贫户(监测户)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到14名包村干部和21名驻村工作队成员身上。其次,我乡及时组织人员对全乡20户防返贫监测户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做到了帮扶计划符合农户需求,可操作性强。二是着力加大卫生厕所革命工作力度。一方面,采取干部入户讲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宣讲等形式,多方位宣传厕所革命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厕所革命;另一方面,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排查农户卫生厕所使用情况,对厕所内堆放杂物、设备损坏的及时进行清理、维修,确保250座卫生厕所全部能够正常使用,2022年全乡共维修卫生厕所203座,并建立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台账;另外,对于2022年计划实施的53座卫生厕所,因县上政策变化未实施。三是多措并举着力增加脱贫户收入。一方面,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着力增加脱贫户工资性收入,截止2月底,全乡共输出劳动力720人次,其中脱贫户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421人次,预计人均劳务收入2826元;另一方面,着力发展“一主两特”产业,着力增加脱贫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截止2月底,全乡完成基础母牛补栏94头,落实春覆膜玉米7000亩,覆膜西瓜1000亩,落实春小麦种植地块8650亩,前5个月预计脱贫户家庭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2469元;其次,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落实力度,去冬今春,全乡共新增低保救助31人次,新增残疾补贴9人,养老26人,高龄2人。发放低保、残疾、养老、临时救助等各项惠农资金220多万元,前五个月预计人均转移性收入1499元。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增补措施,确保2023年全乡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高于1万元。四是全面发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增强村级经济组织理财能力,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带动能力。同时,在进一步规范三台村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基础上,完成武塘、乔畔村两个村肉牛养殖场建设和25头肉牛补栏任务。启动实施吴渠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积极争取剩余4个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力争三年内全乡7个村全部有项目、能盈收。五是提高劳动就业培训质量。坚持群众点单、政府派单、培训机构接单的原则,征求群众培训需求,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方案,规范培训工种和课程设置,突出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培训机构在提高办学质量、履行社会责任上下功夫,目前排查登记烹饪技术培训对象50人次,计划3月份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学员培训后跟踪服务,掌握市场动态需求,对有就业需求和转岗就业需求的学员,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对有创业需求的,积极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切实巩固稳岗就业渠道。六是进一步加强自主迁徙居民管理服务工作。甘城乡户籍人口2614户8598人,常住户1010户3596人,外出人口达1604户5002人,占总人口的58%。为强化外出人员及自主迁徙人员管理,一方面,我乡鼓励引导其主动迁转户籍,并及时办理医疗、养老、低保等各项惠民政策迁转手续;另一方面,加强与迁入地信息对接,推行自主迁徙群众事项线上“一站式”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两头跑”的问题,逐步引导群众稳定迁徙。七是强化管理提升红梅杏产业效益。坚持以红梅杏基地示范带动,通过开展树木修剪、春寒防冻、病虫害防治指导培训等,组织动员群众精细管护4680亩丰果期红梅杏,增加红梅杏产业收益,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

3.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新建住户安全饮水保障不够到位。全乡新建住房61户,未及时接通自来水,影响人畜饮水。二是乡镇街道排水设施不健全。雨雪天气易造成街道积水,影响出行。三是道路设施维修不及时。2022年7月初,受暴雨影响,久坪、武塘村部分道路被冲毁,维修不及时,导致群众出行不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巩固成效。一是全力保障农户安全饮水。完成61户新建住房户自来水补入户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常住户1010户,除吴渠村4户农户因地势太高无法实施自来水入户、采取集中取水点取水外,全乡人畜饮水已全面保障到位。同时,争取项目支持实施“甘城乡屋檐接水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农村牲畜饮水渠道。二是补齐街道排水设施短板。争取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拟敷设排水管道469米,有效解决甘城街道排水难的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预计2023年5月份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道路维护修缮。积极争取县交通部门支持,完成久坪、武塘水毁道路抢修任务,现已正常通行。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健全“路长制”工作体系,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落实好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道路养护队伍,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专业执法与日常管护紧密结合的乡村公路保障机制。

4.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需加强。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存在漏洞。党委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不够,对安全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加之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差,2022年7月4日抢修吴渠村水毁道路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账,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不够到位,如文化广场、道路硬化等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未签订《安全责任书》。三是环境整治工作不够到位。消除环境“脏乱差”,深入开展美丽村庄建设,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常治长效等方面仍存在差距。7个村均存在不同程度乱堆乱放现象。四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动不够扎实。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等工作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教育引导不够,三台、双井等村仍存在10至20万元高额彩礼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了乡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村组单位配合抓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先后与辖区6家企业及学校、卫生院、电管站,各行政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各17份。二是狠抓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坚持分级包抓,进一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的监管、监督,检查,将本乡的所有施工企业纳入安全管理,做到了项目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进行日常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办对企业施工安全全程进行最算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检查33次118人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甘城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申报立项工作,计划5月份开工建设;申报立项清洁能源改造项目450户,预计7月份开工建设;按照《甘城乡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机械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30多场次,清理“五堆”550余车,消除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有效改变各村“脏乱差”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农村环境保洁、垃圾清运、门前“五包”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公岗人员分片包干、日保洁和集中清理措施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农村大喇叭宣传、乡村志愿者入户宣讲等形式,多方位宣传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政策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规守纪、崇尚新风、摒弃陋习,截止2月份,全乡共制作宣传标语5条,电子屏滚动宣传20余条,7个村大喇叭进行循环宣讲,开展志愿者入户宣讲14场次;同时,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发挥红白理事会到场监管作用,与拟举办婚丧事宜农户签订禁止大操大办承诺书17份。督促各村与辖区成年女性家庭建立了包保责任制,通过宣传教育、登门劝导等方式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还不够。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乡党委和各村党支部未将意识形态同党的建设等工作做到同落实同部署。专题研究次数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关于防范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破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未进一步学习并严格落实。二是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未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评责-定责”的意识形态工作链条。三是宣传引导阵地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管控手段有待提高,统揽网络意识形态全局的措施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待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建设和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成立了甘城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点工作之内,研究制定了《甘城乡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3份,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发展、党建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乡村干部学习为重点,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及《关于防范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破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彻底摒弃“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从意识、理念上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班子成员和乡村干部抓意识形态意识明显增强;三是进一步拉紧意识形态工作“链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点工作之内,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建立定期督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年初安排部署到位、定期督导研判到位、年终考核评估到位,进一步拉紧了“明责-履责-督责-评责-定责”的意识形态工作链条。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阵地和队伍建设。成立了甘城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网络信息管理人员8人,并全面排查登记辖区网络直播人员,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确保网络安全可管可控。同时,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等相关文件,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网络意识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其次,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规范化建设,调整优化志愿服务队伍35个,申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项目10个,建立健全工作制度3项,做到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有组织领导、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政治责任、实化细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差距。2020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程序不规范,无点评及民主评议环节。二是干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签到、请销假制度落实不规范。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老好人”思想,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次数不够,2020至2021年共专题研究3次,未达到每季度研究一次的要求;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有效措施,停留在表面,仅限于开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或观看一两个警示教育片,而没有采取具体的教育方法和措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台账资料不完善。四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且未全覆盖。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执行不够严格,近三年双井村未报备,久坪村只报备一人,与实际情况不符,报备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流于形式,常态化管理不到位。五是专项活动开展不扎实。2022年“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方案,且学习安排不一致,谈话记录表系一人填写,谈话对象未签字;2021年7个村均未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别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其次,进一步规范述职述责述廉述学法用法工作会议程序,扎实开展“四述”活动,提升会议质量。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组织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认真学习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签到、请销假制度,并加大干部上岗情况督查力度,防止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无故不到岗,对不遵守纪律者乡纪委加大问责力度,及时进行通报处理结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党委工作重要位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乡纪委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村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有阵地、有机构、有机制、有台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教育倡廉、案例警廉、文化促廉”等形式,着力提升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四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填写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做到内容填写规范无错项、监察对象覆盖无遗漏;严格执行乡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做到报表填写完整规范、监督检查执行到位,坚决杜绝表实不符、疏于监督的现象。2022年以来,全乡共报备婚丧喜庆事宜5件。五是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一方面,对2021年以来因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专项活动未开展的分管领导及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党委书记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村支书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2023年“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5个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工作。

7.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需加强。一是日常监督不够扎实。监督责任压的不实,跟踪督办不够及时,做实做细上存在差距。2020年部分督查表填写不全,被监督村负责人未签字;检举举报平台操作还不够规范,对日常监督情况未及时录入、上传。二是对村监会指导督导还不够。七个村均存在村监会牌子与公章不符的情况。全面督促村监会委员履职尽责、培训指导、督促检查不及时,导致村监会对村务决策公开情况、村级台账、惠民政策等内容的监督未全覆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建立了“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实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坚决推进监督监管,下发限时整改督办单,跟踪问改问效,并及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检举举报平台管理,对2022年以来日常监督和案件办结情况由乡纪委及时录入、上传,共办案件5起,已办结5起。二是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指导督导。乡纪委从抓规程、强业务、严监督几方面对村监委进行监督、指导、支持和帮助,促进村监委会更好、更高效地进行履职监督,让村监委知道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确保村监委会对村务决策公开情况、村级台账、惠民政策落实等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印鉴管理,已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印章更换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加强执纪问责力度。乡纪委每季度召开村监委会专题会议,听取村监委会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村级财务支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乡纪委对监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村监会班子成员进行约谈。

8.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长期未清理的往来款项。截止2022年6月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53.9万元,未按照“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要求进行处理。二是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2020年9月支付2019年农村户厕建设项目资金、甘城村村道硬化项目资金,按照承包商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花名册直接从乡政府账户中支付或直接将工程款拨付至承包商账户。三是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现象。如乡财务2019年1月锅炉购置费,2021年12月垃圾箱购置费;村财务2019年7月甘城村记字1号,2020年1月三台村记字1号等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四是存在一定数量的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资金难以发挥效力。截止巡察日,共有存量资金53.9万元未上缴,资金难以发挥效力,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未由县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五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截止2022年6月底7个行政村累计固定资产1010.9万元,均未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计提折旧。六是村廉通账户资金结余较大、使用效率低。截止2022年6月底,7个村村廉通账户共结余为民服务、光伏扶贫分红、华润母牛分红、乡村治理、村级经费等资金461.3万元,如甘城村112.8万元、武塘村4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组织财务人员及时清理长期挂账资金53.9万元。二是规范发放农民工工资。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认真开展2022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回头看”的基础上,做到在今后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支付,坚决杜绝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三是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单位内控制度,严格管理国有资产。及时对购入锅炉、垃圾箱等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入账,避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组织甘城村、三台村等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四是充分发挥闲置资金效力。根据单位预算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工作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资金,发挥资金效力。同时,对长期结转闲置资金539万元已上缴县财政部门。五是严格计提折旧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按照村集体经济管理规定,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联系协调县农经站按照村级资产管理要求,对村集体经济资产进行登记,入账,折旧。六是加大村廉通账户资金支付力度。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将各村的光伏扶贫资金、华润母牛分红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等划拨至从村廉通账户划转到村集体经济账户中,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各村加大资金支付力度,截至12月底,全乡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

9.项目建设管理资料不规范。一是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够到位。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硬化道路项目施工资料中,设计单位未对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签字;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未签字盖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员未签字。二是项目管理资料不齐全。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文化广场、硬化道路建设、补短板三个项目均缺少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日志等;硬化道路建设项目缺少监理资料。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不严谨。文化广场项目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施工补充协议)和建设工程合同均无签订日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在工程建设领域真正形成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执行上迅速的工作氛围。同时,对巡察组反馈部分项目签字不全等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补签,并举一反三完善了“一村一年一事”硬化道路项目施工资料。二是着力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地位和法人责任,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责任终身制,从工程论证申报、规划设计、招标施工、施工组织、质量检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决算审计等方面,强化项目管理,压实法人责任。强化质量管理目标,把好工程关口。全面加强对新建工程建设、鉴定、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把建材关、施工关、监理关、安全生产关、资金关、验收关,确保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三是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一方面,对巡察反馈3个项目缺少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日志和1个项目缺少监理资料等问题,及时联系对接项目建设、监理等单位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同时对文化广场项目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施工补充协议)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日期已完善。另一方面,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全乡近三年的项目建设资料进行了1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到项目档案资料完善健全。四是对工程项目实施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学习不够等普遍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制度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项目建设常态化监督,压实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联合惩戒等措施,全面保障今后项目建设合法有序开展。

10.部分惠民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一是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会议记录不规范。2020年5月党委会议记录临时救助17人,实际发放28人;乔畔村2020年11月2日发放救灾款只有五联会议记录;三台、双井村近三年民政资金发放未经党员大会审议。二是低保核查信息更新不及时。乡民政云系统相关负责人员对低保动态管理重视不够,信息更新滞缓,导致死亡人员家属违规多领取低保金。三是劳务奖补及种粮补贴资金发放不符合程序。乔畔村劳务奖补资金2021年31户、2022年40户,未经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吴渠村种粮一次性补贴2022年5月22日经党支部会议提议,党员大会审议,5月26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6月3日村“两委”会议商议程序在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决议之后,“四议两公开”程序颠倒。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程序。进一步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政策文件规范发放,确保惠农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同时督促相关村对相关记录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并及时查漏补缺,纠正错误。为防止边改边犯,在今后的惠农资金发放工作中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工作要求,做到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和台账资料齐全;二是进一步严格低保救助管理。建立健全低保救助核查、年检工作制度,督促各村每月核查上报一次低保死亡人员花名册,建立核查台账,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同时,对巡察发现的死亡人员家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及时追缴,上缴专户,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规范惠农资金发放程序。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监督督促各村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议事决策,发放劳务奖补、种粮补贴等各项产业补贴及惠农资金。同时,督促各村对2021年以来各项资金发放程序逐一进行核查,对程序不到位的全部进行整改。截至2月份,全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万元。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够明确。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关注、指导不够,未对“一抓两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未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如武塘村未建“一抓两整”和“六查六强”工作台账。二是党建安排部署落实不够到位。近三年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记录中未体现对党建工作季度专题研究、年度安排部署。三是对村级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各村党建联系点领导对基层党建指导、检查不够到位,指导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党建学习重视不够,如久坪村在2020年党支部会议记录上只对业务工作进行安排,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采取跟踪督查、定期召开党建例会的形式,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包村党建工作职责。同时,按照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精心研究部署,指导7个村认真制定了“一抓两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六查六强”、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等重点工作计划,并持续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建定期研究、季度例会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党建工作年初有安排、季度有研究、年终有考核,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级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坚持由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委员协调配合加大对村级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力度,督促党建联系点领导重视所包村党建工作,规范填写2022年以来党建联系点指导手册,并指导抓好所包村党建工作;其次,进一步增强村级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常态化开展党建业务及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2.执行党内制度不够规范。一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全面。近三年各村党支部未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的“1+4+X”方式组织开展,对“1+4”中的业务讲谈和志愿服务安排较少,活动形式单一,未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乡机关党支部及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开展不充分,其他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记录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1+4+X”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尤其是要围绕特定的主题,采取一定形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党日活动,截至2月份,各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2场次。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召开工作要求,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乡党委及各村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生活会)1场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场次,做到了会议程序规范,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红脸出汗。

13.党员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有力。党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强,缺少苦干实干的精神,党员先锋岗在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二是“两个致富带头人”作用发挥不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缺乏干事创业精神,个人致富带头能力不强,在农民增收方面带动作用不明显,同时久坪和吴渠村无党员致富带头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强化党员作用的发挥,提高党员队伍先进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整治、植绿增绿、文艺汇演等志愿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压实能干肯干的工作作风,做到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让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得以充分展现。巡察整改以来全乡共组织乡村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场次。二是充分发挥“两个致富带头人”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班子教育管理,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传方法,引导支部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去冬今春组织全乡村“两委”干部全员参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等相关政治理论培训学习。同时,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等,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激励他们负重拼搏、务实苦干。其次,结合党员发展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补选工作,努力将致富带头人选进来,切实解决包括久坪、吴渠等村在内无党员致富带头人的问题。

14.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一是流动党员管理难度大。各村外出务工党员较多,近三年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冬季轮训人数较少,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困难。二是党员转出转入不及时。各村普遍存在长期务工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到工作居住地,同时存在武塘村一名驻村工作队员于2017年9月驻村至今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一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结合党员轮训工作,由组织委员牵头,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在冬季轮训期间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日常重要学习内容时,通过微信送学、上门送学、亲朋捎学等形式向54名流动党员送学,全乡党员参学率达到95%以上;同时,指导各村建立了流动党员结对联系制度,指派村组干部或老党员结对联系外出务工党员,定期汇报外出务工及思想状况,确保流动党员外出不失联。二是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将驻村工作队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村党支部,并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于长期外出务工且务工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动员其及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到工作居住地。目前共转出组织关系8人。

(四)对上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15.对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存在边改边犯、前改后犯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成效。对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的“一岗双责”落实再梳理再落实;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议两公开”程序等问题,坚决杜绝边改边犯、前改后犯现象。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乡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乡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开展“跟进式”督导检查。对各村产业发展、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督查反馈,跟进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到哪里,监督执纪跟进到哪里,实现乡村振兴监督执纪全覆盖。

(三)进一步细化扶贫档案整理。根据各村档案整理进度,适时开展驻村重点指导,加快档案整理进度,完成乡村两级档案资料整理。同时,长期开展“回头看”,对档案资料中存在的缺项、漏项及时进行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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