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7/2023-0001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16 15: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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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司法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原县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公证处部门是海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96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4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9.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2.47%。
人员经费101.48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为25.60万元,津贴补贴为19.46万元、奖金为16.14万元、绩效工资为13.82、社会保障缴为17.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为0.36万元、住房公积金为7.51万元、医疗费为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954万元;
公用经费8.48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为0.64万元、印刷费为0.6万元、差旅费为0.6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24万元、劳务费为0.92万元、工会经费为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安排的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四、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收入总预算10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 109.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9.96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0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00%;事业支出109.96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投资支出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万元,占0.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原县公证处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原县公证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原县公证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 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 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没有开展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再无其他说明事项。
海原县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度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等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