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2020年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算 > 2020年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22010/2020-000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0 18: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科技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补贴、信贷、保险等政策拟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扶持休闲农业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指导粮食、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和扶持农产品加工发展;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申报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扑灭疫情;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农业灾情监测;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培育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负责农业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区市级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社会发展、软科学研究、火炬、星火、新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县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负责全县范围内市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审查和推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海原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技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和畜禽品种保护及推广利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科技型企业推荐和认定,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负责县级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农业科技服务110、科技统计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依法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下设海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海原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海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海原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海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海原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8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22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3、海原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4、海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5、海原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6、海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7、海原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8、海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158.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58.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8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158.34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0万元、农林水支出2595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17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284.9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1.56万元,降低2%。

人员经费414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1.98万元、津贴补贴613.92万元、奖金437.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8万元、绩效工资628.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7.02万元、离休费12.96万元、生活补助25.7万元、住房公积金323.89万元。

 公用经费14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5万元、印刷费1.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14.01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803.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3803.3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20年预算500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273.1万元,降低35%。主要用于西部高端肉牛产业发展研究院正常运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0年预算460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960万元,降低68%,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厕所改造;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5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业远程视频高清化改造;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409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42万元,降低9%。主要用于2020年动物防疫经费39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157.6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735.16万元,降低82%,主要是上级专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337.3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降低36%,主要是上级专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10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降低33%,主要是上级专项5万元、农药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0年预算15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降低29%,主要是上级专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0年预算4280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2376.26万元,增长125%,主要是上级专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0年预算1100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专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0年预算3074.15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1310.95万元,降低30%,主要是上级专项3054.15万元、农用残膜回收管理经费1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1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0年预算7016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6065.35万元,增长638%,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10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用于农机免费管理;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540.32万元,2019年决算数减少7734.23万元,降低93%。主要用于上级专项65.32万元、宁夏(海原)第五届高端肉牛大赛费用150万、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32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0年预算200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5689万元,2019年决算数增加568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专项。

 三、关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核减了原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原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局属二级单位;公务接待费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预算安排

 四、关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7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配套前期工作经。

 五、关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28158.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58.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8158.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158.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8158.34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28158.34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海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8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88万元,降低7.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核减了原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原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个局属二级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37569平方米,价值1561.76万元;土地66571.05平方米,价值43万元;车辆103辆,价值747.6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3.3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270.2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59382平方米,价值676.96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6.5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6.7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67.98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78187平方米,价值884.8万元;土地66571.05平方米,价值43万元;车辆102辆,价值731.0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6.5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102.3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海原县农业农村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0%。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