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原县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拟定涉及全县审计、财经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向政府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海原县审计局本级预算。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16人(2人调入海兴开发区,工资未转出),事业2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业务股、投资股、经济责任室、监察室。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405.4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减少)12.39%,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人头经费及审计业务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27万元,其中:办公费2.70万元、取暖费6.3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57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8.27%,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我局两辆公务用车移交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划转。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原县审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辆,价值54.03万元;办公家具18.6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8.1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辆,价值54.03万元;办公家具18.6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8.1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3辆,价值54.03万元;办公家具18.6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8.13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海原县审计局无重点项目,所以没有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