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及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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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522007/2018-00883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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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7-01-05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司法局 |
关于海原县司法局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及部门职责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说明
海原县司法局承担着全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7人,工勤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66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 50000 元,比2016年决算下降81%。其中:公务接待费 50000 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涨168 %,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压减了相关支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0元,比2016年决算数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全部是执法执勤车,从专项业务经费中列出,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追加预算 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经费先审制度,明确要求确需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应由县委、政府统筹安排,提交县委、政府会议研究,征求纪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同意后报上级备案。
附件:
海原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批复.xls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