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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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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部门决算

索引号 640522017/2024-007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3 14:1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目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站主要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教育、健康扶贫、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257,977.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

二、外交支出

33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

三、国防支出

34

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

五、事业收入

5

643,911.13

五、教育支出

36

0

六、经营收入

6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

八、其他收入

8

165,957.1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18,76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802,230.1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76,776.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3,067,845.47

本年支出合计

58

3,197,766.1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

结余分配

59

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387,497.67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57,576.98


30



61


总计

31

3,455,343.14

总计

62

3,455,343.14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067,845.47

2,257,977.24

0

643,911.13

0

0

165,957.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0

0

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0

0

0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5,660.00

45,660.00

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400.00

115,400.00

0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700.00

57,700.00

0

0

0

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77,625.47

1,867,757.24

0

643,911.13

0

0

165,957.1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48,366.24

48,366.24

0

0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8,366.24

48,366.24

0

0

0

0

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92,910.23

1,083,042.00

0

643,911.13

0

0

165,957.1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1,854,360.23

1,044,492.00

0

643,911.13

0

0

165,957.1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38,550.00

38,550.00

0

0

0

0

0

21004

公共卫生

662,049.00

662,049.00

0

0

0

0

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00.00

800.00

0

0

0

0

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61,009.00

661,009.00

0

0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40.00

240.00

0

0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4,300.00

74,300.00

0

0

0

0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1,100.00

51,100.00

0

0

0

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200.00

23,200.00

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1,460.00

171,460.00

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1,460.00

171,460.00

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8,456.00

108,456.00

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63,004.00

63,004.0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197,766.16

2,443,800.92

753,965.24

0

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0

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0

0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5,660.00

45,660.0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400.00

115,400.00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700.00

57,700.00

0

0

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02,230.16

2,048,264.92

753,965.24

0

0

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48,366.24

0

48,366.24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8,366.24

0

48,366.24

0

0

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5,152.93

1,971,602.93

43,550.00

0

0

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1,976,602.93

1,971,602.93

5,000.00

0

0

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38,550.00

0

38,550.00

0

0

0

21004

公共卫生

662,049.00

0

662,049.00

0

0

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00.00

0

800.00

0

0

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61,009.00

0

661,009.00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40.00

0

240.00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6,661.99

76,661.99

0

0

0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3,461.99

53,461.99

0

0

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200.00

23,200.0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6,776.00

176,776.0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6,776.00

176,776.0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3,772.00

113,772.0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63,004.00

63,004.0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257,977.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

0

0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34

0

0

0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

三、国防支出

35

0

0

0

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

0

0

0


5


五、教育支出

37

0

0

0

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

0

0

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

0

0

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18,760.00

218,760.00

0

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925,649.13

1,925,649.13

0

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

0

0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

0

0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

0

0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

0

0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

0

0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

0

0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

0

0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

0

0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

0

0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76,776.00

176,776.00

0

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

0

0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

0

0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

0

0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

0

0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

0

0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

0

0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

0

0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257,977.24

本年支出合计

59

2,321,185.13

2,321,185.13

0

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63,359.2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51.32

151.32

0

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3,359.21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


63





总计

32

2,321,336.45

总计

64

2,321,336.45

2,321,336.45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321,185.13

1,567,219.89

753,965.2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8,760.00

218,760.00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5,660.00

45,660.0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400.00

115,400.0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7,700.00

57,700.0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25,649.13

1,171,683.89

753,965.24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48,366.24

0

48,366.24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8,366.24

0

48,366.24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38,571.90

1,095,021.90

43,550.0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1,100,021.90

1,095,021.90

5,000.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38,550.00

0

38,550.00

21004

公共卫生

662,049.00

0

662,049.0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00.00

0

800.0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61,009.00

0

661,009.0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40.00

0

24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6,661.99

76,661.99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3,461.99

53,461.99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200.00

23,200.0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6,776.00

176,776.0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6,776.00

176,776.0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3,772.00

113,772.0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63,004.00

63,004.0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50,061.9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497.9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101

基本工资

375,840.00

30201

办公费

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

30102

津贴补贴

220,675.00

30202

印刷费

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

30103

奖金

287,013.00

30203

咨询费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

30204

手续费

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0107

绩效工资

196,400.00

30205

水费

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5,400.00

30206

电费

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7,700.00

30207

邮电费

229.9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3,461.99

30208

取暖费

0

31006

大型修缮

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3,20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600.00

30211

差旅费

0

31008

物资储备

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13,772.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1009

土地补偿

0

30114

医疗费

0

30213

维修(护)费

0

31010

安置补助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30214

租赁费

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660.00

30215

会议费

0

31012

拆迁补偿

0

30301

离休费

0

30216

培训费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302

退休费

45,66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303

退职(役)费

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30304

抚恤金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

30305

生活补助

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30306

救济费

0

30226

劳务费

21,868.00

399

其他支出

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30308

助学金

0

30228

工会经费

29,40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

30309

奖励金

0

30229

福利费

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

39999

其他支出

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00.00




人员经费合计

1,495,721.99

公用经费合计

71,497.9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3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455343.1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5533.25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较2022年减少160678.35元,年初结转较2022年增加25145.10元;2023年支出较2022年增加22659.68元,年末结转较2022年减少158192.93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6784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7977.24元,占73.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 0.00%;事业收入643911.13元,占20.99%;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165957.10元,占5.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97766.16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800.92元,占76.42%;项目支出753965.24元,占23.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1336.45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0873.88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179979.66元,年初结转较2022年减少9105.78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较2022年增加266272.25元,年末结转减少95398.3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185.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272.25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退休人员房补和绩效奖金45660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此项支出;2023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较2022年增加81839元;2023年人员经费较2022年增加138773.25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185.1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8760.00元,占9.4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25649.13元,占82.9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6776.00元,占7.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2868.00元,支出决算为232118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及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661009.00元由卫健局统一做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7520.00元,支出决算为1137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份调入3人,支出了上年住房公积金结转资金5316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46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份调入3人,支出了上年事业单位医疗结转资金2361.99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09348.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2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由卫健局拨付的在职乡村医生社保缴费48366.24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5640.00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6400.00元,支出决算为630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属正常范围内下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22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退休人员3人,其中1人享受房补政策退休人员房补未按100%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8366.24元,超年初预算48366.2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由县卫健局统一做预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做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8550.00元,超年初预算3855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县卫健局统一做预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做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元,超年初预算24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属于年中追加资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初没做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超年初预算8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县卫健局统一做预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做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61009.00元,超年初预算661009.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只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预算,中央及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预算由县卫健局统一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00.00元,支出决算为57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7219.89元,其中:人员经费1495721.99元,公用经费71497.9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50061.99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448.99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社保垫付了年内调入人员的社保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028.59元,增长7.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497.9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3657.90元,增长300.77%,主要原因是:在职乡村医生48366.24元由县卫健局拨入,年初未做预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497.90元,增长1091.6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6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566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未做预算,根据部门决算要求,将退休人员房补和绩效奖填报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660.00元,增长100%。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资本性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支出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97.90元,比2022年度增加65497.90元,增长1091.63%。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工会经费29700.00元,上缴医保资金违规使用罚款20000.00元,聘用人员工资13000.00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00.0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7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21万元,执行数为6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宁夏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3年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我站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卫生服务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2023年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罗茂福-13723341356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紫云和社会保障听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指标〔2021〕685号

项目资金/万元
   (10分)

年度资金总额:

66.21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63.59

自治区财政补助

2.62

市县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根据宁财(社)指标〔2021〕685号, 全年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3.59万元。

绩效
   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                    指标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2

497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2

182

质量                指标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2

90%以上

孕期保健服务

2

5次以上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2

95%以上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2

75%以上

血糖、血压控制率

2

90%以上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2

75%以上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2

78%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2

4.0‰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2

90%以上

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2

85%以上

时效                   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8

100%

成本                   指标

人均金额

8

81.67元/人

效益            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5

有效保障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5

有效保障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10

持续公众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档案管理完备性

10

完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10

中长期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满意度             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95%

合计

90


2023年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罗茂福-13723341356

项目属性

一般项目

实施期

2023年度

资金申请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  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 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70号)和《财政  部办公厅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有关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社〔2021〕62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财(社)指标〔2021〕684号

项目资金/万元
   (10分)

年度资金总额:

4.36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

自治区财政补助

4.36

市县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总体目标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 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覆盖率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三)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及宁卫办函发〔2022〕13号、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85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12类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两级服务人口7786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66.21

66.21

10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66.21

66.21

10

100%

10

其他资金

0

0

0

0

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

高血压健康管理

糖尿病健康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常规疫苗接种人次

死因检测报告

癫痫健康管理

重精健康管理

家医签约

任务数

635

445

114

688

98

964

47

12

34

7786

完成数

513

497

182

682

96

849

47

11

39

7263

完成率

81%

112%

160%

99%

98%

88%

100%

92%

115%

93%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扎实推进,落准落细”是我站今年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2023年海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站紧盯目标任务,年初对专干、各村细化了指标任务,使工作压力逐级传导,每季度核对通报一次,以便起到督促和整改的效果。在指标完成方面,对完成滞后的村医采取通报和约谈的“双督导”办法,使得任务指标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在质量完成方面采取专干核查问题,主管站长一对一指导整改的“二级责任联动”办法,使得工作质量逐步提升。一年来,我院公共卫生服务扎实落准的有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儿童体检、老年人体检、高血压患者体检、糖尿病患者体检、重精病患者体检、癫痫病患者体检等项目。扎实落细的有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乡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这一年都是在服务站管理层面不断督促,不断推动的才完成了主要指标。下年度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和考核措施。通过制度和经济杠杆撬动,使乡村两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主动去完成指标、按时间进度去完成指标。同时要出台制度,加强从严惩处“庸懒散”现象,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023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及宁卫办函发〔2022〕13号和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区级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2023年度下达区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4.3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度收到区级配套4.36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度基药补助4.3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到账资金及下拨资金均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及审核。对机构基药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分配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站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卫生服务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一般,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4.36

4.36

10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4.36

4.36

10

100%

10

其他资金

0

0

0

0

0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海原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药制度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把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多渠道补助原则,缓解各中心人员经费压力,稳定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服务室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努力降低门急诊均次费用。

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使机构在临床使用药品时没有延续性。

2、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特别是三级机构能使用的药品部分基层无法采购,无法满足上级医院确认后回社区管理的病人用药需求;

3、部分网采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常用慢性病药品不在基药目录中;

(二)相关建议

1、各机构所有药物零差率销售,随着社会发展,人均收入不断增长,机构运行成本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工资普遍不高,人才难以留住。建议逐步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力度,减轻基层压力。

2、基药目录应定期增补,不断增加药品种类,考虑医生用药习惯及患者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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