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2023年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 > 2023年

2023年度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索引号 640522017/2024-0054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3 15:53: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及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指导、评价工作;承担着疫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慢病管理、鼠疫检测,全县水质监测、学校营养监测、艾滋病防控、美沙酮门诊等公共场所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2,911,387.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

二、外交支出

33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

三、国防支出

34

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

五、事业收入

5

3,000,736.00

五、教育支出

36

0

六、经营收入

6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

八、其他收入

8

861,744.6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398,441.1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4,619,080.2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224,549.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6,773,867.95

本年支出合计

58

18,242,070.38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

结余分配

59

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159,587.47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691,385.04


30



61


总计

31

18,933,455.42

总计

62

18,933,455.42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6,773,867.95

12,911,387.26

0

3,000,736.00

0

0

861,744.6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97,198.20

1,385,261.00

0

0

0

0

811,937.2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197,198.20

1,385,261.00

0

0

0

0

811,937.2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9,961.00

69,961.00

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77,100.00

877,100.00

0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50,137.20

438,200.00

0

0

0

0

811,937.2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3,317,844.75

10,267,301.26

0

3,000,736.00

0

0

49,807.49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06,512.39

106,512.39

0

0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06,512.39

106,512.39

0

0

0

0

0

21002

公立医院

5,010.00

5,010.00

0

0

0

0

0

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5,010.00

5,010.00

0

0

0

0

0

21004

公共卫生

12,636,314.36

9,589,178.87

0

3,000,736.00

0

0

46,399.49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0,855,625.29

7,808,489.80

0

3,000,736.00

0

0

46,399.49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5,964.38

25,964.38

0

0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735,746.69

1,735,746.69

0

0

0

0

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8,978.00

18,978.00

0

0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0,008.00

566,600.00

0

0

0

0

3,408.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91,846.24

389,500.00

0

0

0

0

2,346.2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8,161.76

177,100.00

0

0

0

0

1,061.7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8,825.00

1,258,825.00

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8,825.00

1,258,825.00

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47,308.00

847,308.00

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411,517.00

411,517.0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242,070.38

14,627,673.22

3,614,397.16

0

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98,441.18

2,398,441.18

0

0

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98,441.18

2,398,441.18

0

0

0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7,761.00

57,761.0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03,556.71

1,003,556.71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37,123.47

1,337,123.47

0

0

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619,080.20

11,004,683.04

3,614,397.16

0

0

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06,512.39

0

106,512.39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06,512.39

0

106,512.39

0

0

0

21002

公立医院

5,010.00

0

5,010.00

0

0

0

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5,010.00

0

5,010.00

0

0

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9,545.41

29,545.41

0

0

0

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29,545.41

29,545.41

0

0

0

0

21004

公共卫生

13,919,655.59

10,416,780.82

3,502,874.77

0

0

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0,838,262.74

10,416,780.82

421,481.92

0

0

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4,106.36

0

84,106.36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747,682.77

0

2,747,682.77

0

0

0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32,970.00

0

32,970.00

0

0

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16,633.72

0

216,633.72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58,356.81

558,356.81

0

0

0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80,195.05

380,195.05

0

0

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8,161.76

178,161.76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24,549.00

1,224,549.0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24,549.00

1,224,549.0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13,032.00

813,032.0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411,517.00

411,517.0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2,911,387.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

0

0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34

0

0

0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

三、国防支出

35

0

0

0

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

0

0

0


5


五、教育支出

37

0

0

0

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

0

0

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

0

0

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327,381.46

1,327,381.46

0

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1,532,887.17

11,532,887.17

0

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

0

0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

0

0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

0

0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

0

0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

0

0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

0

0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

0

0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

0

0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

0

0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224,549.00

1,224,549.00

0

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

0

0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

0

0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

0

0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

0

0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

0

0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

0

0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

0

0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2,911,387.26

本年支出合计

59

14,084,817.63

14,084,817.63

0

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279,822.6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06,392.29

106,392.29

0

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279,822.66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


63





总计

32

14,191,209.92

总计

64

14,191,209.92

14,191,209.92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4,084,817.63

10,565,199.25

3,519,618.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7,381.46

1,327,381.46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27,381.46

1,327,381.46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7,761.00

57,761.0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31,420.46

831,420.46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38,200.00

438,200.0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1,532,887.17

8,013,268.79

3,519,618.38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06,512.39

0

106,512.39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06,512.39

0

106,512.39

21002

公立医院

5,010.00

0

5,010.00

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5,010.00

0

5,010.0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9,545.41

29,545.41

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29,545.41

29,545.41

0

21004

公共卫生

10,834,524.32

7,426,428.33

3,408,095.99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812,172.13

7,426,428.33

385,743.8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4,106.36

0

84,106.36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747,682.77

0

2,747,682.77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90,563.06

0

190,563.0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57,295.05

557,295.05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80,195.05

380,195.05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7,100.00

177,100.0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24,549.00

1,224,549.0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24,549.00

1,224,549.0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13,032.00

813,032.0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411,517.00

411,517.0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026,516.7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71,201.5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101

    基本工资

2,939,868.00

30201

    办公费

37,726.4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

30102

    津贴补贴

1,974,757.00

30202

    印刷费

28,244.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

30103

    奖金

918,918.00

30203

    咨询费

20,39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

30204

    手续费

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0107

    绩效工资

1,449,200.00

30205

    水费

4,189.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31,420.46

30206

    电费

69,978.0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38,200.00

30207

    邮电费

51,217.74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80,195.05

30208

    取暖费

67,300.00

31006

    大型修缮

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77,10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7,826.20

30211

    差旅费

14,812.00

31008

    物资储备

0

30113

    住房公积金

813,032.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1009

    土地补偿

0

30114

    医疗费

56,000.00

30213

    维修(护)费

35,047.08

31010

    安置补助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30214

    租赁费

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481.00

30215

    会议费

0

31012

    拆迁补偿

0

30301

    离休费

0

30216

    培训费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302

    退休费

57,76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303

    退职(役)费

0

30218

    专用材料费

26,302.56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30304

    抚恤金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

30305

    生活补助

9,72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30306

    救济费

0

30226

    劳务费

29,558.98

399

其他支出

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30308

    助学金

0

30228

    工会经费

56,80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

30309

    奖励金

0

30229

    福利费

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9,635.77

39999

    其他支出

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人员经费合计

10,093,997.71

公用经费合计

471,201.5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3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933455.42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9924.78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疫情防控物资资金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73867.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1387.26元,占76.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 0.00%;事业收入3000736.00元,占17.89%;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861744.69元,占5.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42070.38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7673.22元,占80.19%;项目支出3614397.16元,占19.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91209.9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8967.61元,下降8.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疫情防控资金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4817.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366.34元,增长2.22%。主要原因:一是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二是结核病配套经费;三是严重精神病、艾滋病管控经费;四是医疗垃圾处置费等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4817.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27381.46元,占9.4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532887.17元,占81.8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24549.00元,占8.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20558.00元,支出决算为1408481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二是结核病配套经费;三是严重精神病、艾滋病管护经费;四是医疗垃圾处置费。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14300.00元,支出决算为411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13450.00元,支出决算为813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7100.00元,支出决算为83142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1320.00元,支出决算为577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95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19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106.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8729588.00元,支出决算为781217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偏大,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6512.39元,超年初预算106512.39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010.00元,超年初预算501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根据下乡人员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9545.41元,超年初预算29545.4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747682.77元,超年初预算2747682.77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90563.06元,超年初预算190563.0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预算,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8200.00元,支出决算为438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71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5199.25元,其中:人员经费10093997.71元,公用经费471201.5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026516.71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6516.71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6812.69元,下降4.90%。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1201.54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71201.54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7079.47元,增长101.2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81.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7481.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际按照完成数执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126.00元,增长707.67%。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支出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201.54元,比2022年度增加237079.47元,增长101.26%。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人数金额由原来3000元,增长6000元,退休人员医疗费,工会经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5.14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8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资金”、“2023年免疫规划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预防接种工作经费”、“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2023年结核病防治及县级配套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2023年鼠疫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鼠疫防治监测工作资金”等6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0.0576万元,执行数为0.0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预算拨入576元,拨付到位576元,完成全年执行任务数。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3.53万元,执行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传染病防控工作,2、免疫规划工作, 3、结核病防治工作,4、公共卫生监测工作,5、地方病防治工作,6、慢病管理工作,7、鼠疫监测防治工作, 8、其他监测项目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项目实施过程中内控意识不足,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2.部分医务人员没有履行职责,缺乏咨询技巧,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完善实施步骤。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有效接种率,进一步降低我县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

3.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规范跟踪服务,控制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3、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结核病防治及县级配套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结核病防治及县级配套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初诊患者痰涂片检查率为100%;2.肺结核患者痰培养率为100%;3.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为100%;4.普通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100%;5.使用电子药盒进行服药管理的患者比例为70%;6.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为85%7.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95%;8.初治菌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80%;9.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80%;10.诊疗服务充足率为90%以上。11.学校高中新生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12.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待遇,改善基层人员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社会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待遇,改善基层人员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和机构能力的建设。

   (三)加大督导检查频次,提高督查的质量,进一步提升转诊到位率及确诊率,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与第四人民医院主动联系,做好MDR患者的登记及督导管理。

4、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鼠疫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鼠疫防治监测工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鼠疫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鼠疫防治监测工作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4万元,执行数为4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调查样方640公顷,捕获黄鼠1075只,剖检活体黄鼠1075只,媒介检验817组/1337匹,做血凝试验1011份,检验结果均阴性。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海城国家级鼠疫监测点业务用房展厅、标本室、研判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二是曹洼、红羊、监测点房屋陈旧,无法监测,望自治区卫健委对曹洼、红羊鼠疫监测点建设资金的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全年鼠疫防治监测任务,科学准确分析研判疫情,为搞好鼠防监测打下坚固基础,提高我县应对鼠疫监测防控能力;二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保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四是通过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继续做好监测点工作效率,能够及时准确为国家鼠疫防治提供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

5、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免疫规划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预防接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免疫规划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预防接种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3.5万元,执行数为24.64万元,完成预算的26.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预算及要求完成各项指标数。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内控意识不足,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完善实施步骤。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有效接种率,进一步降低我县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

6、宁夏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3万元,执行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艾滋病治疗率达96.55%,管理率达96.55%,治疗成功率达93.67%;高危人群检测140人次;自愿咨询检测214人次;戒毒药物维持治疗10人;宣传、讲座5次、受益人群500人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艾滋病防治工作,因人施教,重点宣传干预,有针对性的帮扶脱贫。存在的问题,病人逐年呈现上升趋势,流动性大,检测人数逐年增加,经费困难,需进一步提升防控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措施,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全年艾滋病、性病防治监测任务,科学准确分析研判疫情,为搞好艾滋病、性病监测打下坚固基础,提高我县应对艾滋病、性病监测防控能力;二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保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四是通过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继续做好监测点工作效率,能够及时准确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五是加大对65岁老年人检测,要求检测达80%以上。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10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0.096

0.0576


0.0576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1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60元,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576元。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2023年预算拨入576元,拨付到位576元,完成全年执行任务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4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1

10

本年度财政压减资金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30分)

数量指标

补贴医院数量

5

≧2

≧2

5


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

5

≧9

≧9

5


质量指标

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

2.5

合规

合规

2.5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

2.5

规范

规范

2.5


时效指标

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

2.5

1

1

2.5


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

2.5

及时

及时

2.5


成本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

5

≦576

≦576

5



补贴标准

5

2元/天/床

2元/天/床

5



社会效益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4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4


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3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3


健康县城工作开展

3

积极推进

积极推进

3


生态效益指标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5

有效防控

有效防控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制

5

健全完善

健全完善

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8

≧95%

≧95%

8


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

7

≧95%

≧95%

7


合计

100



100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94.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73.53

173.53


127

73.2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1.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包括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六类项目。自治区在提前告知的基础上,根据财社〔2023〕63号和国疾控规财发〔2023〕15号,综合考虑国家下达的工作任务、自治区项目单位和各市县区工作任务量、各市县区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分配。2.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包括重性精神疾病防控、癫痫防治、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大肠癌早诊早治、城市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肿瘤随访登记、国家级死因监测、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居民肌肉骨骼疾病调查、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食物成分监测、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指导与营养教育等。3.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包括病毒性传染病病原学监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输入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扩大哨点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病媒生物监测。4.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基本公共卫生划转监测项目,根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规范,手足口病监测、布病监测、流行性出血热监测、流感监测、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麻风病监测、疟疾等寄生虫病监测、伤害监测、饮用水卫生监测、环境卫生监测、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与干预、人禽流感预警及SARS防治监测、鼠疫防治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妇幼监测、烟草流行监测、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等。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1、传染病防控工作;      2、免疫规划工作;       3、结核病防治工作;     4、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5、地方病防治工作;     6、慢病管理工作;       7、鼠疫监测防治工作;    8、其他监测项目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4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0.7319

7.5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30分)

数量指标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人数

0.4

6000

7279

0.4


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数

0.4

不低于患者治疗及随访管理任务数的85%


0.4


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

0.4

≥95%


0.4


人群包虫病筛查

0.4

10000


0.4


包虫病病人救治

0.4

55


0.4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生数完成率

0.4

2500


0.4


人群土(食)源性线虫病粪检

0.4

1000


0.4


儿童蛲虫检查

0.4

200


0.4


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数和检测数

0.4

13


0.4


流行性出血热宿主动物标本采集数

0.4

200


0.4


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采样数

0.4

60

105

0.4


布病高危人群筛查

0.4

2400


0.4


布病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

0.4

5000


0.4


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任务完成率

0.4

≥95%


0


饮用水卫生监测点数量

0.4

6个城市监测点,32个农村监测点


0.4


脑卒中高危人群、农村地区贫困癫痫患者筛查干预任务完成率

0.4

1

337/503

0


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监测项目重点监测学生数

0.4

≥4800


0.4


举办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技术培训班

0.4

1期,培训40人

1

0.4


组织参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级技术培训

0.4

5人次

0

0.4


完成国家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0.4

1

1

0.4


鼠疫监测面积

0.4

2000平方公里

2000平方公里

0.4


鼠疫动物病原学检测数

0.4

1000

1075

0.4


鼠疫动物血清学检测数

0.4

1000

1011

0.4


鼠疫媒介病原学检测数

0.4

500

817

0.4


及时有效规范处置鼠疫疫情

0.4

1

1

0.4


质量指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0.5

≥90%


0.5


3天内疟疾个案流调完成率

0.4

1


0.4


布病突发疫情、手足口病暴发疫情、重症/死亡病例调查处置及时率

0.4

1


0.4


死因监测规范报告率

0.4

>80%

0.9

0.4


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

0.4

0.98


0.4


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检测比例

0.4

1


0.4


新冠肺炎网络实验室考核合格率

0.4

完善


0.4


农村癫痫防治项目县患者治疗率

0.4

≥1‰

1.49‰

0.4


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0.4

≥80%

0.9459

0.4


现场调查应答率

0.4

≧85%


0.4


达到国家鼠疫监测要求

0.4

0.4


是否发生鼠疫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0.5

0.5


时效指标

实验室送样及时率

1

1

1

1


包虫病人群筛查按期完成率

0.5

1

1

0.5


包虫病病人救治按期完成率

0.5

≥95%

≥95%

0.5


土源性线虫病粪检按期完成率

0.5

1

1

0.5


布病人群筛查按期完成率

0.5

1

1

0.5


布病高危人群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按期完成率

0.5

1

1

0.5


流感样病例标本送样及时率

0.5

1

1

0.5


传染病暴发及突发疫情及时处置率

1

1

1

1


成本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

10

≤173.53万元

127万元

7.5


项目  效益(35分)

经济效益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门诊就诊及住院病人医疗费

2.5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2.5


过对重点疾病的防控,全区居民门诊就诊及住院病人医疗费

2.5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2.5


社会效益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

1

维持在较低水平

维持在较低水平

1


重点传染病的危害

0.5

逐步降低

逐步降低

0.5


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0.5

学生营养状况逐步提高

学生营养状况逐步提高

0.5


推进我区人间布病防控模式

0.5

中长期

中长期

0.5


主要病媒生物密度

0.5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0.5


艾滋病中医药治疗人群身体状况

0.5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0.5


食品安全健康知识水平

0.5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0.5


鼠疫疫情及时报告率

1

1

1

1


生态效益指标      

草原草场植被保护

5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艾滋病处于低流行水平

1

中长期

中长期

1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1

中长期

中长期

1


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

1

中长期

中长期

1


建立全区布病防治长效机制

1

中长期

中长期

1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1

中长期

中长期

1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大传染病防控对象满意度

8

≥80%

0.85

8


群众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

7

≧85%

0.85

7


合计

100



94.2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结核病防治及县级配套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95.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9

19


18.1

95.26%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1.初诊患者痰涂片检查率为100%;2.肺结核患者痰培养率为100%;3.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为100%;4.普通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100%;5.使用电子药盒进行服药管理的患者比例为70%;6.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为85%;7.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95%;8.初治菌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80%;9.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80%;10.诊疗服务充足率为90%以上。11.学校高中新生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12.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1.初诊患者痰涂片检查率为100%;2.肺结核患者痰培养率为100%;3.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为100%;4.普通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100%;5.使用电子药盒进行服药管理的患者比例为70%;6.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为85%;7.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95%;8.初治菌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80%;9.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80%;10.诊疗服务充足率为90%以上。11.学校高中新生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12.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3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9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30分)

数量指标

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

2

不低于患者治疗及随访管理任务数的85%

不低于患者治疗及随访管理任务数的85%

2


结核病覆盖数

2

17个乡镇

17个乡镇

2


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总体到位率  

2

442

442

2


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

2

≥95%

≥95%

2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

2

≥95%

≥95%

2


质量指标

病例调查处置及时率

2.5

1

1

2.5


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

2.5

1

0.93

2


时效指标

高危人群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按期完成率

2

1

1

1.5


病例调查处置及时率

2

1

1

2


入院收治及时率

1

1

1

1


成本指标

年度支出情况

10

≤19万元

≤18.3万元

9.6


项目  效益(35分)

经济效益指标   

传染病门诊就诊及住院病人医疗费

5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9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2

1

1

2


社会民众安全预防意识

1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


结核病防治开展

2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结核病处于低流行水平

5

中长期

中长期

3


档案管理完备性

5

完备

完备

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结核病传染病防控对象满意度

8

≥90%

≥96.5%

6


结核病危害知识知晓率

7

上升

上升

7


合计

100



95.6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鼠疫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鼠疫防治监测工作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9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44

44


43.58

99.0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1、每年样方调查不少于640公顷。2、每年小型啮齿动物调查不少于10800夹次。 3、每年梳检黄鼠不少于1000只。4、病原检验不少于1000只。5、血清学检验不少于1000份。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全年共调查样方640公顷,捕获黄鼠1075只,剖检活体黄鼠1075只,媒介检验817组/1337匹,做血凝试验1011份,检验结果均阴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4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0.9905

1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30分)

数量指标

鼠疫监测面积

2

640公顷

640公顷

2




鼠疫动物病原学检测数

1.5

1000

1075

1.5




鼠疫动物血清学检测数

1.5

1000

1011

1.5




鼠疫动物病原学检测数

2

500组/600匹

817组/1337匹

2




设置鼠防防治监测点

1.5

3

3

1.5




人员发放工资数量

1.5

4

4

1.5




质量指标

监测数据准确性

2.5

1

1

2.5




监测报告完成率

2.5

按规定时限上报

1

2.5




时效指标

监测数据报告上报及时率

2.5

按规定时限上报

1

2.5




检测报告完成及时率

2.5

按规定时限上报

1

2.5




成本指标

监测点经费标准

5

县级每个监测点最低5万元(值班县10万元)

按照标准下达67%

3




监测经费支出总额

5

预算下达44万元

支出43.58万元

4




项目  效益(35分)

经济效益指标   

鼠疫对社会民众家庭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

5

有效降低

有效降低

5




社会效益指标 

鼠疫对社会民众的危害性

2

有效控制

有效控制

2




鼠防防治监测工作开展

1.5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全民预防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1.5

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

1.5




生态效益指标      

草原草场植被保护

5

正常监测

有效保护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监测工作机制

2.5

制定监测方案

按照方案落实

2.5




档案管理完备性

2.5

收集归类整理

装订年度资料整理完善100%

2.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

8

≥95%

0.95

8




监测人员满意度

7

≥95%

0.95

7




合计

100



97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免疫规划防治项目及县级配套预防接种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90.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93.5

93.5


24.64

26.35%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1: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接种。2、根据宁卫发(2012)337号,预防接种补助,每剂次均不低于5元,2021年约150000剂次,全年安排75万元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根据预算及要求完成各项指标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
   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4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
   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26.35%

5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
   (30分)

数量指标

预防接种剂次

5

120000人次

115096人次

4.5


人员发放工资数量

5

3

3

5


质量指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5

≥90%

100%

5


时效指标

预防接种完成及时率

5

100%

100%

5


成本指标

人均接种成本

5

≧5

≧5

5


预防接种经费支出总额

5

≦93.5万元

≦26.47万元

1


项目  效益
   (35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对患儿家庭带来的医疗费用开支

2.5

有效减少

有效减少

2.5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门诊就诊及住院病人医疗费

2.5

逐步下降

逐步下降

2.5


社会效益
   指标 

预防接种工作开展

2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2


预防接种政策知晓程度

1

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

1


对社会和家庭稳定和谐作用

1

有效发挥

有效发挥

1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

1

维持在较低水平

维持在较低水平

1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全社会健康水平提升

5

中长期

中长期

5


档案管理完备性

5

完备

完备

5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接种对象家庭满意度

8

≧95%

≧95%

8


疾病预防工作人员满意度

7

≧95%

≧95%

7


合计

100



90.5


海原县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资金


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评得分


10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4.3

14.3


14.3

100%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  目标

1、艾滋病管理率不小于93%,治疗率不小于93%,治疗成功率不小于93%。2、高危人群检测不少于90人次。 3、自愿咨询不少于200人次。4、戒毒药物维持治疗10人。5、宣传不少于2次;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宁卫计函发(2018)439号等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精神、艾滋卫生工作需要,将精神、艾滋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年安排3万元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全年艾滋病治疗率达96.55%,管理率达96.55%,治疗成功率达93.67%;高危人群检测140人次;自愿咨询检测214人次;戒毒药物维持治疗10人;宣传、讲座5次、受益人群500人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参考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
   决策  (10分) 

项目目标

完整性

4


4



项目立项

相关性

2


2



可行性

2


2



适当性

2


2



项目
   管理  (25分)

投入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100%

1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性

7


7



项目实施

绩效监控有效性

2


2



管理制度有效性

6


6



项目  产出
   (30分)

数量指标

监管场所检测

1

80人次

136人次

1



自愿咨询

1

200人次

214人次

1



组织开展精神病等管护宣传活动场次

1

4

4

1



戒毒药物治疗

1

10

10

1



娱乐场所

1

4

4

1



艾滋病管理率

1

93%

96.55%

1



艾滋病治疗率

1

93%

96.55%

1



高危人群检测

1

≤90

140人次%

1



组织开展艾滋病等管护宣传活动场次

1

≤2次/年

≤5次/年

1



艾滋病治疗成功率

1

93%

93.67%

1



质量指标

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检测比例

2.5

100%

100%

2.5



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

2.5

98%

98%

2.5



时效指标

管护宣传工作完成及时性

5

100%

100%

5



成本指标

年度支出金额:

10

≤14.3万元

≤14.3万元

10



项目  效益
   (35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加强预防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

5

有效减少

有效减少

5



社会效益
   指标 

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工作开展

2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2



社会公众预防意识

2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2



对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作

1

有效发挥

有效发挥

1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档案管理完备性

5

完备

完备

5



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机制

5

中长期

中长期

5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患者及家属满意度

8

≧95%

≧95%

8



疾病预防工作人员满意度

7

≧95%

≧95%

7



合计

100



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

海原县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转移支付及县级配套精神病、艾滋病等管护资金

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原县全县总面积6463平方公里,辖5123个管委会,15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常住人口33.3万人,全县现两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两所艾滋病检测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治区卫健委下达艾滋病管理及治疗经费11.3万元,县级配套3万元,共计:14.3万元,用于全年艾滋病、性病管理、检测、宣传、健康教育、培训等各项监测专项经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我中心经费用于宣传培训、健康干预、重点人群监测、艾滋病阳性配偶检查、艾滋病管理,治疗、性病漏报调查、丙肝干预等联防区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监测任务数。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配套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目标任务量,2023年10月份完成了艾滋病、性病防治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各类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疾控中心。对公安、法院、学校等单位开展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讲座宣传,一是我县举办了疫区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防疫人员、专干艾滋病防治培训会,二是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知识;利用艾滋病日、戒毒日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安全套1000盒制作了宣传品和宣传展板。三是对全县五所洗脚店干预15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份、免洗消毒液200瓶。四是对看守所、拘留所进行宣讲和干预13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宣传礼品300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任务指标如期完成;依据规划,项目技术指标,制定了2023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2023年度监管场所检测134人,完成率167.50%。自愿咨询,218人,完成率109.00% ,性病门诊36人,完成率100% ,暗娼干预4人,完成率100%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10人,完成率100% ,完成丙肝全覆盖干预和性病漏报调查,完成对公安、法院、学生宣传。艾滋病治疗率90.05%;治疗成功率93.67%;随访干预率96.55%。病人满意度调查84人,满意度为97.62%。

按照艾滋病防治绩效评价标准,2023年度海原县均达到了当年防控目标。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艾滋病防治工作,因人施教,重点宣传干预,有针对性的帮扶脱贫。存在的问题,病人逐年呈现上升趋势,流动性

大,检测人数逐年增加,经费困难,需进一步提升防控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措施,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

下一步,一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全年艾滋病、性病防治监测任务,科学准确分析研判疫情,为搞好艾滋病、性病监测打下坚固基础,提高我县应对艾滋病、性病监测防控能力;二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保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四是通过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继续做好监测点工作效率,能够及时准确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五是加大对65岁老年人检测,要求检测达80%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区级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支出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区级重大专项资金11.3万元、县级3万元艾滋病管理经费,资金使用率为100%,主要用于艾滋病管理、性病管理、艾滋病配偶检测、高危人群检测、宣传资料印刷、健康干预、培训、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下乡督导及送样费。大力提高了我县艾滋病监测防治的长期发展,降低艾滋病发病、保障了海原人民群众的健康、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

五、绩效项目经济效益

艾滋病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年度巡视、审计和财务监督以及第三方审计时未发现支出违规,挤占等不合规现象发生,经审计资金使用支出合理,公开透明。专项资金投入使我县艾滋病、性病监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艾滋病、性病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作用,确保每天各类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同时提高了群众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重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反应出了项目对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影响发展程度的高度认识,贯彻落实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发挥了预期效应。


海原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转移支付及县级配套预防接种工作补助资金

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介绍

海原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是对全县辖区所有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海原县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继续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乡镇卫生院的督导、培训,印制宣传资料等。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海原县疾控中心预算按照上一年度的项目补助金额预算指标分配93.50万元,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按规范完成工作任务。我县乡镇多,人口基数大覆盖面广。项目资金申报符合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保持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高接种率。继续做好流脑疫苗(A群和A+C群)、乙脑减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率总体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总接种剂次115096剂次疫苗按照免疫程序规范接种后,增强了儿童群体免疫屏障,降低免疫空白人群,有效阻断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生。提高全县儿童免疫屏障,对全县儿童健康促进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儿童健康成长。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项目申报是负责预防接种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测评估,疫苗运送等工作运转经费。我县辖区广,人口多,我们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免疫规划项目预算资金93.50万元,已经纳入年初预算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已经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间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6.64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主要是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督导计划免疫的培训以及印制宣传资料及配送冷链运输的燃油及电费等。都是按照标准支付的支付的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疾控中心的所有项目资金都是按照专款专用单独设置科目,项目资金的使用是有严格的计划-----审批制度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管理规定。疫苗有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对疫苗入库、出库、库存数量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财务科及分管领导。半年、全年要对疫苗使用及库存进行盘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符合规范,及时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由免疫规划科负责财务进行监督管理。进货渠道遵循“市→县→乡镇(接种单位)”的原则,在领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疫苗运输途中应有专人负责储存管理,认真填写冷链运转运输记录,详细记录疫苗名称、厂家、数量、批号、效期和运输时间、储存温度、环境温度、冷链设备、运输人员签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预防接种工作。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全年常规运转12次,各单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全年一类疫苗应种106947剂次,实种106278剂次,接种率91.47%。二类疫苗累计接种8818剂次。全年共报告疑似异常反应21例,均做规范处理并上报。

2.疾病监测。全县无出疹性疾病、急性乙肝、AFP病例及流脑、乙脑病例报告。

3.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学校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共查验学校和托幼机构227所,其中中学校170所,托幼机构57所,覆盖率达100%。有新入学入托儿童17992人,查验儿童17964人,查验率为99.84%,其中有证儿童17467人,无证儿童497人,补证497人,补证率为100%。漏种儿童3875人,发放《补种通知单》3875份;应补种9866针次,已补种9657针次,完成97.88%;

4.脊灰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 为切实提高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我县于4月、11月在全县范围开展0-6周岁儿童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安全的给予补种。无接种异常接种反应病例报告。并对查漏补种工作开展了督导、快速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圆满完成脊髓灰质炎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任务。

5.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接种新冠疫苗,是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防止感染、阻断新冠疫情传播的最方便、最有效手段。自全面启动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以来,各部门高度重视,通过条幅、电子屏、社区微信网格群等宣传疫苗接种相关事宜,保证群众知晓率达到百分百,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疫苗接种中来,主动对接广大市民,做好心理疏导,切实让广大市民放心接种疫苗。截至12月31日,当年共接种新冠疫苗6607剂次,第一针279剂次,第二针234剂次,第三针3348剂次,第四针2026剂次,第五针120剂次。累计共接种新冠疫苗768571剂次,第一针307884剂次,第二针2879942剂次,第三针168916剂次,第四针3653剂次,第五针120剂次。

时效指标:补助经费总计:60.50万元。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尚可截至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度高,质量好,进度计划跟得上,成本控制得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提高全县儿童免疫屏障,对全县儿童健康促进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疫苗按照免疫程序规范接种后,增强了儿童群体免疫屏障,降低免疫空白人群有效阻断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可持续效益:疫苗接种影响年限大于等于20年,能够有效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服务对象满意度:全社会、儿童家长的满意度为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内控意识不足,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完善实施步骤。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有效接种率,进一步降低我县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

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及(宁卫办函发〔2022〕13号)和(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件要求,我疾控中心积极开展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政办发(2012)10号文件,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年拨付0.057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自评得分10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评分见绩效评价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3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等,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0.0576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我疾控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按照60%补贴,我单位医疗废物处置标准按照合同价960元/年,按60%应补助0.0576万元,实际补助到位0.0576万元,资金补助不足。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海原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介绍及资金及批复情况

2023年海原县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包括: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5万元;2、艾滋病防治监测干预7.4万元;3、结核病防治11.6万元;4、包虫病防治58.8万元;5、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25.7万元(重性精神疾病防控4万元、癫痫防治8万元、国家级死因监测4.8万元、肿瘤随访登记6.9万元、学生营养状况监测2万元);6、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46.1万元,分别为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9.5万元:(1)病毒性传染病病原学监测5.4万元,(2)本土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1万元,(3)细菌性传染病监测3万元。7、手足口病监测0.7万元,8、布病监测18万元,9、出血热监测12万元,10、流感监测3万元,11、疟疾等寄生虫病监测0.7万元,12、饮用水卫生监测17.5万元,13、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20万元,14、鼠疫防治监测30万元,1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8万元,16、居民健康素养监测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1.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包括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六类项目。自治区在提前告知的基础上,根据财社〔2023〕63号和国疾控规财发〔2023〕15号,综合考虑国家下达的工作任务、自治区项目单位和各市县区工作任务量、各市县区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分配。2.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包括重性精神疾病防控、癫痫防治、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大肠癌早诊早治、城市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肿瘤随访登记、国家级死因监测、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居民肌肉骨骼疾病调查、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食物成分监测、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指导与营养教育等。3.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包括病毒性传染病病原学监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输入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扩大哨点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病媒生物监测。4.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基本公共卫生划转监测项目,根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规范,手足口病监测、布病监测、流行性出血热监测、流感监测、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麻风病监测、疟疾等寄生虫病监测、伤害监测、饮用水卫生监测、环境卫生监测、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与干预、人禽流感预警及SARS防治监测、鼠疫防治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妇幼监测、烟草流行监测、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等。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5万元;2、艾滋病防治监测干预7.4万元;3、结核病防治11.6万元;4、包虫病防治58.8万元;5、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25.7万元(重性精神疾病防控4万元、癫痫防治8万元、国家级死因监测4.8万元、肿瘤随访登记6.9万元、学生营养状况监测2万元);6、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46.1万元,分别为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9.5万元:(1)病毒性传染病病原学监测5.4万元,(2)本土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1万元,(3)细菌性传染病监测3万元。7、手足口病监测0.7万元,8、布病监测18万元,9、出血热监测12万元,10、流感监测3万元,11、疟疾等寄生虫病监测0.7万元,12、饮用水卫生监测17.5万元,13、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20万元,14、鼠疫防治监测30万元,1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8万元,16、居民健康素养监测3万元。已经纳入年初预算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已经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间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75.5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疾控中心的所有项目资金都是按照专款专用单独设置科目,项目资金的使用是有严格的计划-----审批制度照并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疫苗有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对疫苗入库、出库、库存数量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财务科及分管领导。半年、全年要对疫苗使用及库存进行盘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符合规范,及时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免疫规划科负责财务进行监督管理。进货渠道遵循“市→县→乡镇(接种单位)”的原则,在领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5年备查。疫苗运输途中应有专人负责储存管理,认真填写冷链运转运输记录,详细记录疫苗名称、厂家、数量、批号、效期和运输时间、储存温度、环境温度、冷链设备、运输人员签字。

2、依据规划,项目技术指标,每年组织一次集中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与诊断复核工作,各执行单位对所管辖的范围进行逐一筛查,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并上报至市疾控中心。汇总后邀请自治区专家进行诊断复核,对符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的患者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2018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工作要求,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随访和体检服务,将患者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1、传染病网络直报情况。2023年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2500例,报告发病率745.58/10万,与2022年(309.15/10万)相比报告发病率上升142.25%。全年各月均有病例报告。

2、疾病监测。全年报告手足口病126例采集手足口病标本106份,采样率84.13%;检出阳性102份,阳性率96.23%,102份均为其他肠道病毒。

3、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2023年全县26家医疗单位共报告传染病1890例,及时报告1890例,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1890例,及时审核率为100%。

4、中东呼吸综合征监测。7月对辖区内236名朝觐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实行日报告制,检测出新冠核酸阳性2名,未发现有疑似病例。

5、聚集性疫情处置。2023年共处置聚集性疫情3起,均为学校甲流疫情;处置炭疽疫情1起。 

6、艾滋病防治。2023年全县开展艾滋病筛查30279人次,检出阳性6人。目前我县管理艾滋病89人,现治疗86人,治疗率为96.63%;病毒载量检测85人,检测率为98.84%;2023年美沙酮门诊入组治疗31人,服药人员12人,全年共服药2471人次,服用美沙酮药品77275ml。

(二)免疫规划工作。

1、疫苗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健全了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信息化管理,实现疫苗储存、运输全程数据监测。全年常规运转12次,免疫规划疫苗应种106947剂次,实种106278剂次,累计接种率91.04%。非免疫规划疫苗累计接种16种8816剂次

2、疾病监测。全年无出疹性疾病、AFP、急性乙肝、流脑、乙脑等病例报告。

3、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全年共查验学校和托幼机构227所,覆盖率达100%。查验新入学入托儿童17964人,查验率为99.84%,其中有证儿童17467人,无证儿童497人,补证497人,补证率为100%。漏种儿童3875人,发放《补种通知单》3875份;应补种9866针次,已补种9657针次,完成97.88%。

4、AEFI监测。全年共报告疫苗接种异常反应21例,20例一般反应,1例反应分类为待定,均做规范上报处理。

5、脊灰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2023年4、11月在全县开展了0—6岁儿童脊灰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时安全的给予补种,圆满完成脊髓灰质炎等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任务。

6、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新冠疫苗累计接种768571剂次,第一针307884剂次,第二针2879942剂次,第三针168916剂次,第四针3653剂次,第五针120剂次。2023年共接种新冠疫苗6607剂次,其中第一针279剂次,第二针234剂次,第三针3348剂次,第四针2026剂次,第五针120剂次。

(三)结核病防治工作。一是2023年度共登记初诊疑似肺结核患者746例,确诊管理肺结核患者167例,其中病原学阳性106例、病原学检查涂阴59例、结核性胸膜炎5例;病原学阳性率为63.58%,完成了项目指标数(60%)。二是乡镇卫生院共转诊疑似肺结核患者1023例,其中主动到位1010例,主动到位率为98.72%,转诊确诊肺结核患者3例。三是对全县3984名高中新生开展了结核病筛查工作,筛查率为97.71%,PPD强阳性学生为62人,阳性检出率为1.57%,对62名学生注射微卡3剂次,进行预防性治疗,杜绝学校结核病蔓延。四是对全县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应筛查32600例,实际筛查31414例,筛查率96.36%,发现PPD强阳性患者180例,转诊到县医院就诊,确诊患者3例

(四)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一是全年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个案调查175例,审核175例;处置一起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并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网。二是对65名放射工作人员全年完成了4次监测,县医院一名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超标,已责令整改。 三是2023年农药中毒报告5例;职业体检283人次,其中:县医院职业病体检19人次,第三方检测机构体检264人次,已录入上报审核。四是对全县22所中小学开展学校学生营养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均符合要求;五是全年共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样12份,合格率100.00%。二次供水4份,合格率100.00%。对全县68处供水工程进行抽样检测,在枯水期、丰水期分别抽取水样51份。枯水期水样合格100.00%。丰水期水样合格率94.1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样一般指标中的总硬度指标超标。六是2023年6-9月份完成了蚊媒监测任务,我县蚊密度低于正常监测水平;七是对全县57所医疗单位进行院感监测工作,检验结果均达标。八是2023年9月对全县7所抽检学校开展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工作。共监测学生2420名,已录入监测数据上报区疾控。

(五)地方病防治工作。

1、碘缺乏病监测。在全县重点乡镇采集盐样、尿样各300份,合格碘盐覆盖98.33%儿童尿碘中位数190.31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55.49ug/L,碘缺乏病处于持续消除状态。

2、氟中监测。监测51个饮水型氟病区,检查529名儿童,氟斑牙检出率为0.19%;监测饮茶型氟病区5村,临床氟骨症检查342人,未发现疑似临床氟骨症患者氟病区处于持续控制状态。

3、布病防治。布病专项筛查32600人,初筛阳性血清192份,阳性率0.59%,完成布病高危人群筛查任务数77.00%;网报新发布病256例,年发病率76.35/10万,建档管理245人,规范管240人,治愈207人。病人满意度调查为87.62%。

4、包虫病防治。全年B超筛查16759,确诊病人4例,监测学生1523人,未筛查出疑似包虫病患者。现有包虫病患者88人(本年新增6人),建档随访管理88人,病人满意率85.21%。

全年检查羊脏器1013副,疑似包虫病变脏器1副。捕获辖区啮齿动物510只,剖检发现疑似包虫病变脏器7副,感染率为1.37%;家犬登记管理13229只,驱虫率95.00%。采集家犬粪750份,检测阳性9份,阳性率1.20%。采集无主犬粪403份,检测阳性1份,阳性率0.25%。采集狐狼粪样50份,检测阳性22份,阳性率44%。

5土源性线虫病监测。采集便样1027份,加采肛拭纸 231份,采集土样25份。检查出阳性3份,寄生虫感染率为0.29%,检出虫卵3个,感染强度为0.003。

(六)慢病管理工作。

1、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应建健康档案33.7万份,实建档案38.98万份,健康档案建档率105.35%,档案动态使用率62.5%。

2、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县在册65岁及以上老年人32187人,本年度体检28886人,健康体检率89.74%,全县已接受健康管理的老年人27888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86.64%,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26705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2.97%。

3、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一是全县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 19058人,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26155人,任务完成率137.24%,规范管理23641人,规范管理率90.39%;二是全县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4881人,已随访管理7226人,任务完成率148.04%,规范管理6442人,规范管理率88.19%。

4、严重精神障碍和惊厥型癫痫患者健康管理。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任务数1452人,已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681人,报告患病率为5.04‰,按照规范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90人,规范管理率94.59%;规律服药人数1108人,规律服药率65.91%。全县惊厥型癫痫患者任务数507人,已管理惊厥型癫痫患者527人,管理任务完成率103.94%

5、死因监测与肿瘤登记报告。全年共报告死亡病例2007例,完成全年任务数的6.02‰。全县共报告肿瘤患者1027例。肿瘤死亡病例未录入到系统中,漏报率较高。

(七)鼠疫监测防治工作。

1、黄鼠密度调查。4、7月份共调查样方640公顷,捕鼠202只,平均黄鼠密度0.32只/公顷。

2、夜行鼠调查。4-9月份共调查10800夹次,捕鼠69只,平均捕获率为0.64%。

3、家屋鼠调查。4-9月份共调查1800夹次,捕鼠66只,平均捕获率为3.67%。

4、黄鼠体蚤调查。4-9月份共梳检黄鼠1075只,染蚤鼠542只,获蚤总数为966匹,平均染蚤率为50.42%,平均蚤指数0.90。

5、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4-9月份共剖检黄鼠1075只,蚤培养817组1337匹,血清检验1011份,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过程中内控意识不足,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2.部分医务人员没有履行职责,缺乏咨询技巧,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完善实施步骤。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有效接种率,进一步降低我县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

2.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规范跟踪服务,控制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海原县202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结核病防治及县级配套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

自评报告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海党办发〔2019〕114号)以及《海原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规发(2020)7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海原县202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结核病防治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     初诊患者痰涂片检查率为100%;

2.     肺结核患者痰培养率为100%;

3.     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为100%;

4.     普通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100%;

5.     使用电子药盒进行服药管理的患者比例为70%;

6.     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为85%;

7.     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95%;

8.     初治菌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80%;

9.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80%;

10.   诊疗服务充足率为90%以上。

11.   学校高中新生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

12.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

  (二)本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结核病防治经费拨付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共计1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结核病经费支出18.1万元,使用率96.3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结核病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

A.可疑者检查情况

2023年度结核病建立起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全县17个乡镇,常住人口40.23万人,以乡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2023年可疑者检查人数723例;其中初诊查痰720例、拍片人数723例,初诊查痰率为99.59%、拍片率为100%.

B.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总体到位率

2023年结核病专报网共报告转诊追踪疑似肺结核患者442例,应转诊患者数378例,已到位患者368例,肺结核总体到位率为97.35%。

C.高中入校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情况

2023年入校新生数4077名,结核病主动筛查数3994名,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学生62名,进一步拍片、查痰后,未发现确诊患者。

D.65岁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情况

2023年全县65岁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数为32600例,实际筛查31414例,筛查率96.36%,发现PPD强阳性患者180例,转诊到县医院就诊,确诊患者3例。

(2)  质量指标。

 A.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

 2023年对登记的167例确诊肺结核患者在县乡村三级防痨人员的共同协作努力下,治愈涂阳肺结核患者101例、涂阴肺结核患者完成疗程66例,成功治疗率96.55%。

B.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

 2023年针对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101例,县医院结核科及时将新发涂阳患者的密切者进行登记,共登记密切接触者132人,对132人全部进行结核病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为100%。

C.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

2022年对确诊肺结核患者135例在三级防痨人员的督导管理下,规律服药,发现有不良反应,及时同县医院医生沟通,确保患者不丢失,规范管理肺结核患者126例,肺结核管理率为94.03%,患者规则服药率为93.28%。

D.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

2023年推送耐药筛查患者15例,筛查患者14例,筛查率93.33%。

E.肺结核病原学阳性率

2023年共纳入确诊肺结核患者159例,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101例,病原学阳性率为63.52%,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50%工作指标数。

(3)时效指标。

2023年按照结核病项目要求,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每季度按时对全县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并将督导报告和考核结果上报卫健局,同时定期做好患者督导管理和耐药患者的督导。督导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利用医防结合模式,充分发挥定点医院诊断领导小组的作用,使结核病住院率下降,达到治疗规范,提升治愈率,做实了结核病筛查全免费的惠民政策,减轻了疑似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2)社会效益。

通过控制和治愈减少了患者死亡人数和新发肺结核患者人数,降低社会医疗费用,避免劳动力损失挽回了社会经济效益。

(3)  生态效益。

使越来越多的患者,尤其是农村患者摆脱了结核病病魔的阴霾,恢复了健康,改变了因病致贫的生活状况,因此该项目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提高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4)  可持续影响。

在新的筹资模式和支付方式下结核病患者及疑似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级人员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通过结核病防治管理专项质量考核,结核病发现率、管理率、治愈率明显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调查20名2022-2023年治愈和完成疗程的肺结核患者,满意度内容应包括服务态度、宣传动员、方便程度、供药及时性等方面的满意情况进行打分,总体满意度为96.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待遇,增强基层结核病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和机构能力建设。

(三)加大督导检查频次,提高督查的质量,进一步提升转诊到位率及确诊率,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与第四人民医院主动联系,做好MDR患者的登记及督导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海原县疾控中心鼠疫防治转移支付及县级配套鼠疫监测工作资金

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原是甘宁黄土高原阿拉善黄鼠鼠疫自然疫源地核心地区,疫源地面积20万公顷以上,疫区内设三个鼠疫监测点,包括海城监测点、红羊监测点和曹洼监测点、海城国家级鼠疫监测点。根据自治区卫健委重大专项资金文件要求,2023年度自治区卫健委下达鼠疫监测经费30万元,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4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共计:44万元,用于全年鼠疫监测、检测、捕鼠、宣传、健康教育、培训等各项监测专项经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4-9月份,我中心鼠防科对海城、红羊、曹洼三个监测点开展了鼠密度调查监测工作,自治区卫健委拨付了鼠疫防治监测项目经费,经费用于宣传培训、健康干预、捕鼠监测、应急演练、实验室检测、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等联防区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监测任务数。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配套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目标任务量,2023年10月份完成了鼠疫监测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监测数据上报国家鼠布基地和自治区疾控中心。海城、曹洼、红羊三个监测点,主要开展捕鼠监测、鼠密度调查、疫区灭鼠、健康教育宣传、疫区乡镇防疫人员培训、鼠疫细菌培养和血清学检测以及蚤类鉴定等工作一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防控能力;我县举办了疫区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防疫人员、专干鼠疫防治培训会,5月由海原县卫健局组织疾控中心举办了海原县2023年乡、村两级鼠疫防治培训。二是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鼠防知识;对海城、国家级鼠疫监测点安装了鼠疫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制作了宣传品和宣传展板。三是新建国家鼠疫监测点搬迁安装电子宣传屏,搬运原监测点贮备应急物资,购置了监测点业务用品等鼠疫疫情处置应急用品。三是严格管理 完善网络及时进行监测信息的维护和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充分发挥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作用,确保每天各类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发现疫情及时报告,检测资金的投入有效扑灭了多起鼠间鼠疫疫情,取得了重大成绩,及时准确为国家鼠疫防治提供科学数据。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任务指标如期完成;一是黄鼠密度调查: 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7月份共调查640公顷,捕鼠202只,平均黄鼠密度0.32只/公顷。二是夜行鼠调查: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共调查10800夹次,捕鼠69只,平均捕获率为0.64%。三是家屋鼠调查: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共调查1800夹次,捕鼠66只,平均捕获率为3.67%。四是黄鼠体蚤调查: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共梳检黄鼠1075只,染蚤鼠542只,获蚤总数为966匹,平均染蚤率为50.42%,平均蚤指数0.90。五是洞口洞干蚤调查: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共探有效洞1800孔,染蚤洞155孔,获蚤161匹,平均染蚤率8.60%,蚤指数0.09。六是巢蚤调查: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共挖新鲜窝巢54个,染蚤巢53个,获蚤210匹,平均染蚤率98.15%,蚤指数3.89。七是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三个监测点(海城、红羊、曹洼)4-9月份点共剖检黄鼠1075只(其中活体黄鼠1011只,死黄鼠64只),蚤培养817组1337匹,血清检验1011份,检验结果均为阴性。4-9月份通过对三个监测点全方位鼠疫监测表明黄鼠密度与去年同期略有下降,鼠体、洞干、窝巢寄生蚤与去年同期相比波动不大,病原学及血清学检验结果均为阴性,说明疫情相对平稳。但面对繁重的防控任务以及鼠疫疫情的长期性、突发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疫情监测,克服麻痹思想,继续做好疫情预警预报。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海城国家级鼠疫监测点业务用房展厅、标本室、研判室需要打造,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二是曹洼、红羊、监测点房屋陈旧,人员缺乏、设备老化、实验室达不到规范要求无法监测,望自治区卫健委对曹洼、红羊鼠疫监测点建设资金的投入。

下一步,一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做好全年鼠疫防治监测任务,科学准确分析研判疫情,为搞好鼠防监测打下坚固基础,提高我县应对鼠疫监测防控能力;二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保护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四是通过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继续做好监测点工作效率,能够及时准确为国家鼠疫防治提供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区级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支出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先后召开了海原县鼠疫疫情应急响应工作安排部署会、防控工作推进会、防控工作协调会等一系列紧急会议。区级重大专项资金30万元、市级4万元、县级10万元鼠防监测经费,用于海城、曹洼、红羊三个监测点全年鼠疫监测及鼠疫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费用,资金使用率为100%,主要用于工作人员野外捕鼠、宣传资料印刷、健康干预、培训、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进点监测和督导、监测点应急处置物资、标本及专题片制作、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用、聘用人员费用、年终总结会议等各项费用支出。大力提高了我县鼠疫监测防治的长期发展,保障了海原人民群众的健康、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

五、绩效项目经济效益

鼠防专项资金的使用,在年度巡视、审计和财务监督以及第三方审计时未发现支出违规,挤占等不合规现象发生,经审计资金使用支出合理,公开透明。专项资金投入使我县鼠疫监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作用,确保每天各类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同时提高了群众对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重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反应出了项目对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影响发展程度的高度认识,贯彻落实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发挥了预期效应。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