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8/2022-0006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17:5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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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住建局 |
北苑小区选房公告
海原县棚户区改造北苑小区安置房已具备选房条件,经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
本次选房对象为海原县棚户区改造2018-2022年棚改征收拆迁片区604户。
二、选房时间
2022年8月8日-8月20日选房。
每天安排选房对象50户,具体详见选房顺序安排公示表。
三、选房地点
海原县北苑小区营销中心。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房工作按照《北苑小区选房安置细则》执行。
2、请选房对象在选房时按照《北苑小区选房安置细则》规定携带征收补偿协议、拆除验收单、评估单、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等相关手续。
3、本公告发布后,海城街道办、各社区以电话、张贴公告等形式通知北苑安置小区选房对象,请选房对象在公告发布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按时选房。
4、在本公告规定的选房期限内,对未到场参加选房、到而不选、拒绝选房、档案未移交棚改办的一律视同放弃该期选房资格,另行通知选择剩余房源。
5、海原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次选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北苑小区选房安置细则》的解释工作。
海原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