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8/2019-0016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7-27 15:3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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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住建局 |
海原县棚户区改造向阳、西湖二期小区安置房已具备选房条件,经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
本次选房对象为2018年海原县棚户区改造未安置被征收户,具体详见选房时间安排及花名册。
二、选房时间
2019年7月30日—8月9日
三、选房地点
海原县富民花园东门口5号房
四、其他
1、本次选房工作按照《向阳、西湖二期安置小区选房安置细则》执行。
2、请选房对象在选房时按照《向阳、西湖二期小区安置房选房安置细则》规定携带征收补偿协议、拆除验收单、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等相关手续。
3、本公告发布后,海城街道办、海城镇以电话、张贴公告等形式通知选房对象,请选房对象在公告发布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按时选房。
4、在本公告规定的选房期限内,对未到场参加选房、到而不选、拒绝选房的一律视同放弃该期安置房选房资格,另行通知选择剩余房源。
5、海原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次选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向阳、西湖二期安置小区选房安置细则》的解释工作。
附件:1、时间安排及选房花名册
2、房源分配公示表
3、剩余房源公示表。
海原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
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