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48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0-19 15:0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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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根据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2023年务工家庭57户、住房困难家庭90户、乡镇陪读就医特困家庭16户,共163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下申请家庭在本县城有房、或注册企业等情况,可采取书面或打电话方式,向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5-601106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为便于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将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申请资格。
附:1. 海兴开发区2023年第二批务工家庭公租房公示名单。
2. 海兴开发区2023年第二批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公示名单。
3. 海兴开发区2023年第二批乡镇陪读就医特困家庭公租房公示名单。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