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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一批保障对象公示公告

索引号 640522008/2023-0003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5 15: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一批保障对象公示公告

根据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规发〔2022〕4号)的通知,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一批保障对象共623户(其中:新就业70户,海城街道办183户,乡镇陪读家庭370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9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下申请家庭在本县城有房、或注册企业等情况,可采取书面或打电话方式,向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5-4011037。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为便于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申请资格。

附: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一批保障对象公示名单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一批保障对象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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