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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18-92966 文号 海安委办发〔2018〕70号 生成日期 2018-11-13 11:1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安监局


 

海安委办发〔2018〕70号

 

关于转发《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报》(宁安办发〔2018〕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状态,紧盯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安全风险预判,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报》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附件:《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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