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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640522050/2018-76839 文号 海关政发〔2018〕167号 生成日期 2018-08-0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关庄乡 责任部门 海原县关庄乡

各行政村、乡属各站所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委办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务必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严峻形势。

近期,我乡强降雨天气频发,部分路段和农田被大暴雨冲毁,目前暂无房屋损毁和人员伤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根据我乡实际,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行政村、各站所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度汛。

二、切实把强化应急值守作为汛期科学处置突发险情和事故的有效手段。

结合我乡前半年值班安排,加强汛期值守,汛期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2-3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对各地质灾害点专门安排1名汛情报告员;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值班电话全天候接听,确保汛期能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情况,快捷、迅速地做出第一反应。

 三、加强防洪救灾演练、储备救灾抢险物资。

全乡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防洪救灾演练,通过防洪救灾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协调配合救灾能力和防灾救灾意识,提高乡村两级干部抗洪抢险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我乡常发生的、影响大的山洪、泥石流及地质灾害确定基本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储备数量能满足受灾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原则下,进行基本生活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各行政村、各站所、单位要切实做好我乡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制定具体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全乡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关庄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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