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委办发〔2017〕86号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发〔2017〕83号)要求,现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2月11日—17日。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县安委办成立两个督察检查组,分组进行督查检查。
第一组
组 长:马守玉
成 员:田树吉 罗永生 杨生兴
督查范围:
1.部门:公安局、国环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水务局、教体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运管所、公路段
2.乡镇:李旺镇、七营镇、高崖乡、关桥乡、贾塘乡、郑旗乡、甘城乡、海城街道办
3.抽查乡镇、部门监管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组
组 长:冯 智
成 员:李忠荣 马洪文 董鹏涌
督查范围:
1.部门:住建局、商经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宗教局、林业局、南华山管理处、海原县供电公司
2.乡镇:海城镇、西安镇、树台乡、关庄乡、红羊乡、李俊乡、九彩乡、曹洼乡、史店乡、甘盐池管委会
3.抽查乡镇、部门监管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工作组要严格执法,督促、指导乡镇、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各乡镇、部门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确保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附件: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清单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