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343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3〕3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19 10: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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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办发〔2023〕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海原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更好地助力政府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推动政务公开从“全面公开”向“精细精准”转变,从“政府供给”向“公众需求”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着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认同感,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
1.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十四五”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2.围绕“四个示范县”建设、“六大提升行动”实施以及“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做好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信息公开,对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开展集中推介。
3.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公开推进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具体措施,广泛公开各类“减免缓退”优惠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二)围绕民生持续改善强化信息公开。
4.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
5.加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等信息。
6.继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办理流程、人员公示等信息。做好县城道路维修、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公示,并加强宣传解释。
7.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阳光分班等信息公开。
8.做好粮食安全、粮食收购及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等信息公开。
9.集中发布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暨全区首届残特奥运动会场馆建设、赛事活动等信息,做好“全国第五届暨全区第三届大漠健身运动大赛”、“全区广场舞大赛”等系列文化活动的信息公开,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大会”、“海原县第六届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等文旅信息公开。
10.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归集公开,按季度公开我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执行情况。
(三)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11.推动政府立法计划公开,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抓好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
1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政策公开,详细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内涵和考核方法。
13.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14.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三、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效能
(一)优化政策意见征集。
15.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各部门依法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16.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17.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18.各部门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二)规范政策管理服务。
19.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科学界定公开属性,开展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例,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
20.推进政策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正式版本,探索构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三)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21.提升解读质量。起草单位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库和解读箱,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22.注重解读多元。起草单位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
23.打造解读品牌。发挥“政策公开讲”政务公开品牌效应,各部门(单位)要盘清政策库、打好组合拳,讲透政策重点、讲清政策红利、讲明政策兑现。“政策公开讲”的主题和内容,可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24.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建设专题、专栏或文件库,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25.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宁政通”或“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相关园区,行会协会和园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五)探索政策沟通咨询。
26.建设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引导起草人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以及行会协会、相关园区等参与政策推介和宣传辅导,详细解读国家和区、市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7.建设政策咨询窗口。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持续提供各类政策咨询。加强政策知识库建设并持续丰富完善,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推动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共建、共享、共用。
四、推进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28.统筹做好12345热线平台日常维护,扎实开展领导信箱和网民留言办理,严格落实办理时限,一般信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台回复与纸质件反馈要同步进行,并确保回复质量。耐心做好线下解释工作,避免重复反映、多次投诉,有效应对处置舆情。
29.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工作,确保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
30.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二)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31.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每年9月集中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要早安排、早部署,鼓励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政府开放应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
五、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扎实开展村务公开。
32.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全区村务公开基准目录(标准版)》为依托,全面推进村务公开。
33.学习5个试点县典型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采用“2+X”方式建设村务公开平台,督促乡镇建立村务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核、容错纠正、平台管理等机制,帮助行政村抓好内容管理,严防泄密失密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
(二)规范平台信息化建设。
34.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35.规范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管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排查清理,分别于7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清理进展情况,认真落实“群主”第一责任,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
3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一)优化评估考核体系。
37.根据年度重点任务,以评价实际工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效能考核指标,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38.按照“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问卷评议、代表评议或网络评议的方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促进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及培训。
39.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 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
40.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
4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三)加强业务沟通交流。
42.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找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短板弱项,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向兄弟单位学习,学优补短、互观互比、赶超提升,切实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四)认真落实工作台账。
43.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做好本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分别于9月1日、12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附件:海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附件 海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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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量化指标 | 完成时限 |
1 | 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 | 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十四五”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2 | 围绕“四个示范县”建设、“六大提升行动”实施以及“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做好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信息公开,对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开展集中推介。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3 |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公开推进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具体措施,广泛公开各类“减免缓退”优惠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4 | 围绕民生持续改善强化信息公开 | 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 | 各乡镇(街道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5 | 加密“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等信息。 | 各乡镇(街道办),县民政局、医保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6 | 围绕民生持续改善强化信息公开 |
继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办理流程、人员公示等信息。做好县城道路维修、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公示,并加强宣传解释。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7 |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阳光分班等信息公开。 | 县教育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8 | 做好粮食安全、粮食收购及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等信息公开。 | 县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9 | 集中发布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暨全区首届残特奥运动会场馆建设、赛事活动等信息,做好“全国第五届暨全区第三届大漠健身运动大赛”、“全区广场舞大赛”等系列文化活动的信息公开,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大会”、“海原县第六届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等文旅信息公开。 |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0 | 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归集公开,要按季度公开我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执行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1 | 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 推动政府立法计划公开,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抓好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 | 县司法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12 | 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政策公开,详细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内涵和考核方法。 | 县司法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13 | 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4 | 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5 | 优化政策意见征集 |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依法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前 |
16 | 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7 | 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8 | 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19 | 规范政策管理服务 | 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科学界定公开属性,开展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例,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20 | 规范政策管理服务 | 推进政策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正式版本,探索构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21 | 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 起草单位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完善政策库和解读箱,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22 | 起草单位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11月底 | |
23 | 发挥“政策公开讲”政务公开品牌效应,各部门(单位)要盘清政策库、打好组合拳,讲透政策重点、讲清政策红利、讲明政策兑现。“政策公开讲”的主题和内容,可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24 | 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 建设专题、专栏或文件库,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25 | 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 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宁政通”或“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相关园区;行会协会和园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26 | 探索政策沟通咨询 | 建设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引导起草人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以及行会协会、相关园区等参与政策推介和宣传辅导,详细解读国家和区、市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建设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27 | 建设政策咨询窗口。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持续提供各类政策咨询。加强政策知识库建设并持续丰富完善,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推动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共建、共享、共用。 | 各乡镇(街道办),县审批服务局 | 依据实际建设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28 | 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 统筹做好12345热线平台日常维护,扎实开展领导信箱和网民留言办理,严格落实办理时限,一般信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台回复与纸质件反馈要同步进行,并确保回复质量。耐心做好线下解释工作,避免重复反映、多次投诉,有效应对处置舆情。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29 | 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工作,确保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30 | 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 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31 | 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每年9月集中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要早安排、早部署,鼓励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政府开放应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 | 政府各部门(单位) | 查看网站发布信息 | 2023年9月底 |
32 | 扎实开展村务公开 | 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全区村务公开基准目录(标准版)》为依托,全面推进村务公开。 | 各乡镇(街道办)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33 | 学习5个试点县典型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采用“2+X”方式建设村务公开平台,督促乡镇建立村务信息保密审查、内容审核、容错纠正、平台管理等机制,帮助行政村抓好内容管理,严防泄密失密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 | 各乡镇(街道办)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34 | 规范平台信息化建设 | 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监测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35 | 规范平台信息化建设 | 规范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管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排查清理,分别于7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清理进展情况,认真落实“群主”第一责任,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36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
37 | 优化评估考核体系 | 根据年度重点任务,以评价实际工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效能考核指标,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7月底 |
38 | 按照“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问卷评议、代表评议或网络评议的方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促进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39 | 加强队伍建设及培训 |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 1 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40 |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开展情况 | 2023年11月底 | |
41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交接,并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
42 | 加强业务沟通交流 |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找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短板弱项,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向兄弟单位学习,学优补短、互观互比、赶超提升,切实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43 | 认真落实工作台账 | 做好本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分别于9月1日、12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 | 依据实际掌握情况 | 全年持续推进 |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