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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3-00204 文号 海政发〔2023〕16号 生成日期 2023-04-11 10: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海政发〔2023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海原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人民政府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238号)《中卫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卫政办发〔202279号)要求,加快推进海原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面向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适应海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5分钟以上;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在90分以上;气象趋利避害作用显著,人工增雨(雪)防雹效率进一步提升;气象科技创新力度、科学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气象业务实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气象保障县域重大战略和服务公众生产生活的水平显著提高。

2035年,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基本实现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气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和行业发展,气象保障县域重大战略和服务公众生产生活的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将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考核,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县减灾委要建立健全以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重点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影响的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三停(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构建指挥决策、组织协调、救灾物资保障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构建极端气象灾害事件早期关注、近期预报、临近监测、及时预警工作机制。开展早期预警和滚动监测相结合的预警业务。建立健全“531-63”极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机制。建立本地暴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指标,及时提供点对点的重要天气实况、预报预警和影响分析服务。(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

3.提高公众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完成干旱、暴雨(雪)、高温、低温冷冻、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天气气候的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发挥县气象灾害防御与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能,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气象等多部门协同工作、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动响应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实现多部门预警信息快速汇集、处理、发布。整合包括应急广播系统、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在内的多种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资源,畅通发布渠道。通信部门利用技术优势,实现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域内所有手机用户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建立电视高级别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时插播机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推动车站、商场、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信息发布终端第一时间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健全气象灾害叫应机制,健全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到户到人,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交通局、文广局,中国电信海原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原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原分公司)

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围绕海原农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方面的作用。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防霜作业力度,减轻干旱、冰雹、霜冻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纳入政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更新和自动化改造,建设涵盖作业装备和弹药运输、存储、使用、报废等全环节的物联网监控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作业能力。强化运行保障和作业队伍建设,健全作业人员工资保障机制,建立作业人员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5.提升精密监测能力。填补气象监测盲区,升级改造现有气象站网,提高观测站点密度和观测要素数量,织密气象灾害监测网。增加北部乡镇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点,加强气象灾害易发区精细化、立体化气象监测。开展城市积涝、生态气象、农业气象监测以及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提升个性化需求的专业观测能力,推动县域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6.提升精准预报水平。加强局地小气候、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预警技术攻关,研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强化预报预警产品检验,建立重大气象服务过程复盘总结制度,发展精细化预报技术+行业影响的服务技术体系,支撑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与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发展。应用好上级数值预报模式,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气象局)

7.发展精细气象服务。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用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气象局)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8.强化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气象服务。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力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建设,强化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农村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服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分灾种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和农作物种植适应性区划,为农业产业布局提供支撑。开展马铃薯全生育期农业气象观测、病虫害观测、产量测定和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农业种植面积、长势、病虫害、产量预估等监测评估工作,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9.提升重点产业气象服务水平。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专业气象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探测、精细化区划、风光场站宏微观选址、资源评估、发电功率预测、运维、气候影响评价、生态修复论证等全链条气象服务。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完善交通气象监测站网,重点开展大风沙尘、降雨雪、道路结冰、雾霾等公路交通高影响天气的风险调查与评估,提升交通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开展旅游气候资源分析评价和全域旅游气象服务,推动旅游景区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发布赏花、乡村旅游等精细化特色旅游气象服务产品。(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10.加强气象科普体系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众气象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强化科技、科协、气象等部门优势,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工作,加强科普创作,打造科普精品。推进气象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科普队伍建设,提升气象科普水平,提升全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科协、科技局、气象局配合单位:教体局)

11.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防雷安全责任、制度、标准和措施全面落实。加强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风险区划、科普宣传以及灾后调查、鉴定等工作,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工信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2.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气象信息传播网络,提高气象信息在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完善重大活动分级分类气象保障服务机制,建立完备的重大活动气象应急预案,细化大风、降水、雷击、体感温度等关键气象要素不利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文广局、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电信海原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原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原分公司)

13.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城市内涝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城市生命线气象服务能力,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探索推广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五)提升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保障水平

14.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一步完善生态气象观测要素和站网布局,建设综合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开展光、热、水、温、湿、辐射、温室气体等要素观测。依托自治区级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开展南华山、西华山植被长势动态遥感监测产品应用,开展生态修复、固沙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植绿增绿、河湖湿地治理、夏汛、林草火险等生态监测和动态评估。推进区域性可行性论证,积极为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和城市规划提供气象服务。(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15.提升生态环境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气象条件对污染防治效果影响的定量化评估服务,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气象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宁夏气象局、中卫市气象局的合作,完善局县合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合作事项。强化部门合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落实,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

(三)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机制,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规定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落实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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