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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甘盐池种羊场代管盐池村职能移交西安镇规范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2-00100 文号 海政发〔2022〕17号 生成日期 2022-04-22 15: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海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甘盐池种羊场代管盐池村职能

移交西安镇规范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310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西吉 隆德 彭阳 海原四县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宁政函〔2003134号),决定撤销盐池乡并整建制划入西安乡,设立西安镇。2007年县政府将盐池行政村委托甘盐池种羊场代管至今。为促进甘盐池种羊场科学健康发展,理顺代管盐池村管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县委组织部、政研室、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部门调研,根据甘盐池种羊场和盐池村村民意愿,决定撤销甘盐池种羊场代管盐池村职能,移交西安镇规范管理。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24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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