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110310282325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10:2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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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民生实事的征集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工作,在征集过程中,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充分体现基础性、普惠性和公益性,能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要在县财力允许范围内,做到民生实事办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匹配。三是提出的民生实事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明确具体指标内容,确保当年能办结。
二、征集重点
围绕区、市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宜居宜业、公共交通、文化体育、乡村振兴、便民服务、公共安全及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筛选确定一批覆盖面广、普惠性强,具有共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征集形式
(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受益面广,社会效益显著的实事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
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征集2021年民生实事。
四、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认真梳理报送,常规性工作不再上报,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报送的民生实事不得少于1项,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民生实事不得少于2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将审定后的民生实事素材,于11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8031450@qq.com。
联系人:田地 联系电话:4012688。
附件: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表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表
序号 | 实事名称 | 实事内容 | 资金概算及来源 | 报送单位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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