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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海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53111511468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31 11:4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942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现申请调整海原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张赞军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任:马维国  政府办副主任

             黎恩生  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常设成员单位: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文广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临时成员单位:根据复查复核或审核认定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有关县级部门负责人为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临时成员。

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县信访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信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县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受理、经办、核查、回复、归档等相关工作,承办复查复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制作有关文书资料,同时负责与市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二、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决定全县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工作;

(二)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三)监督和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理工作;

(四)督查复查、复核意见的执行;

(五)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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