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50811102449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08 11:08: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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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政发〔2019〕48号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已按照国家《标定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圆满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公告实施。
附件:海原县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