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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40915414568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04 15: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922


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县脱贫摘帽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为促进工作,抓好落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1.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5%左右。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相关部门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5%左右。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相关部门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左右。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海兴开发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左右。

责任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调查队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6.完成区市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指标任务。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发改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7.确保到年底实现1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34个深度贫困村稳定退出,减少贫困人口1.9万人左右,贫困发生率降低到1%左右,错退率和漏评率均下降到2%以下,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脱贫富民战略,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8.全面对标“三率一度”考核指标,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核查,全面准确掌握致贫原因,精准落实帮扶措施,逐村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需求清单,一项一项销号,对2014年以来脱贫工作进行“回头看”,扎实开展问题整改与查漏补缺,严格落实“三个新增”要求,着力解决深度贫困村、深度贫困对象脱贫问题。统筹做好脱贫出列村和建档立卡退出对象的巩固提升工作,落实好“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要求,及时谋划脱贫摘帽以后的政策措施,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实行最严格的监督制度、考评制度,确保各项脱贫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9.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加快庭院立杆改造和自来水补入,实施老旧管网及设施维修,全面补充蓄水池或取水点,确保今年10月份之前达到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10.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逐户鉴定,摸清底数,严把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严格控制改造档次,一户一策,分类实施,确保实现农村存量危房清零。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11.开展易地搬迁攻坚行动,梳理遗留问题,逐项清理销号,对迁出区遗留住户归整集中。加强对接协调、政策衔接,积极稳妥解决自发移民问题。强化移民安置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提升,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局、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12.开展村组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256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130公里,加快生产道路和“窄路加宽”项目实施,升级改造干线公路85公里,积极争取海原至平川、海原至沙坡头快速通道项目。抢抓宝中铁路二线改造机遇,争取立项建设海兴区火车站。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13.开展农村信息化建设攻坚行动,实现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海原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原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原分公司、宁广电海原网络分公司、文广局

配合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14.开展电网改造提升攻坚行动,投资1.8亿元,重点对高崖、海城等10个乡镇(管委会)的高低压线路、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供电质量,确保有需求的自然村全部接通动力电。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国网海原供电公司、国网海兴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15.围绕一主三特产业,结合贫困村分布情况,统一规划布局,建设三带两园六基地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自然资源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16.深化“华润基础母牛银行”模式,引进赊销基础母牛1万头以上。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20日前

17.办好高端肉牛产业发展研究院,加快高端肉牛六大体系建设,带动群众融入产业、增收致富。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18.严格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大力开展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扶持劳务经纪人,建立劳务基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19.依托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扶贫车间,方便群众就近就业。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就业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0.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建立更加稳定的精准资助体系,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困失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1.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保险四重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位一体医共体和远程会诊系统,大力推广一站式即时报结机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2.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两项制度衔接,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3.分类实施五项助残脱贫行动,确保不让一名残疾人在脱贫路上掉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4.严格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小额扶贫贷款额度与覆盖率,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需求的贫困群众应贷尽贷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农村信用社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5.全面落实与漳浦县“22104”对口扶贫规划,持续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重点抓好招商引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和闽宁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加快闽宁产业园、菌菇园扩规提效,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和定向输送,积极对接落实乡村两级“携手奔小康” 协议。

责任领导:蓝主保  许坤煌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6.持续深化华润定点帮扶,拓展拉长四项帮扶措施,全面做好海原华润希望小镇后续工作。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二)聚焦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7.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1万亩,更新复种枸杞2000亩,建设富硒硒砂瓜基地1万亩,发展中药材1万亩。做大做强3个优质牧草产业带,新种补种紫花苜蓿2万亩。建设南华山阴湿地区马铃薯产业带,做大做强“南月”牌马铃薯。建成荞麦、黑豆等小杂粮制种基地4个、油菜引种示范基地1个。打造小茴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万亩,建设红葱示范基地1万亩、枸杞大蒜示范基地2000亩。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8.积极培育海原高端牛肉品牌。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9.争取完成3000头供港活牛配额指标。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0.培育农业龙头企业5家、专业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30家。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1.发展高效节灌1.2万亩,改善农田灌溉2万亩。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2.加快建设华润风电二期、华润呱呱山风电项目,全面建成10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3.培育2家规上企业。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4.整合现有资源,引进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打造特色餐饮、文化旅游等新业态。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5.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级物流中转站和村级服务站运营水平,打通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6.围绕全景全业全时全民和旅游+,推动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九彩民俗文化村、李俊旅游小镇、史店田拐休闲农业、西安菜园文化和红羊天都老庄等休闲旅游项目建设,争创天都山3A级景区,不断提升海原旅游品牌。

责任领导:吴秉凯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三)聚焦生态立县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7.扎实开展燃煤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38.持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15日前

39.持续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15日前

40.持续推进矿区扬尘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15日前

41.铁腕整治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4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全面实施“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道违法行为,深入实施清水河、贺堡河、西河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43.在清水河沿线乡镇(管委会)建设污水处理站4个。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项目实施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44.集中整治违规开采使用地下水资源行为。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45.完成老城区和南坪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46.深化地长制,加强农村土地监管。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47.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48.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49.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50.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薛军勇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1.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52.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转办事项销号清零。

责任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53.实施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退化林分改造5000亩、未成林补植补造4.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造人工林3.4万亩,发展经济林3200亩,实施城乡绿化1000亩。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南华山管理处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4.实施九彩马套、贾塘双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个。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55.完成“坡改梯”5万亩。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56.加强树木抚育管护,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7.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考核奖惩机制,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58.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产业项目准入,从严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控制,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聚焦县区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59.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新建市政道路4.5公里,改造提升南门广场,建设3座湿地公园,新建垃圾处理厂和4座集中供热换热站,铺设供热管网4.6公里、供水管网6.5公里。全面推进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三城同创”,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城市公厕运行管理,推行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打击力度。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海城镇、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60.规范城市公交运行管理,投放出租车120辆,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运管所住建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1031日前

61.坚持海兴区四轮驱动,突出招商、服务、建设和管理四大重点,加快完善海兴区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园区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完善道路、消防、通讯、治污等基础设施,全面推动工业经济、商贸物流、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错位互补、共同发展。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三河镇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62.启动李旺交通运输小镇、七营商贸物流小镇、西安文旅古镇和贾塘农贸小镇规划建设,不断促进产业立镇、产镇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孙占宏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李旺镇、七营镇、西安镇贾塘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63.实施曹洼、关桥2个美丽集镇和曹洼脱烈等2个美丽村庄建设改造。

责任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曹洼乡、关桥乡、红羊乡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64.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厕所革命,重点改造一批农村卫生厕所。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1日前

(五)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65.大力开展“双创”行动,完成创业培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800人,发放全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培育创业实体300个,开发就业岗位800个,带动就业2200人以上。以纺织、建筑、家政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00人,实现转移就业8万人,创收12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妇联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66.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机制,实施多元普惠学前教育。优先支持和保障农村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出联合办学,加强普通高中特色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实施宽带网络提速扩容工程,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学应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67.全面建成县中医医院、妇计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扎实开展健康促进行动,争创区级示范县。实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新生儿安全项目,提升新生儿出生安全率。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智慧医疗便民服务平台。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68.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强化县乡村三级文化场所运行管理,深化“公建民营公助”运行模式,继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大资金投入和培训指导,着力提升全县51个文化大院、9个业余文艺团队、129个广场舞队文艺水平。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作一批优秀文艺节目,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领导:吴秉凯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69.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救助体系,加强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与社保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敬老院和老饭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0.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海城镇、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71.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双拥模范示范县创建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2.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异地就医结算覆盖面,推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六)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73.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把宣传发动和线索举报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持续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大黄赌毒打击力度,全面整治治安乱点。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4.深化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依法处访,持续提升信访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信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6.撤销和新增甘城石景等20个村民和居民委员会。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77.加强乡镇(管委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8.加快网格化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9.推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0.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聚焦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动力

82.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优化项目报批审批流程,推进联合审批、多图审批。

责任领导:吴秉凯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4.扎实推进四十四证合一登记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领导:吴秉凯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6.优化营商和融资环境。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民营经济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7.积极参加各类经贸交流和洽谈会,主动融入全区全市开放发展总体格局。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8.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年内争取化解2.7亿元左右。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撑作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和医疗等领域支持力度。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9.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试点贷款工作,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创新金融支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责任领导:孙占宏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0.执行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1.建立教师县管校聘”“评聘分离等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2.分类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3.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改革。

责任领导:郭玉峰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4.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相衔接的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5.深入推进养老保险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6.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97.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薛军勇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八)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8.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9.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按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依法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领导:罗永珍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0.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1.始终把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时刻把群众最急最忧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锲而不舍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升政府效能。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愿作为、敢担当的良好风气。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防权力滥用和设租寻租,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强化巡视巡察和审计结果运用,重点围绕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从严整治作风问题,以清廉的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

责任领导:薛军勇  吴秉凯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全县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要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对标任务,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精心谋划精准发力,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对督查中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县人民政府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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