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1031623094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29 16: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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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政办发〔2018〕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便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9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开斋节:6月5日、6日放假。
六、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古尔邦节:8月12日、13日放假。
八、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