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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1031623094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9 16: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8168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便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7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政办发〔2018194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1230日至201911日放假调休201812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2日(星期)、23日(星期)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

五、开斋节65日、6日放假。

六、端午节6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古尔邦节:81213日放假。

八、中秋节:9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九、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1012日(星期)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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