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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20181115171702177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15 17:0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8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5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做好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海原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87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89)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组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考评办法

实行实地核查、网上核查和实际工作掌握情况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评估为主、定性评估为辅。

三、考核内容

(一)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机构建设、组织领导及人员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宣传引导情况。

(二)五公开规定动作。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环节公开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2016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市部署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财政预决算和审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及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解读回应。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工作开展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答复内容规范性、答复形式规范性和引起行政复议或讼诉且败诉情况。

(六)政务新媒体建设。两微一端建设、政务公开栏、电子阅报屏、电子查询机、电子显示屏建设情况。

(七)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海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五定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854号)任务分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情况。

四、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19个):海城镇、史店乡、西安镇、关桥乡、七营镇、李俊乡、贾塘乡、甘城乡、郑旗乡、九彩乡、高崖乡、曹洼乡、关庄乡、甘盐池、三河镇、树台乡、红羊乡、李旺镇、街道办。

(二)各政府部门(单位)(22个):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国环局、扶贫办、教体局、水务局、林业局、卫计局、文广局、民政局、公安局、市管局、交通局、人社局、商经局、宗教局、司法局、安监局、统计局。

五、考评等次

政务公开实行百分制量化考量(具体量化指标详见附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90分,含80分),合格(60-80分,含60分),不合格(低于60分)4个等次。

六、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结果作为2018年度县委、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分依据(政务公开赋分4),按照分值权重,进行折算计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对象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被考核对象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 海原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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