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101917332929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0-08 17: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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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2018〕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和中卫市“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各项任务,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双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中卫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卫节能办发〔2017〕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全力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双控”总体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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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总体目标 |
完成时限 |
备注 |
海原县(含海兴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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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
1.5万吨标准煤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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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
-1.7%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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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
-3%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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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 体 重 点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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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 化 分 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高耗能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对能耗较高的行业,能耗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完成自治区、市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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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
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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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化能源结构 |
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研究建立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有序发展利用风能、支持发展生物质能源。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40%以内。完成自治区、中卫市下达的风电、太阳能发展目标任务。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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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工业节能 |
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加快推进节能技改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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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建筑节能 |
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提升建筑能效和品质。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施工,推广绿色建材,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进改造,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能耗动态监测等。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推广政策配套,技术标准完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各类示范项目验收进度满足要求。发展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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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行动,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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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执行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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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农业农村节能 |
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广绿色环保,高效节约农用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新材料设施温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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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
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完成市上下达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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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加强对辖区内“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管,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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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
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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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
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对具备循环化改造条件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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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统筹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
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秆发电工程。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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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施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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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进一步挖掘节能技改潜力,通过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形成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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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组织开展企业工业废弃物综合调查,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开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进一步提高。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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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 |
积极开展“十三五”节能技术征集工作。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新型技术装备引进和推广。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遴选一批节能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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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 |
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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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 |
加大财政对节能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对节能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企业予以奖励。按国家要求,落实支持节能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的企业进口自用节能技术装备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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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创新投债贷结合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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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
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电能服务,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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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健全节能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 |
加大重点用能单位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定期分析本系统、重点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警等级时,及时采取措施。建立资源承载能力的监测、评估、调度、预警等处置处理机制。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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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
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节能地方法规制度。落实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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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严格节能监督检查 |
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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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行绿色消费 |
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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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倡导全民参与 |
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制播节能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宣传方式,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节能宣教新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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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强化社会监督 |
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台等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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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
严控耗煤新增产能,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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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化能源结构 |
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研究建立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有序发展利用风能、支持发展生物质能源。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76万吨以内。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风电、太阳能发展目标任务。电力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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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
加快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工程项目,实施促进节能的价格政策,阶梯电价、阶梯气价、供热计量收费;组织开展绿色消费推进活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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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组织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开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进一步提高。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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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 |
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新型技术装备引进和推广。推广高效烟气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遴选一批节能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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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 |
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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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行绿色消费 |
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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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
实施节能技术产业化工程,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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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 |
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新型技术装备引进和推广。推广高效烟气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遴选一批节能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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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全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
全县市能耗增量控制在1.5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下降1.7%。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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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依托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开展“行业对标专项行动”,加快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综合运用规划、环评、能评等手段,严控高耗能新增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耗能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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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
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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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工业节能 |
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节能技改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降低3%以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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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
落实中卫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对全县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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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
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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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
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进一步挖掘节能技改潜力,通过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形成10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进一步提高。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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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开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进一步提高。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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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 |
加快低品位余热发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新型技术装备引进和推广。推广高效烟气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遴选一批节能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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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 |
推进县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鼓励发展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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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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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落实绿色标识认证体系 |
积极落实国家强化能效标识管理、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和认证等各项制度,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绿色景区等绿色服务第三方认证评价。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标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标企业。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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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
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电能服务,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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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健全节能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 |
定期公布各单位、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醒高预警等级单位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强化督促指导和帮扶。建立资源承载能力的监测、评估、调度、预警等处置处理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单位和企业,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单位和企业要实施相应削减方案。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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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合理分解节能指标 |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自治区、中卫市下达的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科学合理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重点用能企业。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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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
强化节能约束性指标考核,每年组织开展相关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单位,提请县人民政府实行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速过快的单位,实行能评限批。对重点单位节能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对节能贡献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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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 |
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节能地方法规制度。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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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 |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建立节能服务和监管平台,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力量。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节能监察体系。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深入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开展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能源消耗数据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用能量和节能量审核方法、标准、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核查机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大数据在节能领域的应用。创新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能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加强节能培训,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强对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节能监察机构、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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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
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制播节能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宣传方式,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节能宣教新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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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强化社会监督 |
充分发挥中卫日报、中卫电视台、海原电视台等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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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
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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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节能改造 |
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等在商贸流通领域利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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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绿色商场示范 |
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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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绿色饭店建设 |
执行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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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快绿色仓储建设 |
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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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
组织开展车路企业节能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节能科技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制定并落实绿色交通发展政策措施,完成交通运输节能工作目标。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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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
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县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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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 |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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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 |
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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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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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 |
制定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提升建筑能效和品质。制定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行绿色施工,推广绿色建材,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60%,到2020年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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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比例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力争2020年前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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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
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进改造,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能耗动态监测等。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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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推广政策配套,技术标准完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各类示范项目验收进度满足要求。发展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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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城市宜居综合改造 |
鼓励节能改造、抗震加固、加装电梯、给排水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改造内容同步实施。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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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
制定推动能源计量工作开展的有关规章、办法或实施意见等。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和能源计量管理台账、计量器具配备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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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
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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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绿色标识认证体系 |
积极落实国家强化能效标识管理、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和认证等各项制度,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绿色景区等绿色服务第三方认证评价。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标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标企业。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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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
淘汰低效耗能高的农业机械,鼓励使用高效节能机械设备。推广绿色环保,高效节约农用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新材料设施温棚。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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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动农作物秸秆、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 |
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秆发电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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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 |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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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
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县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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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完成能耗降低率和节能工作目标 |
完成自治区、中卫市下达的2018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和工作目标。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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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措施 |
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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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
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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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
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1家能效领跑者。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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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淘汰老旧车和用能设施,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及清洁能源 |
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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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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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创新投债贷结合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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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对节能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能源审计、节能诊断等专项资金。安排对节能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企业予以奖励。节能专项资金金额比上年明显增长。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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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 |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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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分解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落实财政税收激励政策 |
按国家要求,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的企业进口自用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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