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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60818232978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08 18:2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政办201875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4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助推全县脱贫攻坚,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和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利用1-2年的时间,从充实队伍、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宣传培训、理顺工作关系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联防体系,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改革,实现动物防疫公益性社会化并轨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畜禽流通、免疫、死亡报告、无害化处理、疫情上报等关键环节措施到位,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控技术手段全面提高,实现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全覆盖,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质量,保证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队伍建设

——村级队伍。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管理,将免疫、消毒、登记、个人防护等用品统一放置,制定村级防疫员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和防疫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乡镇队伍。原有的基层兽医站技术人员回归岗位,由乡镇统一管理,农牧局负责工作安排和培训指导,专职从事畜牧科技指导服务和动物防疫,每个乡镇至少有3名以上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目前,全县乡镇实有畜牧兽医人员44人,缺人员由编办、人社部门统筹招聘。

——县级队伍。进一步优化县动物疾控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技术人员结构。由人社、编办、农牧部门负责,从各乡镇近年招收的兽医人员中选拨4名年轻、责任心强的,充实到县动物疾控中心实验室;选拔2名专业执法人员,充实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至2019年,对李旺镇原兽医站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改建,新建郑旗乡兽医站,其余乡镇兽医站房屋进行防水防潮粉刷,院落硬化处理;配套重建兽医门诊部,包括药房1间、门诊室1间。购置办公用具、诊疗仪器设备、兽医药品等。

(三)信息建设。

——县级信息平台。启用海原县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系统,建立大屏幕动物信息管理数据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负责全县动物进出栏、死亡及无害化处理信息汇总、整理和报告。

——乡村信息队伍。组建动物疫病、死亡、进出栏信息统计上报专职队伍(信息员),原则上由动物防疫员兼任,不能兼任的村,优先选任村组干部兼任。按行政村养殖规模合理配置,养殖数量大的可安排2人,做到所有村组覆盖,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实行日报制,政府为信息员提供信息费、燃油费补贴等报酬。

(四)检疫、无害化处理设备配套。

——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备。将全县划分为3个片区,三河、李旺、高崖、七营、甘城、郑旗为第一片区;史店、关桥、海城街道办、贾塘、曹洼、西安甘盐池管委会为第二片区;红羊、九彩、李俊、关庄、树台为第三片区,每个片区配置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三个片区中三河、史店、红羊为中心乡镇,设备由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维护,其他乡镇进行无害化处理时调用。

——调入动物检查设施配备。启用甘盐池1个固定和3个移动动物检查站,配备检疫设备4套,在甘盐池建设调入动物隔离场1处。

(五)冷链体系设备配套。17个乡镇兽医站各配套大型冰箱1台,为每个村级防疫员每人配置1台插电可移动式小型冰箱,共165台。

(六)防疫物资购买贮备。购买抗体检测试剂、耗材、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等防疫物资,确保物资贮备供应充足,监测检测跟进及时,疫病排查准确效。

三、工作措施

(一)免疫消毒。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原则,明确乡镇政府为动物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畜禽免疫(含老疫区炭疽等疫病免疫)、消毒、排查的组织,配合业务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抗体水平检测、疫情形势报告,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肉食品安全和活畜交易市场管理定期对畜禽圈舍、交易市场等关键区域进行消毒,净化养殖环境;农牧部门业务指导责任,负责制定免疫计划、物资供应、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流行病学调查、抗体水平检测、考核评价等工作。采取春秋集中免疫,平时补针补戴免疫方式,制订免疫方案,对全县存栏、调入畜禽及时免疫国家规定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免动物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70%以上,落实每月监测制度,加大检测频次,客观评价免疫效果,加强疫病排查,理顺疫情报告程序,每季度召开分析会议,科学研判疫情形势,指导调整免疫程序和计划。

(二)突发疫情处置。如发现突发疫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开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排查,追踪疫情发生原因,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依据疫情发生规模,按照国家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落实排查免疫消毒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将疫情扑灭在疫点,杜绝传播蔓延。

调入动物管理。落实《动物防疫法》《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自治区外调牲畜审批管理制度》,摸清全县养殖场、大户情况,建立调入动物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对调入动物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强化4个动物检查站职能,从甘盐池方向进入的调入动物就地进行隔离、消毒、检疫、免疫,移动检查站监管的外来动物全部在华润农业有限公司隔离场进行隔离、消毒、检疫、免疫。

市场管理。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乡镇配合查验进入畜禽交易市场动物及其产品、肉品销售场所经营肉类的检疫票据,县农牧局配合严厉打击无证交易违法行为。

屠宰场(点)管理。县农牧部门负责加强对现有屠宰场监管,实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监督,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建立检查、检疫证明回收、耳标回收等各种台账,督促屠宰点做好人员、设施设备的完善和卫生清洁,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乡镇政府规划场地,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农牧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乡镇、街道办引导社会力量在县城建设家禽交易市场和屠宰点各1处,在三河镇、李旺镇、树台乡、李俊乡建设畜禽临时屠宰点各1处,逐步推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学校学生营养午餐、大型餐饮场所需动物产品实行屠宰企业招标管理,建立活畜(禽)集中检疫、定点屠宰,产品统一配送的安全模式。

产地检疫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完善乡村两级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网络,每个乡镇设立一个点,实行分片包干的方式,乡镇检疫员对辖区规模养殖场(户)必须到场检疫,散养户实行到报检点检疫的工作机制。

病死动物管理。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动物由村组信息员报告乡镇畜牧兽医站、保险公司,乡镇畜牧兽医站同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害化处理工作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技术指导,乡镇站实施处置,乡镇政府负责保障处理经费,确保病死动物不剥皮、不食用、不流通、处置及时,杜绝疫情发生。

社会化服务购买

1.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购买。推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根据我县各乡镇地理分布、畜禽数量、畜禽种类、人文交通等因素,全县划分为6个片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部门与中标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动物防疫、养殖、兽药饲料销售等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社会力量)共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聘用原熟悉动物防疫工作内容、流程、技术熟练、年轻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村级防疫员,按照防疫要求标准每人配套防疫用品,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和未聘用的村级防疫员,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017年全年的劳务费用(每人1万元),补贴人员范围2017年秋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兑付劳务经费的在册人员。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畜禽国家规定项目的强制免疫注射、标识佩戴、质量保障,消毒灭源,巡查、观察、疫情报告,监测样品采集,动物疫情处置,规模养殖场技术服务及畜禽养殖数量的统计上报;协助开展检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2.肉牛常见病防治社会化购买。加快推进高端肉牛研究院建设,设立肉牛常见病防治中心,政府购买防治服务,研究院负责全县肉牛常见病诊断、治疗、信息收集及上报。

3.强化管理。对参与我县动物疫病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对参与动物防疫的中标组织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没有完成防疫任务、防疫不达标的,或出现因免疫不达标发生疫情,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承担相关任务的,要依法清退,重新选择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我县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通过媒体播放、微信转发、订制实物、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认识,主动参与动物疫病防控。

培训方面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举办高级研修班,专题培训班、普通培训班,对全县畜牧科技人员、动物防疫人员和村级防疫员进行培训。一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设立高级研修班和专题培训班,高级研修班主要针对县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研修能力;专题培训班主要对县乡技术人员、工作能力较强的其它防疫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聘请区市专家,院校教授,依托肉牛研究院、海原华润农业公司,采取理论学习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内举办培训班,重点对乡镇村组防疫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兽医知识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督查考核。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平时不定期督查和上、下半年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各乡镇动物免疫、检疫、消毒、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评分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农牧、公安、国环、水务、市场监管、交通供电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原县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动物防疫建设,负责方案审定、资金落实、进度督查、评价考核,协调解决其它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牧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防疫建设协调推进。

(二)机制保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必需设备购置、动物疫情处置、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应急物资储备、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动物补助经费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及正常运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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