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海原县文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海原县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悬挂张贴政务公开宣传标语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5240941248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4 09:3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201845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悬挂张贴政务公开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扩大政务公开宣传效果,请按照以下分工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或电子屏公开宣传(悬挂或张贴期限为即日起至8月底),不断扩大宣传声势,切实提高全社会参与试点工作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氛围。

1.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责任单位:政府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2.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责任单位:政府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3.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政府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4.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

责任单位:监察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审计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扶贫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

责任单位:农牧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黎明路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林业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黎明路

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水务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黎明路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悬挂或张贴地点:万福路

1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悬挂或张贴地点:万福路

1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责任单位:公安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1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责任单位:编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15.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单位:住建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北街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责任单位:国环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北街

17.政务公开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悬挂或张贴地点:万福路

18.全力抓好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开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责任单位:政府办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西街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责任单位:交通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打造阳光政府

责任单位:教体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21.政务公开要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

责任单位:卫计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万福路

22.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人社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万福路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责任单位:文广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文联路

2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文联路

25.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责任单位:宗教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26.大力提高政务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责任单位:统计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27.全面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安监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北街

28.政务公开,阳光关怀

责任单位:民政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29.政务公开,情系百姓

责任单位:民政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30.阳光政务,民心所望

责任单位:民政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建设路

    31.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应尽的义务

责任单位:司法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3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司法局

悬挂或张贴地点:政府东街

    33.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校

悬挂或张贴地点:地点自选

34.全面推进院务公开,优化提升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各医院

悬挂或张贴地点:地点自选

35.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供水、供电、供暖企业

悬挂或张贴地点:地点自选

36.各乡镇,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自选以上至少5条标语进行广告牌张贴或墙体刷写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将宣传标语照片于5月31日前发送至1010678121@qq.com。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