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海原县文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海原县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分工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1171737034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7 17: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85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许正清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监委、人武部。

韩玉江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金融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及推进工业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金融办。

联系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宁夏银行。

杨艺明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方面的工作。

郭玉峰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旅游方面的工作。

分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文联、人险公司、财险公司、邮政公司、宁广电海原网络公司、新华书店。

 颢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政府办、发改、财政、公安、司法、依法治县、信访、统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及推进工业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府办(信访局、外事办、法制办、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财政局(农发办)、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司法局、统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法院、检察院、工商联、武警海原县中队、国税局、海原供电公司、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

 芳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编制、人事、劳务产业、教育体育、民政及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

联系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金钟河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扶贫、生态移民、农业、农村、畜牧、科技、供销及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扶贫办(移民办)、农牧局供销社

联系科协、气象局。

罗永珍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建设、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及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伊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管所、养护中心、路政大队。

邢连平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水务、林业、地震及县志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务局、林业局、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地震局、县志办。

联系甘盐池管委会、地震台。

陈阳升县长助理  协助杨艺明副县长负责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方面的工作。

廖志恒县长助理  协助金钟河副县长负责华润帮扶方面的工作。

同时,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副县长、县长助理实行AB岗工作制,童颢常务副县长、丁芳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韩玉江副县长、郭玉峰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杨艺明副县长、陈阳升县长助理实行AB岗工作制,金钟河副县长、罗永珍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邢连平副县长、廖志恒县长助理实行AB岗工作制。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