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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关桥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作者: 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
来源: 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

关桥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关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治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重视,工作有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制定依法治乡工作方案和普法计划,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绩效考评等方面,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乡党委决策议事的重要议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乡法治创建工作,形成全乡共同参与法治创建工作的格局。

(二)深入学习,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对全乡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确保领导干部和全体乡干部学法全覆盖。组织全乡干部观看了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片,进一步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确保执法公正公平,推进了法治乡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自身法治水平。截至目前乡领导班子成员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法19次,自学法律法规32部,通过学习加深了乡、村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使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时刻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不违法。把守规矩体现在依法行政中,做到讲法制、不逾越;把守规矩体现在工作推进中,做到讲程序、不越位,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创新管理,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为推进农村治理有效,建设平安和谐关桥,我乡根据《海原县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在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网格员等人员中选拔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33名、“法律明白人”131名,集中统一组织培训,并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和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参与指导村规民约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超市兑换实施细则的制定,在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上发挥司法职能。

(四)深化治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综合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了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覆盖率100%。截至目前,全乡两级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168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9%。没有出现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发挥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有效的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二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我乡现11个村均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为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指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做好村自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全乡特殊人群管控。综合考量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悔罪态度、社会交往情况、日常表现等因素,科学评估、按照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分阶段管理的原则,依照宽严相济刑事执行政策,切实做到精准管理。目前我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4人,均为二级管理,其中交通肇事罪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人、诈骗罪1人、危险驾驶罪1人。以案教学,多措提升质效,共组织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14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140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3次。创新公益活动形式和内容,培养矫正对象的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月走访,深入了解矫正对象家庭情况,摸排纠纷,及时制定措施,帮助解决困难。

(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一是根据司法局工作安排,组织综合执法办公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考试,2人取得了执法证件,为我乡开展执法工作注入的新鲜动力;二是积极组织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参加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共6次/6人次。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禁牧封育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赋权的50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不断提高执法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巡逻次数,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对我乡禁牧封育工作进行巡查,共开展行政执法工作55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上百余车次;并严格按照,立行政案件17起,办结行政罚款案件11起;另外3起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正在办理当中,当场处罚案件13起,上交罚没款24100元。拆除简易羊圈14座。二是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海原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在禁牧区域偷牧放牧进行严格教育批评和处理,立案查处禁牧封育案件15起,当场处罚13起,对29名违反禁牧封育条例的群众进行行政处罚,拆除简易羊圈14座,罚没款28200元。三是组织各村开展“禁牧封育专项会议”,安排部署落实禁牧封育工作,推进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禁牧封育工作新局面。四是加大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倾倒、处理垃圾的村部,拍照后督促其进行整改,促进美丽村庄建设。

(六)广泛宣传,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为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增强人们的法制认识,深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履行普法职责。我乡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相结合工作措施,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专项普法工作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压实村级工作责任,发挥村级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做到“一村一警、一村一调解”。统筹整合普法资源力量,实现专项普法与日常普法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同时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普法率100%。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专项普法贯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实现普法与矛盾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着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2023年以来,全乡上下共摸排矛盾纠纷300余次,排查纠纷数152起,化解151起,成功率99%,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500余人、提供法律援助8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共14次、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过程中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乡在依法治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教育工作覆盖面不够广,群众领会能力低,法制观念淡薄,真正知法、用法的群众不多。二是普法力量不足,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于依法治县工作适应较慢。三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规范增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乡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法治建设有关会议要求,按照“八五”普法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全面抓好依法治乡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或法律咨询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目标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针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乡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拖主题教育,关桥大讲堂,将法治讲堂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邀请法律顾问、调解能手、优秀法律明白人等来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就业培训等。

四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根本目标,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热情服务、快捷高效、清正廉洁、规范运作”的服务宗旨,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热情服务基层。


附件:关桥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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